药事管理论文【优秀8篇】
药事管理论文 篇一
英文名称:Qilu Pharmaceutical Affairs
主办单位:山东省药品检验所
出版周期:月刊
出版地址:山东省济南市
语
种:中文
开
本:大16开
国际刊号:1672-7738
国内刊号:37-1420/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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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范围:国内外统一发行
创刊时间: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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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论文 篇二
1.1 “依法治药”实践的现实需求
1998年,随着新一轮机构改革的展开,在我国首次成立了国务院直属的独立药事管理机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SDA),与之相伴的是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改革,《药品管理法》的修改,大批规章乃至规范性文件的陆续颁布。新机构的成立,给我国药事行政法体系建设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当前,在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修正案的大背景下,“依法治药”业已成为广大医药工作者的心声和共识,成为当代中国药事管理的内在精义和孜孜以求的价值取向。而“依法治药”的核心就在于:各级药品监督部门都要依法行政。
新时期、新形势为药事行政法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素材,更提出了许多亟待解决的新问题。比如药事管理体制改革中,如何处理中央与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关系?如何处理好与其他部门如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之间的关系?目前《药品管理法》的修改中,立法技术如何完善?法律责任如何细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规章中,如何合理配置行政机关与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如何处理好与其他部门规章的冲突?如何处理好与地方性药事法规的冲突?如何做好法律解释工作,使“函”、“批复”规范化?如何使包括新药证书、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在内的许可证颁发有序化、合法化?如何行使药品监督行政处罚中的自由裁量权?……类似的问题还可以举出很多,这些问题解决的成功与否,对“依法治药”能否落到实处至关重要。药事行政法的研究宗旨之一,就是要将现代行政法的理念与精神植根于药事法实践之中,针对上述种种问题进行理论研究,试图提出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解决方案,以促进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药,推动药事管理的法制化进程。
1.2 药事法与行政法理论研究的内在双重拉动
药事行政法研究也是推动药事法理论发展,促进药事法学学科纵深发展建设的需要。药事法学,简而言之,就是研究调整药学事业的法律规范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科学。而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拥有的行政权力与药事活动中的相对人的公民权利关系的角度考察,某种意义上药事法可以悉数归为行政法的范畴。药事行政法的深入研究,无疑将对未来药事法学学科发展和理论体系的成熟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1].例如药品管理体制、药事规章的制订、药品审批制度、医药宏观产业政策研究,就可以分别运用行政组织法理论、行政立法理论、行政许可理论、行政指导理论加以微观分析。
需要指出的是,药事行政法横跨药事法与行政法两个学科,同时它也是部门行政法的一个重要分支,它既是行政法规则和原理在药事管理领域的运用,又具有其内在的特殊性。对药事行政法开展深入的研究,不仅有助于实现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制化,有助于拓宽药事管理中相对人的意识沟通与利益表达机制;而且从药事行政实践中汲取的肥沃养分,获取的丰富素材,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弥补当前行政法实证研究不足的缺憾,反过来也为行政法学学科体系的现有存在方式的检验、反思与整合提供了难得的契机。
2 药事行政法研究的现状评介
药事行政法在国外已经较为成熟。日本行政法学中药事行政被纳入医事卫生行政的独立组成部分,其范畴包括药事法、大麻取缔法、及剧毒物取缔法等[2].法国在20世纪60年代之后,在包括药事行政法在内的分支行政法研究方面成绩斐然[3].在德国,药事行政法作为卫生法的一部分,被列为“特别行政法最重要的领域”之一[4].而作为医药最为发达的美国,在20世纪70年代后的政府管制学派(government regulation scholarship)的推动下,其行政法学者开始对行政国家的内容和价值加以评判,对部门行政法加以研究[5].与此相生相伴的是美国药事行政法研究的勃兴。美国《行政法学评论》(Administrative Law Review)季刊中,药事行政法的论文比例高达12.5%,高居各部门行政法之首。《美国食品和药品法》杂志(Food and Drug Law Journal)作为药事法的最为权威的杂志,每期都有相当数量的药事行政法力作发表,品位之高,数量之多,令人叹服。英国学者在《当代药事法》、《健康法精要》、《医药、法律和社会变迁》等专著中,都给了药事行政法以相当的篇幅和十分重要的地位。
我国药事行政法的研究发端于1983年王珉灿主编的《行政法概要》中,分论里以一节的篇幅论述了药品行政管理。但药事行政法的深入研究要求研究者兼具行政法学的理论素养和一定量上的药学领域的背景知识。因此,行政法学界对于药事行政法的研究长期处于空白状态。但药学领域中的广大工作者,特别是各级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尤其是在1984年《药品管理法》颁布之后,自觉或不自觉的开展了一定数量的药事行政法的研究,发表了一些并非完整,却具有一定价值的研究成果。但这些研究往往着重于对具体问题、案例的分析,理论层面略显单薄。截至目前,在中国大陆,尚未见到对药事行政法系统的、完整的论述,药事行政法研究已滞后于其他部门行政法学。因此,尽快构建起中国药事行政法的框架,开展这项具有一定探索性和挑战性的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急迫。
3 药事行政法的研究方法
3.1 历史观察的研究方法
“任何现实的关怀都离不开对历史的探索”[6],只有将当代中国的药 事法研究融入历史的长河之中,追寻它的漫长悠远的演变轨迹,才有可能明晰它的各项制度背景,以及隐藏着的内在意蕴。药事行政法的研究应该以考察当代中国药事法为己任,但仍力求在对现实关怀的基础上,进行对药事法发展历史的选择性研究,导出合理的结论。
3.2 比较法学的研究方法
“一种法律制度的历史在很大程度上乃是向他国法律制度借用材料以及将法律之外的材料加以同化的历史”[7].事实上,我国近年来的药事立法中,如《新药审批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都吸收借鉴了外国有关法律的合理内核乃至具体条文。运用比较法学的研究方法,通过对不同社会模式下的各国药事行政法律制度的分析,对各国药事法的原则、概念、规定乃至案例的比较研究,可以对我国药事行政法的制订、修改和完善起到一定的参考与借鉴作用。
3.3 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药事行政法研究试图从行政法学的视角,对药事法进行全方位的审视。运用规范研究(normative study)的分析方法,通过对中外相关论著和各国官方法律性文件的规范分析,借助价值判断和逻辑推理,从探求条文背后的“精神内核”和抽象原理入手,探索药事法的应然领域(Law as it ought to be)。使得药事行政法研究不是机械被动的反映药事实践,在时下纷繁多变的药事法条文之后“亦步亦趋”,而是期望在价值层面和理论分析上对药事法立法、执法、守法起到一定的导向作用。
规范研究的缺失在于它对解决方案的设计往往过于理想化,却忽视了对现实社会生活实践的深入考察和规范,而实证研究的手段恰恰可以弥补这一缺失。实证研究,将着重对现实药品监督管理实践进行观察、描述与归纳,对其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但这无疑具有很大的难度,因为药事行政法的实际运作过程对于研究人员而言往往有雾里看花之感。但研究者还是可以通过自已的实践调查,以及已公开的药品管理的相关统计信息资料,开展一定程度的实证分析。通过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的结合,力求能在药事行政法理论与实践之间,在“依法治药”的理想与现实之间,找寻一个合适的契合点,使得研究成果更加贴近实践、服务实践。
3.4 多学科交叉的研究方法
药事行政法的深入缜密研究,要求研究者具有较为开阔的知识结构。比如药事组织法研究,需要运用一定的宪法学、行政学理论;药事立法研究,需要以相应的立法学及法理学原理为支撑;而医药行政指导研究则要求研究者对宏观经济调控过程有相应的了解。这样宽的“口径”,必然要求每一位研究者都必须不断充实、提高自我,以期能够运用行政法学、药事管理学、政治学、宪法学、法理学乃至经济学的多学科交叉的研究方法,使研究成果更加丰满。
4 药事行政法的研究框架
药事行政法研究应该说是一项永无止境的浩大的系统性研究,它以行政法学为经,以现实的药事法为纬,加以考察研究,从而最终成为一个经纬交错、相对独立的体系。笔者心目中的药事行政法研究框架可以分为以下6部分内容。
4.1 药事行政法概述
本部分相当于研究的引子,主要对药事行政法基本范畴加以研究。明确药事行政法的概念、特点、渊源和体系,对药事行政法律关系加以分析,并论述药事行政法的一般原则与特殊原则,回顾我国药品行政法发展的历史进程。这部分研究虽然偏重说理,貌似“无用”,但却恰恰起到开宗明义,导引全篇的重要作用。
4.2 药事组织法研究
这部分研究旨在运用行政组织法理论,对长期以来困扰我国的药事管理体制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对如何健全与完善药事组织立法,如何理顺中央和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关系,如何明确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权限,如何协调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提出自己的建议。
4.3 药事行政法律规范的创制
通过对《药品管理法》这部药事基本法制订、修改和完善的风雨历程的回顾与展望,来提炼出我国未来药事法律(如《药师法》)制订过程中所需要吸取的经验和教训;通过对现实中最为多见却最有待规范的部门药事规章制订权的授予、实施和监督现状的分析;通过对地方性药事法规的立法权限、立法程序、立法效力、立法技术的剖析;以及通过对药事法律解释的解释体制、解释方法、解释价值的评判,以期为未来药事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对构建一个多层级多元化,效力统一、和谐有序的药事法体系起到促进作用。
4.4 药事行政法律规范的实施
这部分研究将注重理性思辨与实践求证的结合,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运用行政许可理论探讨新药审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颁发的条件、程序;运用行政处罚理论对药品监督行政处罚加以实证分析;运用行政指导理论对医药宏观产业政策加以法治层面的研究;同时还应该逐步对药事法中的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合同等行政行为加以探讨。本部分研究成果,将有助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有序化,提高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
4.5 药事法中的行政程序
英谚“正义不仅被伸张,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被伸张”。行政程序,恰恰起到了规范药品监督管理行为,维护相对方权益,保障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作用。“依法治药”更应“依程序治药”。本部分研究将着重对药品监督管理中公正、公平、公开程序如何实现进行可操作性的探讨。这部分研究将有助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过程的程序化、民主化的实现。
4.6 药事法中的行政救济
这部分研究应结合《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相关法律,并结合具体药品监督管理案例,对药事法中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及行政赔偿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加以研究。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如何保证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以避免可能成为行政诉讼中的被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诉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相对方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哪些行为可以提起复议,哪些可以提讼,哪些可以请求侵权赔偿,告诉其如何以法律为武器“为权利而斗争”。本部分的研究不仅对药事管理活动中相对方的权益保障有着重要作用,同时,其制度背景和知识也是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在行政执法中必须了解和掌握的内 容。
药事管理论文范文 篇三
【关键词】 药事管理与法规;课程改革
《药事管理与法规》是应用社会学、法学、经济学、管理与行为科学等多学科理论与方法,研究药事管理活动及规律的学科体系。该学科介绍了药事活动的客观规律、基本方法、政策法规,及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管理内容。它是药学专业的必修课,也是全国药学专业技术资格及国家执业药师考试的必考科目。但目前很多高职院校对本门课程的教学大体沿用本科院校的教学模式,不符合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要求,为此,需要加强课程实践性和应用性的教学,从内容、方法、手段、考核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实践。
1 整合教学内容
1.1 以岗位工作流程为主线,设计模块教学项目 本课程内容包括了药物研究、生产、经营和调剂过程的监督管理内容,涵盖了药物研究、药品生产、药品经营和处方调配等岗位的从业规范能力的培养。传统的教学内容包括药品管理立法,药事组织,药品的注册管理,药品生产管理,药品经营管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中药管理,特殊药品管理,药品标签、说明书、价格和广告管理,药品知识产权保护,药学技术人员管理等等。其内容繁杂,理论多实用性不强,针对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要求,课程应以药事监督管理对象(药学岗位)为载体,设计课程学习情景,将内容整合为药物研发过程监督管理、药品生产过程监督管理、药品经营过程监督管理、处方调配过程监督管理四大情景模块。
1.1.1 药品研发监督管理
内容1 新药注册监督管理:新药申报资料项目,药物临床前研究,药物临床研究,新药申报与审批,新药批准上市,新药监测期管理;内容2 仿制药品注册监督管理:仿制药品注册前准备,仿制药品注册申请,仿制药品批准生产;内容3 进口药品注册监督管理:进口药品注册前准备,进口药品注册申请,进口药品分包装
1.1.2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
内容1 药物制剂生产监督管理:药品生产企业申办,GMP认证,原辅料采购,原辅料验收与检验,药品生产,药品入库,药品销售,售后服务;内容2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生产过程监督管理: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申请,原辅料采购,原辅料验收与检验,药品生产,药品入库、保管;内容3 中药材生产过程监督管理:中药材种质选择,栽培与养殖,采收与初加工,包装,运输与存储
1.1.3 药品经营监督管理
内容1 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过程监督管理:药品批发企业申办,GSP认证,药品购进,药品验收与检验,药品储存、养护,药品出库与运输,药品销售,售后服务;内容2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过程监督管理:药品零售企业申办,GSP认证,药品购进,药品验收与检验,药品储存、养护,药品出库与运输,药品销售,售后服务
1.1.4 处方调配过程监督管理
内容1 收方,检查处方,调配处方,包装填标签,复查处方,发药、指导用药
1.2 因专业选取教学内容 本课程着力于创造医药行业职业氛围,通过以药物研发、药品生产、药品经营和处方调配过程的真实工作任务设计课程教学项目,采用项目驱动、工学交替等教学模式,实现教学与实习地点的一致性,在校内实训场所或者校内医药企业内完成课程教学任务。不同专业根据专业岗位需求不同,可灵活选择教学项目构建成不同专业特性的《药事管理与法规》课程,不同专业背景课程教学内容具有一定差异性,各有侧重。在教学过程中以学生为主,教师要由过去的讲授者变为指导者,让学生在自主探究、操作和讨论等活动中获得知识和技能,通过工作任务的完成使学生掌握知识、技能和职业素质。
1.3 建立以实践为主体的新型教学模式 本课程内容多为枯燥乏味的法律条文,学生虽有药学专业知识理论基础,但大都法律基础薄弱,不曾接触实际工作,缺乏感性认识,学习被动,教学效果差。鉴于此,在教学中将教学内容与情景结合,在仿真和真实职业情景实现学生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培养目标。在原有“任务驱动、工作引导、项目导向、工学交替”四阶段教学方法基础上,实现“教学与实训合一、教学与培训合一、教学与考证合一”的三结合教学模式满足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培养的要求
2 创新教学方法
2.1 案例教学法 该方法最大的优点在于使学生成为教学活动积极、主动的参与者,并突出了教学的实践性和应用性,实现了药事管理教学中的“四个结合”即“理论与实践应用相结合,传播知识和培养能力相结合,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相结合,课堂教学和课外自学相结合。[1]将药事管理中枯燥抽象的概念和法律条款变为形象生动的真实典型案例。因为经典案例往往是影响巨大、催生药事管理重要制度的事件,容易选取,也较有说服力,辅以事件发生的背景、经过及各国药事部门吸取教训后建立的制度,可以使学生更好地理解相关管理内容出台的背景及实施的重要意义。[2]例如在讲解药品管理法的教学过程中,先向学生系统介绍假药、劣药的法律条款,后让学生自学,教师引用“亮菌甲素注射液” 假药案例让学生进行分组讨论,按照药品管理法中具体条款确立案例性质,提出用法依据和处理方法,最后由教师进行分析点评,理清其中易混淆的假药、劣药的概念及处罚方法,使学生在学法的同时,懂法、用法,深化法律认识,强化学生职业道德素质的培养。
2.2 任务驱动教学法 药品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是本门学科的学习主线,其中《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都是重点规章。在教学过程中,将学生分组,教师布置工作任务。例如在GSP学习中“药品零售企业药品入库验收”环节,首先明确工作任务“药品零售企业药品入库验收”,老师做简单的讲述和演示或采用教学录像的方式;学生依据学习知识、药品入库验收操作流程和收集资料,制定入库验收工作计划;教师引导学生开展工作计划的可行性分析,学生做出正确的入库验收工作决策;学生在模拟药店以小组为单位合作工作,老师在旁给予引导,激发学生工作积极性,让学生更加深刻地体验工作体系,从而培养学生的知识、技能、态度和能力;在操作过程中,教师进行可以控制和引导,并进行过程评估;学生完成实训报告和学生相互评价表,同学之间相互交流经验;老师对学生成果进行评价,总结出在工作任务完成过程中的理论与实践知识的融合,并将结果反馈学生,使得学生能力得以进一步提高。
2.3 现场教学法 本门学科都由理论性很强的法律法规条款组成,比较抽象,学生难以理解。可结合课程中的相关内容,进行现场教学。选择通过GSP、GMP认证,管理较好的企业作为现场教学基地,聘请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为讲解老师,组织学生到现场参观,进行现场学习。可使学生对学到的知识有很好的感性认识,同时为“零距离”上岗打下基础。
2.4 实物展示法 适当的实物展示教学更能直观地帮助学生理解和记忆教学内容,增加教学的实践性和趣味性。我系标本馆的药物展示区中,收集各种药品实物,在学习 “ 药品标识物、商标和广告管理” 这一章内容时,让学生现场辨认,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和非处方药品的包装和标签,规定的标志,及这些标志的颜色、构成的图形和文字组成,并与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包装作对比,帮助学生记忆的同时也提醒学生关心周围与药品有关的资源信息。
2.5 课后调研法 不拘泥于课堂,安排学生在课余时间组织实践活动,进行药事管理方面的调研,并将调研报告以答辩会的形式进行汇报。将学生分为每5-8人一组,各组内具体分工协作。调研题目由学生自行拟定。教师全程指导设计调查问卷,由学生完成问卷调查,将问卷回收汇总并进行统计分析,最后将所得数据资料结合文献资料撰写调研报告,并制成多媒体课件汇报。汇报时各组学生推荐一名汇报人进行介绍,完毕后,各组学生就调研报告的问题提出疑问,汇报组答辩。此方法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调动学生学习兴趣及需求,如“大学生对自我药疗认知的调查” “我院学生抗生素使用情况调查” “关注身边的药品违法广告”“解热镇痛药的合理使用”等。通过实践调研,查阅文献,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建立科学严谨的调研思路。
2.6 专题讲座教学法 专题讲座是将药监管理部门和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专家学者请进课堂,定期举办专题讲座的教学方法。把丰富而具体药事管理实践活动和药事管理理论知识加以联系和应用,对系统的课堂讲授进行补充。专题讲座选择的内容与实践工作联系紧密,专家讲授时把理论知识融入生动活泼的工作实践经验之中,具有新鲜感,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拓展学生知识面,培养学生的实践意识。
3 建立合理的课程评价标准
3.1 考试题型 药事管理与法规的教学内容之一是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是对药学技术人员的职业准入控制。药学及相关专业高职毕业生5年后可参加该资格考试。为适应此要求,本课程考试题型参照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中的内容、要求、题型、出题思路等规定,并结合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要求,确定了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等基本题型,选择题包括单项选择题、配伍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与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题中的( A型题、B 型题和X型题)相对应,侧重考核学生对知识点的掌握和运用情况,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2 评价方法 课程考核分为3个部分:平时成绩占10%,实践成绩占40%(由科研调查报告,实训完成情况等几〈WWW.CHAYI5.COM〉部分构成),期末成绩占50%。此考核方式较为公平、合理,可充分调动学生在实践教学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为培养应用型、创新性人才,突出能力和技能的考核, 采用“四结合”的评价体系,即教师评价和学生互评相结合、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相结合、理论评价和实践评价相结合、校内评价和校外评价相结合,该成绩为课程考核中的实践成绩,更为合理评价学生学习结果。
参考文献
药事管理论文 篇四
个人自1993年1月被聘任为主管中药师以来,紧紧围绕计划生育工作重点,认真学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有关医药法规,不断加强自身医德修养,始终坚持以全心全意为广大育龄群众服务为宗旨,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尽心尽责,对技术精益求精,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自任职以来,始终坚持工作质量第一,服务质量第一。工作中,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加强对药品质量的控制把关,严防假、冒、伪、劣药品进入临床。同时,做好毒、麻、剧等特殊药品的管理,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防止舞避现象的发生;积极协助领导指定和完善单位药品管理制度、先后指定了《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药品保管制度》、《药品发放工作制度》等管理制度,使单位的药品管理趋于制度化、规范化,避免了违规操作和差错事故的发生;工作学术方面有了很大的进展,积累了较多的工作经验,提高了自己的业务技能,较好地完成了本职工作。以医药法规为准则,时刻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坚决纠正和杜绝医药行业中的不正之风,使本人的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达到了主管药师的水平。工作中,明确自己的职责,兢兢业业,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与任务指标,认真做好缺药登记、效期登记,认真对待处方的审核、化价、调配、发放工作,严格遵守处方调配制度,认真按照“三查七对”处方审查制度,严格操作,发现处方中存在的配伍禁忌、剂量、规格等方面的差错,能及时与医生联系,准确调配,认真复核,近五年来,发放药品32300张处方,未出现任何差错事故,为群众提供了快捷、准确、优良的药学服务。同时,积极主动地向服务对象宣传计划生育、避孕节育和生殖保键知识,协助医生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以及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工作中,严格执行“品”、“医疗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以及特殊管理的有关发规。熟练掌握药品的微机化管理技术,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药品的财务管理的准确性,做到微机化价,操作熟练、迅速,尽可能减少病人化价等候时间,对发放到病人手中的药品,能主动向病人讲解有关用药的常识与注意事项,尤其对孕产妇用药注意事项作耐心解答,使病人在服药时良好地遵守医嘱。积极参加本专业的各项活动,加强药学基础理论知识学习,不断充实和更新自己的知识,了解和掌握药学界的学术新动向,熟练掌握药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利用药学专业知识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随着医药改革的不断深入,药学事业的迅速发展,药师职能的转变,积极参加临床药学药物咨询和新制剂、新剂型的研究工作,不断吸收应用国内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了解和掌握药品的新动向,及时向临床提供有价值的药物信息资料,并与有关临床医护人员共同探讨最佳治疗方案,促进合理用药,同时开展新药咨询和药物监测工作,建立不论不良反应报告制度,使临床用药更科学、更合理,以适应计划生育工作的需要;在学术方面,能够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吸取他人之长。丰富个人知识,同时加强基础理论知识学习,先后自学了《药学》、《药理学》、《中药学》等医学专著及文献,做读书笔记近30万字。每年还订阅一定数量的医学刊物如《中国药学杂志》、《中国医院药学杂志》、《中国药房》等,及时了解和掌握药学新进展、新动向,积极探索新理论,研究新方法。近几年来,利用中医药理论,采用中西医结合的方法,治疗先兆流产65例,取得了满意医疗效果。能力钻研、刻苦学习不断提高药品新知识水平,注意加强医药信息沟通。任职以来,先后有近十篇论文在省、市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其中3篇分别在《中华新医学》、《宜春学院学报》、《中华临床新医学》上发表;199x年9月参加了xx省中医学院药剂专业学习,通过一年半的刻苦学习,取得了大专专业证书,从而使工作和理论有了系统性的提高。
任职以来,积极培养指导下级人员开展专业技术工作,自1996年以来,长期担任大、中专实习生进修生及乡镇计生服务站人员的临床实习带教工作,先后在县乡组织的业务培训班上担负《药学》、《药理学》授课任务,为全县计生系统培养了近百名合格的业务技术人员,他们都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发挥着骨干作用。
药事管理论文 篇五
1.1一般资料
将选取开平市水口医院2011年2月~2013年12月收治的1219例经过检查均为不合理使用药物管理的患者作为临床研究对象。采取随机数字表法分为2组。实验组610例,其中,男300例,女310例,年龄20~74岁,平均年龄(43.1±1.4)岁;对照组609例,其中,男300例,女309例,年龄19~75岁,平均年龄(45.2±1.6)岁;2组患者在性别、年龄等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
1.2方法
对照组采用一般管理针对患者进行药物管理,实验组采用药事管理针对患者进行药物管理。当临床提出新增药物时,要提出临床使用依据,经药事会讨论通过,并观察使用量和效果,新药进入后,及时做好药品宣传工作,发放药品使用说明书到各临床科室,让临床科室及时掌握药物合理使用、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应对措施,发现使用不合理或不良现象时及时指出纠正或组织学习,每季全面清点药物一次,对于库存过多和即将到期的药物,通知各科室,进行目标性用药,防止药物大量库存和过期现象,减少浪费现象,节约资源。
1.3观察指标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内容,判定处方药的合格率,处方药的合格率的计算方法为:处方合格率=(处方药合格产品数量/这批产品总量)×100%。观察2组患者经过不同的药物管理后,2组使用处方药的合格率。
1.4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3.0版统计软件进行分析,正态计量资料采用“x±s”表示;2组正态计量数据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处方合格率由原来82.6%,提高到现在97.8%,实验组处方合格率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3讨论
随着社会的进步,生活水平的提高,医院的医疗环境也应该随着逐渐提高起来。针对医药产品和医疗服务品质也逐渐提高起来,这一变化推动了整个医药环境的提高。因此为了适应现在医药事业的大环境,医院将需要一些既有一定的医学常识,又懂得药物管理的一些规章制度的人才。药事管理主要保障了所有人们在针对用药方面有着一定的准确性,疗效性,及时性,合理性。对于人们的健康水平有一定的提高作用,因此科学有效进行药事管理显得刻不容缓。在本次的实验中采用2组不同的方式进行药物管理,对照组是采用一般的管理制度进行药物管理,实验组采用药事管理进行药物管理。具体有三个方面:
(1)药物合理使用,随时监督门诊和病房合理用药情况,结合临床症状、诊断、病人特点,监督用药物合理性,从年龄监督药物用量,从药物使用方法监督用药途径,不合理用药现象有了显著的改进。
(2)药物管理,临床提出新增药物时,要提出临床使用依据,经药事会讨论通,并观察使用量和效果,新药进入后,及时做好药品宣传工作,发放药品使用说明书到各临床科室,让临床科室及时掌握药物合理使用、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应对措施,发现使用不合理或不良现象时及时指出纠正或组织学习,每季全面清点药物一次,对于库存过多和即将到期的药物,通知各科室,进行目标性用药,防止药物大量库存和过期现象,减少浪费现象,节约了资源。
(3)建立奖罚处理制度,对于处方用药不合理、书写不规范、药物信息通知处理不当者实行点名全院公布,并根据奖罚处理制度,结合绩效考核情况作出应相的处理,以便让大家重视药物管理制度,更加有效的实施药物管理制度。经过以上实验数据研究表明,实验组采用药事管理制度后处方合格率由原来82.6%,提高到现在97.8%,实验组处方合格率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以上数据说明了,实验组采用药事管理在医院管理中效果较为明显,作用较大,处方合格率较高。药事管理能够合理、有效的针对患者药物管理,使人们用药较为方便、及时、有效,因此在医院管理中应该大力推广并积极采用药事管理。
药事管理论文 篇六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 药事管理学 教学方法
药事管理学是药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是药学与社会科学相互交叉、渗透形成的以药学、管理学、法学、社会学、经济学为主要基础的一个知识领域。技工院校药学专业学生毕业后主要从事药品生产、营销等专业工作,会不可避免地涉及药品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经营管理及药学服务质量管理等一系列药事管理工作。只有掌握和了解相关药事活动的基本规律、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管理知识才能适应社会的需求。因此,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学好并掌握药事管理基本知识和技能。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理论联系实际的、启发式教学过程,以教学大纲规定为教学目的和要求,以案例为基本教材,在教师的指导下,运用多种形式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对案例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自我观点,做出判断和决策。随着我国药事管理教育的发展,案例教学法已经成为药事管理学教学中非常重要的一种教学方法。
一、实施案例教学法的优势
1.能够实现教学相长
案例教学对教师的知识结构、教学能力、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的要求很高,教师要掌握相关学科研究的前沿和最新动态,具备较强的应变和判断能力,及时分析和解决教学过程中的新问题,并对学生的分析方法和结论加以客观科学地评判和引导。在案例教学中,教师不仅是教师,同时也是学生。教学中通过与学生共同研讨,不但可以发现自己的弱点,而且可以从学生处了解到大量感性材料,从而实现教学相长。
2.能够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
传统的药事管理学教学方式,把理论知识的系统传授作为主体,包括药品各环节的管理流程、药事法律法规以及药学道德与伦理学。这虽然有助于学生建立起完整系统的理论知识体系,但是忽略了学生的实践体验。再则,药事管理的法律条文繁多,内容枯燥,讲解时如局限于条条框框就会使课堂缺乏生机,降低学生积极性。适度采用案例教学可以激活教学环境,让学生主动去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使教学过程变得越来越有趣味。
3.生动具体、直观易学
案例教学最大的优势就在于“理实一体化”,通过实践操作,化纯理论教学为动手实践教学,能使理论概念更易于理解,使教学活动最大限度地贴近现实生活。借助案例既可以某个问题做切入,又可以设计系列项目来探讨,有助于贯穿各个知识点,使学生把零散的知识点以不同的线索串联起来,形成综合思维,避免片面性。
4.实现师生的角色转变
传统讲授法沿袭“教师讲”、“学生听”的模式,整个教学过程以老师为中心,学生处于被动状态。一旦长时间教学,学生就难以集中精力,教学效果就会下降。案例教学法强调的是“教”与“学”的双向过程,并且能让学生参与其中,教师和学生的角色有相当大程度的转变,使课堂的主角从以教师为中心转变为以学生为中心,学生是教学的主体,教师是组织者和引导者,实现“师生互补,教学相辅”。
二、案例教学法的组织与实施
案例教学一般包括准备阶段(主要包括案例选择或撰写、指导分析案例)、课堂讨论、点评总结和评定成绩四个步骤。
1.案例教学准备
主要包括教师准备和学生准备两个方面。
(1)教师的准备。一是选择或撰写案例,并对案例有充分的了解。要有效实施案例教学,完善的案例库是重要保障。教师应当结合授课内容及教学目的选择或制定案例,同时列出要点和问题,以便在课堂讨论时供学生探讨。二是教学者的自我准备。在案例教学中,教学者的角色与传统讲授法不同。案例教学是在师生不断问答、响应与引导过程中,探索问题解决的可能途径。因此,教师要不断强化自身的综合素质,在充分把握理论知识的同时,提高实践教学水平和案例分析解读能力。三是指导学生初步分析案例。例如在讲解药品不良反应时,着重分析磺胺酏剂事件、沙利度胺事件等案例中药品不良反应危害的同时,指导学生分析齐二药亮菌甲素事件、安徽华源欣弗事件等案例中药品不良反应与假药、劣药之间的关系。如此,既让学生明确了药品不良反应并非说明就是假药、劣药,又理清了它们之间的联系,进一步强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重要性,让学生树立了科学、客观的辨别意识,
(2)学生的准备。学生应做好课前准备,了解案例涉及的问题和要素,查阅指定的学材,搜集必要的信息,并积极地思索,初步形成关于案例中的问题的原因分析和解决方案,为案例讨论做准备。
2.课堂讨论
课堂讨论是案例教学的主要环节,是对学生理解案例、运用知识能力的检验,学生是否积极参与是案例教学成败的关键。在学生思考分析的基础上,通过课堂讨论理清事实,找出争议点,从而寻求恰当的解决思路。例如:笔者在与学生讨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时候,就有学生提出“既然国家政策规定在零售药店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那为何现在药店不凭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的现象随处可见,是国家政策失误还是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此时就需要教师结合专业知识,引导学生针对实际生活进行深入思考,并使交流和讨论紧紧围绕核心主题。由此,学生可以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教师也能不断“引入活水”,实现教学相长。
3.案例点评与总结
由于生活阅历、知识储备、认识高度等方面的局限,许多学生在分析和解读案例问题时往往不够全面、不够客观,这时,就需要教师以“引导”的姿态,作出点评和总结。在案例教学法中,尤其是初始阶段,简单而完整的案例点评与总结是必不可少的。随着教学的深入,案例点评与总结,可以由教师分析转变为学生自行分析。因此,是案例教学的最后一个环节,也不可或缺的“点睛之笔”。
4.评定成绩
成绩评定有助于提高教学效果,刺激学生积极性。案例教学最大的特点就是没有标准或唯一的答案。因此教师在考核学生时不能按“标准答案”生搬硬套,而应将评判标准过程化,如从学生分析方法的准确性、论点的可行性、思考推断的逻辑性等方面来评定其成绩。笔者建议把学生的是非判断能力和创新能力作为评价的重要指标,鼓励学生举一反三,真正掌握理论要点。
三、实施案例教学应注意的问题
1.注意区别于举例说明和课堂讨论
目前,国内真正运用案例教学的学科或课程并不多见,更多的应该属于举例说明(实例教学),即通过实例对所要传授知识进行讲解的一种方法,是介于传统教学法与案例教学法之间的教学方法。与案例教学法相比,它仍然是一种以教师讲授为主、课堂研讨为辅的教学方法,并未提高学生在课堂中的“地位”。在教学过程中,不能把案例法教学当成举例说明,尤其是要强化学生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让学生自觉自发参与案例探讨。
同时,案例教学也要区别于课堂讨论。案例教学是以案例为研究对象,以问题为导向,以探究为基础,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要形式的课堂教学方法,所探讨的问题一般具有综合性,答案的开放度比较高。而课堂讨论往往是就某一特定问题或现象展开争论或辩论,最终统一于一致的结果。
2.案例的选择原则
案例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案例教学的效果。运用案例进行教学,应首先针对不同的教学内容特点确定明确的教学目的,然后在教学过程中选择好案例。
(1)真实性。教学案例必须是药事管理实践活动中的真实事例,不能胡编乱造;否则,不仅对教学无益,反而会误导学生。
(2)新颖性。教学案例必须紧跟时代步伐,教师必须在案例教学过程中不断补充新鲜的案例,确保案例的新颖性。例如,在讲假药时,应把齐二药亮菌甲素事件作为讲解的重点案例。这一事件是近年来我国由于药事管理中的疏漏造成的严重药害事件,也是国家药监部门及时果断处理的典型事件。事件发生后,药监部门禁止齐二药的所有药品在全国范围内销售,最大限度地减少假药事件带来的人员和财产损失,避免了更多的人受到伤害。这个案例对于学生理解和判断新形势下制售假药的违法行为很有帮助。
(3)代表性。案例要根据课程目标有针对性地收集,应是与教学内容密切相关的典型药事管理事例的浓缩,案例的内容要与知识点有机结合,做到有的放矢。如,讲药品不良反应时,“反应停”事件和PPA事件就很有典型性。20世纪60年代,“反应停”导致先天畸形的严重不良反应事件震惊事件。而美国能够在这场灾难中幸免,正是由于凯尔西博士坚持要求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对反应停药品注册申请进行审查。
(4)关注学生道德目标的培养。例如发生在宁波市传染病医院药品“回扣”案,卫生部要求对此类事件处理要查实一起,严处一起,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开单提成问题。通过该案例的讨论,一方面可以让学生准确把握《药品管理法》,明确药品销购中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另一方面教育学生在药学社会实践中树立良好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四、结语
实践证明,在药事管理学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可以使课堂富有趣味性,有助于提高教学效率,改善教学效果。教师应优化教学方法,科学、合理地应用案例教学法,通过发挥案例教学优势、找准教学质量的有效方法、探索其教学规律,为学生将来从事药学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杨世民。药事管理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1.
[2]劳凯声。教育学[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1.
药事管理论文 篇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推进机关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做好工作;要进一步转变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实行规范化服务,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 组成人员及其职责
第三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人员包括:局长、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纪检组长、巡视员、助理巡视员;各处处长(主任、总队长)、食品安全监察专员、副处长(副主任、副总队长)、调研员、助理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四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局长负责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全面工作,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
第五条 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办公会议。
第六条 局长代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向省政府报告工作,并受省政府的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副局长受局长委托代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向省政府汇报某一方面的工作。
第七条 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纪检组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第八条巡视员和助理巡视员按分工协助局长和副局长工作,对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受局长、副局长委托,承担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代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席各有关会议。
第九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新闻发言人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担任。
第十条 局长外出期间,由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代行局长职责。
第十一条 局机关各处(室)处长(主任)负责本处(室)的全面工作,其他工作人员按各自的职位职责从事具体工作。
第十二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政府的决定、命令,在本局的职责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三条 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的权限,按照《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进行决策,对涉及的重大事项经过局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并按程序对外公布。
第十四条 全局五年以上长远规划或年度工作计划、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年度工作目标和需要报请省人大通过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必须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五条 各处(室)提请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和建议,必须以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发展规划为依据,提交讨论前应与有关处室或部门充分协商,形成一致意见。对涉及全省性、全局性、长远性和公众利益的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管理的重大决策事项,事前应经过专家咨询论证,并采取社会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 局长办公会议决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由局办公室负责跟踪检查,督促办理。各市(州)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和全系统工作人员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全局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
第四章 行政要求
第十七条 各市(州)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程序行使行政权,强化工作责任,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1》
第十八条 省局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必须合法并遵循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及相应的审核、备案和公开制度,增强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和透明度,规范性文件按要求报省政府备案。
第十九条 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的原则,进一步确定行政许可事项,规范审批程序和办证流程,实行部门内审批和监督分离制度,实施行政审批统一办理、联合办理和集中办理制度,为相对人提供方便快捷的行政服务。
第二十条 根据职能职责要求,科学划分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管理和服务不同环节的工作任务、标准、责任,量化到具体岗位。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推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服务制,为公众办事提供方便的服务。
第二十一条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第五章 工作部署
第二十二条 根据长远工作规划,搞好年度工作安排部署,并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及时作出调整。
第二十三条 局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工作目标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应形成局年度工作意见或要点,及时安排部署,下发执行。
第六章 行政监督
第二十五条 加强对各市(州)局和局机关行使权力的监督,促进廉政建设,确保政令畅通。
第二十六条 自觉接受省政府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向其报告工作,接受质询、备案行业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接受省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其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七条 按照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接受司法监督;同时要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专项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和整改并向省政府报告;虚心接受各级各部门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八条 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对群众来信来访,坚持实行主要负责人亲自阅批和局领导接待制度,落实有关处室和具体经办人员责任,确保件件都落实。
第二十九条 实行政务公开,接受舆论和群众的监督,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积极主动地查处和整改并向省政府报告。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及时、准确政务信息,方便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
第七章 会议制度
第三十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实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要贯彻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
第三十一条 局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上报上级部门的重要请示、报告;研究分析一个时期的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和食品医药经济发展形势,讨论决定重要的工作措施;讨论决定长期和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年度资金预算,重大项目、大额资金的安排;讨论决定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和下发的重要的规范性文件、决定;听取有关处室和下级部门、单位的专题汇报,研究具体措施;讨论决定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第三十二条 每周一上午为局长办公会例会日。遇特殊情况由局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局长临时安排召开或决定不开。 「 2
第三十三条 局长办公会议的组成人员:
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纪检组长、巡视员、助理巡视员、办公室主任及与议题有关的处室、市(州)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席。根据会议需要,可安排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受局长委托,副局长可召集和主持局长办公会议。
第三十四条 局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局长确定或受局长委托的副局长确定。凡拟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承办处(室)应事先做好充分准备,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并于会议召开前将提交讨论的相关材料送办公室,提前分送参会人员。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
第三十五条 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列席会议的,会前应向召集会议的局长或副局长请假。
第三十六条 局长办公会议召开以后,由局办公室负责形成会议纪要,报会议主持人签发,分送各位局领导、局机关各处室和相关单位。会议议决的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督办。
第三十七条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可召开专题会议或专业性会议。凡以局名义召开专题会议或专业性会议需报经局长或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领导同意,由相关局领导牵头,局办公室总协调,具体职能处室承办,会后按会议的要求进行督办。
第八章 公文处理
第三十八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公文处理严格按照《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公文处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和实施。公文处理要坚持精简、及时、程序、质量等原则。
第三十九条 无论上级下发或下级上报以及其他单位传送我局的来文,原则上由局办公室负责进行处理,按程序签收、登记、审核、分发、传递、拟办、批办、承办、催办。
第四十条 本局发出的文件或重要资料,按规定的程序起草、核稿、复核、审核、签发、编号、校对、缮印、用印、登记、分发、归档。
第四十一条 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名义发出的文件,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送有关局领导签发。签发文件的权限是:属于全局性的、综合性的文件,重要的上行文、行政规章、人事任免及奖惩性文件由分管局领导审核后送局长签发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签发;属于政策界定范围内或分管局领导职权范围内工作的文件,由分管局领导签发;若涉及两位以上局领导工作的,应送有关分管局领导审核后由局长或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领导签发。
第四十二条 局机关行文坚持确有必要、注重效用的原则,并严格按照行文规则办理。机关公文处理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四十三条 大力推进电子政务,积极实施公文的网上传递、交换、处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的文件,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应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上。
第九章 作风纪律
第四十四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种指示、决定、命令,保持政令畅通。
第四十五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全体工作人员要争做学习的表率,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经济、社会、科技等方面发展变化的新趋势,不断充实新知识,丰富新经验,努力为推进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和四川的跨越式发展作出新贡献。
第四十六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全体工作人员要坚持求实、务实、落实的工作作风,积极发扬团结拼搏、争创一流的精神,认真扎实地搞好本职工作。领导干部要坚持深入基层,考察调研,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3
第四十七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决不能以权谋私。
第四十八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坚决执行局机关的各项决定,遵守局机关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内部提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
第四十九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全体工作人员要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责任意识,树立规范服务、从严治政的新风。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照程序和时限积极主动地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药事管理论文范文 篇八
1•概念、性质与特点
药事管理学科(TheDisciplineofPharmacyAdministration)是一门边缘学科具有其独特的学科性质。从其概念中就可以明显地看出:药事管理学科是运用现代管理学的原理和方法,对药学事业进行科学管理的科学;是研究现代药学事业各部分活动及其管理的基本规律和一般方法的科学;是运用社会学、经济学、法学、心理学和现代管理科学的原理、理论、方法和技术,总结药事管理活动的规律,指导药学事业健康发展的科学;是研究药学事业中的人、经济、法律、信息、机构和制度的相互关系,研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对药学事业的影响,探索药物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评价等全过程质量监督管理及药学事业的管理的科学规律和管理方法以保证药物安全、有效、合理、经济,维护人类健康,并促进药学事业的发展[1]。可见,药事管理学具有社会科学及应用科学的性质,具有专业性、政策性、实践性和综合性等特点。
2•研究内容与方法
药事管理学科研究的内容与药学科学知识范畴的划分有关,与其自身内部专业划分有关。其研究范围很广,包括药事组织、药事法规、药品质量管理、药学经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药房管理、新药管理及行为科学在药学实践中的应用等内容。从药事管理学科的研究内容入手,便形成了其具体的研究方法。药事管理学科的研究方法与其它社会科学、管理科学的研究方法相同,应以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作为指导思想,用历史的、描述的、发展的、状况或范畴的、相互联系的,原因比较的、实验性的、模拟实验的,发展新技术和新方法的应用等具体研究方法来进行研究,即通过对药事管理学科基本指导思想的研究。相应地采用历史研究法、描述性研究法、发展性研究法、状况和范畴研究法、实验性研究法、分析和比较研究法及对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来开展。
二、药事管理学科建设的重要性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药事管理学是药学科学的分支学科,是药学与社会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及行为科学相互交叉、渗透形成的边缘学科,是药学科学与药学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2];是对药品从研制、生产、流通、价格、广告乃至使用等各项活动有关事项的全方位管理,是对与人民生命息息相关的药品质量施加的控制与监督。随着药学科学与实践的发展而形成的药事管理学,同时也推动和促进着药学科学和实践的发展和进步,通过立法把整个药学事业置于严格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的科学管理之中,这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对药品采取的管理手段。与之相对应,在药学教育领域培养现代药事管理学科带头人就显得尤为重要。从总体上看,药事管理学科具有明显的社会属性,涉及到药学事业的各个层面,与药学活动有紧密的联系,缺乏药事管理的约束,药学活动就不能有秩序、有规律、公平合法地进行[3],因此药事管理学从宏观上指导着整个药学事业的发展,是药学事业健康发展的理论与实践指导。
三、国内外药事管理学科高等教育情况比较
1•课程设置
药事管理学科的应用性很强,再加上其综合性强的特点,各国药学院校开设的课程按其基本内容的性质划分,一般应包括以下几类:(1)药事法学和伦理学类:基本内容是本国的法律体系机构、药品法、药师法,控制物品管制国际公约及本国法规、医疗卫生有关法规,以及药师职业道德规范。(2)管理学类:主要有药房管理学、医药企业管理、药事组织、药品质量管理等。(3)经济学类:主要研究药品及药物的经济活动,包括药物市场学、药物经济学。(4)社会和行为科学类:主要研究药学实践环境、人(药师、病人、其他医务人员)与药物治疗合理性关系的规律,包括药学概论、药学交流学、卫生保健系统与药房、卫生保健组织、药学实践的社会经济、健康和疾病中的行为因素等课程。(5)方法学和信息学类:主要有药学社会研究方法、药品信息评价方法、医药品情报学等课程[4]。
2•美国药事管理学科高等教育情况
美国是国外高等药学教育较为发达的国家,这里笔者就以美国为代表谈谈国外的药事管理学科的教育情况。通过网上检索,笔者搜索到多所美国药学专业大学,查询相应网页,总结发现美国该类院校普遍设有药事管理学本科、硕士、博士三级招生点,现以费城科学大学(UniversityoftheSciencesinPhiladelphia),基督山北卡罗林纳药科大学(theUniversityofNorthCarolinaatChapelHillSchoolofPharmacy),新墨西哥大学卫生科学中心药学院(CollegeofPharmacyoftheUNMHealthSciencesCenter),密西西比大学药事管理系(DepartmentofPharmacyAdministrationofUniversityofMississippi)等院校为例,简要介绍美国药事管理专业高等教育课程设置情况。首先,各个学校对药事管理专业描述如下:本专业学习强调社会、心理、政治、法律、历史及经济等因素对正确使用、不使用及滥用药物的影响,强调人的行为对疾病、文化、卫生服务系统结构、财政及经济的影响;指出具备一定药学专业技术的个人能够检查患者、药师及其他相关实践人员所组成的社会系统内部人员的相互作用和行为以及提供的服务及受教育的情况,他们不仅需要将人类作为一个具有社会、文化、心理、生物特性的整体,也同样需要考虑到卫生服务体系对人、经济、药学服务的干预和影响。经过该专业训练的个人将具备一定的知识背景并能评价和处理药物体系流通中存在的问题,能将行为学、社会学相互贯通的理论运用到药学实践领域中去。其次,提到每个学生的学习安排是由其具体从事的研究的目的而特别设计的。学生除了全面的理论学习外,必须参加大量的研究、教学及社会培训,学校将提供其与制药企业或咨询行业等接触的实践机会。再来看这些学校的课程设置情况:本科阶段除了基本的药学基础专业课外,普遍设置的课程包括:药事管理学、财经管理学、卫生社会学、药物行为与社会学、卫生法学与法令、国际制药业经济学与行为学等;硕士博士研究生课程则包括:统计学、卫生与药物经济学、社会与行为卫生学、卫生服务与政策、高等社会行为学、卫生保健技术的经济评价、药学服务研究方法、药学分配经济学、药物开发与营销、药事管理学研究方法、医疗系统管理学、药物使用、滥用及误用调查、药品营销技术、高等药品市场研究、高等消费者行为研究、高等营销概念及运用、统计推断原则、美国医疗卫生系统的发展、组织与财政等。从以上课程设置可以分析出,被世界公认的发达医药大国美国对药事管理学科高等教育非常重视,从本科阶段就已将其独立设置为一专业,并且逐步将专业教育提升级别,同时,这些课程的确已涵盖药事管理学科课程体系的各个学科领域,从法学、管理学直至行为学与经济学。该学科培养人才的目标就是能从事指导、管理整个药学事业活动、行为的全方面人才。在这些院校中,从事该学科的教师人数与药化、药剂、药理等学科的基本相同。
3•我国药事管理学科高等教育现状
与美国相比,我国的药事管理学科高等教育状况就显得薄弱多了。在我国的十几所重点高等药学院校中,一直无一所院校将药事管理学设置为本科专业,大多只是在本科阶段学习过程中设置了《药事管理学》、《药品监督管理》此类课程;值得庆贺的是2004年6月中国药科大学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已设立了药事管理专业本科招生点,首批招生32人,学制4年,课程设置除基本药学专业课外,设有现代医学、国外药事法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药物经济学、统计学、运筹学、经济法、管理学原理、组织行为学、卫生事业管理、西方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国际贸易、市场营销学、卫生经济学、社会保障学、现代社会调查方法等与药事管理相关的课程。此外,设置硕士研究生招生点的学校也屈指可数,有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社会与管理药学系,沈阳药科大学药学院,北京大学药学院药事管理与临床药学系,及黑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药剂专业药事管理方向等;药事管理专业博士招生点目前仅中国药科大学及沈阳药科大学两所大学设有,中国药科大学专业方向包括:“药学教育与科研”、“中外医药政策的比较研究”、“中药现代化政策与发展策略研究”、“医药政策研究与对策”,共有导师四名。沈阳药科大学专业方向包括“医药经济与管理”、“医药技术进步与创新、医药企业发展战略”、“社会药学”、“药事管理与药史文献”,共有四名导师。因此,药事管理学本科阶段还尚未受到足够的重视,学科发展严重不足;研究生阶段虽然已成为一个确定的研究方向,但是一些学校尚将其挂靠在其他相关专业之上而并未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并且,此阶段并没有设置合理的、深层次的课程供学生学习,学生大多是通过大量阅读书籍和翻译外国药事法规来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同时,在各大药学院校中,从事药事管理学教学的教师比例则非常小,在含本专业的大学中,平均每所学校拥有教师不超过4名。除了正常的课程学习外,我国在药事管理学科高等教育过程中还缺乏应有的课外实践与培训课程,学生普遍缺少实践能力与工作经验,单纯的书本理论知识难以适应学科自身发展与药学事业整体发展的要求。综观全国范围内各大药学院校,可以说中国药科大学已形成了完整的药事管理专业高等教育体系,虽然其中不乏不足之处,但对于培养药事管理学高等人才对促进国家药学事业的发展将做出很大贡献。其他药学院校也应加快学科建设步伐与力度,共同为我国药事管理学科发展努力。
四、差距存在的原因及改进的建议
1•差距存在的原因
(1)我国药事管理学科起步较晚,发展较慢,最早涉及此学科是在1906~1949年间,并且发展十分缓慢;而美国早在1821年费城药学院建立时就已形成药事管理学科的萌芽,并且发展迅速,从1950年代后就已将其设为硕士、博士学位的专业;前苏联则是在1924年开始将药事组织列为药学教育的基本课程。
(2)学科课程设置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形成继续教育中的“断层”,非独立的学科更使其地位受到忽视。从本科专业仅一所院校设置到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少数设置直至博士研究生阶段的个别设置,致使学科教育不能达到“程度逐步提高”的高等教育目标。
(3)学科性质界定不明确,由此导致的研究方法的不确定,必然阻碍学科发展与建设。
(4)所设置的课程不符合学科的性质。药事管理学属于多学科交叉的边缘学科,涉及的内容广而多,国内设置的课程远达不到学科教育目标,同时,学生缺乏各类实践活动,理论与实践相脱节,起不到良好的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
(5)人员认识度不够。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除了从事药事管理学科教学与学习的教师与学生以外,大多数的教师与学生普遍对本学科了解甚少,只是浅显地认为是“搞管理”、“搞理论”,甚至还存在一些偏见。这就造成学生对本学科的求知欲下降,学科知识普及不开等状况的出现,学生生源严重不足。
2•建议
(1)我国应积极向先进国家(如美国)学习,学习它们对药事管理学科教育的整体思路,学习其从教育入手,学习其学科设置、课程安排的合理性、全面性及能从发展的长远性考虑,从根本上扭转目前我国对该学科重视程度不够,教育目标与教育规划不相符合的局面。
(2)明确确立学科属性,规范学科研究方法和内容,合理布局学科教育体系,完善整个学科建设,加快将“药事管理”独立设置为本科生专业的步伐,从基础阶段入手,为学科高等教育的不断深入做好充分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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