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论文字数(优秀4篇)
本科毕业论文字数要求是什么?每个学校对论文都会有不同的要求,下面就为大家带来论文的写作要求供大家参考。众鼎号为朋友们精心整理了4篇《本科毕业论文字数》,希望能够对困扰您的问题有一定的启迪作用。
本科生毕业论文主要内容 篇一
1、 题目 (宋体,小二,居中)
2、 中文摘要(200字以上),关键词;字体:宋体、小四号,字符间距:标准;行距:20磅
3、 英文摘要,关键词;
4、 目录
5、 正文;字体:宋体、小四号,字符间距:标准;行距:20磅
6、 参考文献。
期刊内容包括:作者 题名,刊名,年,卷(期):起始页码-结束页码。
著作内容包括:作者、编者,文献题名,出版社,出版年份,起止页码。
7、 附件:开题报告和检查情况记录表
浅谈设计之源 篇二
摘?要:将一种设计的文化性格拓展,在现实中,设计师们大到文化背景不同,设计理念也不尽相同,甚至于千差万别,小到哲学思维的层次同样也存在差异;设计师的眼界有宽有窄,眼光有长有短;设计师在某些社会环境中也会因利益关系身不由己。
我认为设计师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有坚定信念,坚持自己文明的设计原则,不可以屈服于非文明的意志,这样才能不辜负于一个设计师所身负的社会重任,才是一种设计文化性格的体现。
关键词:设计;文化性格;美学
对艺术对设计的追求与向往的欲望在读本《和》的点燃下,一种发自内心深处的澎湃,甚至有些肢体上的舞动,与图书馆的安静,与其他读书者的平静有些不搭调。
也许这就是艺术与设计的本质,一种生活的夸张、变形,一种不同、不俗……
读本《和》不是文字内容很繁杂的书,但它像读者传达的信息量并不逊色,可以时尚的形容为“简单而不简约”。
向读者介绍的不仅仅是日本的设计,更是一种文化一种性格。
书的大致内容分为瑕疵美学 朴素美学 间隔美学 阴阳美学 包容美学五个大的部分。
把日本设计的文化性格可以说是诠释的淋漓尽致。
瑕疵之美,顾名思义就有种不完整的不完美的意思,其实这也起源于日本多地震、恶劣的气候以及地狭人稠等客观条件,使得日本长久以来饱受天然的灾害,因此对生活态度形成“轻永恒、重瞬间”的观念,犹爱樱花短暂开放,骤然凋谢的顷刻之美。
书中还这样说到:“因为不足,所以有增进的空间,从而衍生出无限的可能性,演绎出最完美的形式。”书中还提到了日本的茶道和和服装设计师川久保玲。
使日本的瑕疵美学设计理念更加具体,更到易懂 更加容易使你接受它。
回到我们中国的设计,却往往觉得大不相同,日本的瑕疵美学我们并没有接受,我们追求着完美,却往往没理解到瑕疵换个角度也的一种完美,一种卓越。
从中国古代的皇宫建筑到我们现在的高楼大厦,我们无不追求着最终的完美,也许我们的祖国地大物博成就了我们的思想吧,因为我们可以做到完美。
但现在的设计是融合的 没有界限的 看到日本的设计 日本的瑕疵美学 虽然不说我们需要彻底学习别人 或许我们也应该改变些什么。
其次是日本的朴素美学,它遵循朴素的精神,传达出一种谦逊的、干净的、内敛的、质朴的、重视细节的意向。
这种朴素精神的原则是“所有事物和谐的价值”,且以自然为基础,并且关心与自然的和谐之美。
日本的朴素精神所传达的的智能之美,是不会被其他耀眼的事物所掩盖,因为它诉求的不是己身的价值,而是与周围环境、器物间的和谐关系,更是一种尊重自然、顺乎自然,从寻常的事物中诉求更广阔的精神体验。
这种朴素美学不仅仅是一个朴素能够形容的,更是拓展到人与自然 拓展到一种哲学。
书中这样说到“……大量地浪费材质时,资深的师傅们必然要求制作者,应向这些材料深深的一鞠躬,以表示歉意之心。”很普通但很人性化的一句话,让我重新认识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
我们的设计源于生活,源于自然,他们需要更多的是我们的尊重与爱护。
言表之意,我们也不难看出日本的朴素美学发展到今天,已经把朴素二字推向到了另一种境界。
作者对间隔美学做了这样一句总结:任何一种艺术形式的`呈现,无论是动态的还是静态的,若没有产生间歇性或留白的效果,必然是观赏者无余韵去赏受‘余白之美’的乐趣。
在文中作者还分别从“间”的意涵,“间”的形式特征入手很详细很系统的介绍了日本的间隔美学。
在设计与绘画中,间隔美学的体现可以说是无处不在,有“间”有虚才有实。
接下来的一个部分,作者向我们介绍了日本的阴阳美学。
这仿佛和我国的一些迷信有一定的联系。
但日本在设计上却也有具体体现。
日本阴阳美学的设计形态以曲线和直线来划分,这在日本的许多传统器物或工艺品的箱型形态上的都有所体现,比如像便当盒 传统的橱柜等。
阴阳在我们心里肯定我都得觉得它仅仅就是一种思想,但它用在设计上却恰恰也是那么的恰当。
提到包容我们往往想到的是一种性格,当在这里要介绍的却是一种设计,一种设计的文化性格。
日本面积狭小,空间往往成了一种资源。
于是便理所当然的产生了一种节省空间的堆栈式设计或巢穴式设计。
这里的包容就显现了它在设计上的意义。
包容美学不仅是外观表征和结构上的简约,在内在层面的思维中亦传达出一种精练的思想层次。
包容给我们设计人展现的也许不是最多的,但我们要学习的却是很多很多。
浏览了《和》的精髓,留给我的不仅仅是去一味的欣赏别人的设计,更多的是要用在我们自己的设计之中。
中国的设计起步不早,我们不能仅仅满足在自己的设计特点之中。
刚拿起《和》的时候我就有点迷惑一本书到底如何去阐释一种设计的文化性格。
品读之后,有些体会,一种设计的,应该说一种的好的设计的背后一定离不开一种好的设计的文化性格的支撑。
设计就如同我们的生命,总是平衡的,常常以一种我们理解或是不理解的方式出现在我们面前。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要像《和》中所说的我们的设计重要是体现一种文化性格。
中国的设计同样更是有一种支撑着它的文化性格,有一天我们会用我们的设计把他推向世界。
依旧还是在图书馆,我却恢复了平静,因为《和》让我读懂了设计、读懂了人生。
参考文献:
[1] 王国维,范雅著。东方美学史。武汉出版社,2011.12
[2] 李佩玲著,日本设计美学的演绎,吉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4.1
余额宝法律问题完善的相关建议。 篇三
余额宝虽然具有诸多法律方面的漏洞,但是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像余额宝一样的第三方支付、手机银行、比特币、P2P等业务的推广已成为大势所趋。
因此,如何改变余额宝存在的法律问题现状,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成为当前的重中之重。
结合前文分析的余额宝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完善的建议如下。
(一)完善互联网金融的法律体系。
余额宝虽然自推出以来就走在合法与非法的钢丝上,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处,但是余额宝作为一项金融创新产品,对于推动我国金融市场的活跃无疑具有正面意义和积极影响,只是必须被严格置于法律法规和监管之下。
余额宝作为一种新兴的理财方式,对于满足中小投资者的低风险理财需求、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具有重大推动作用。
但是,与这种发展势头不相适应的是法律的严重滞后。
第三方支付是在政策模糊、法律真空与监管缺位的大环境下摸索着前进的,承担着巨大的法律风险与政策风险。
相关的法律基础理论研究不够成熟,现实法律制度设计缺乏理论支持,这些问题时刻威胁着第三方支付的健康发展。
尽管为完善第三方支付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先后颁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等相关法规,但相对于传统金融业,互联网金融为新兴的金融领域,我国目前尚未形成关于互联网金融的法律体系,因此为了更好地促进余额宝等互联网基金的健康稳定发展,尽快出台相关法律势在必行。
比如第三方支付平台证券销售资格问题、举证责任分配问题、消费者保护等问题亟待解决。
(二)完善基金交易信息披露制度。
我国证券法中有对于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规定,但是对于投资者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购买基金的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制度不够完善。
因此,为了培育和完善市场运行机制,增强市场参与各方对市场的理解和信心,进一步完善基金交易信息披露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基金信息披露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应该对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购买基金的信息披露规定作出严格规定,比如第三方支付平台应当在其首页刊登基金管理公司的基本情况介绍、公司经营业绩介绍以及基金产品存在的风险介绍。
为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判断前提供依据,增强投资者风险意识。
其次,基金管理人应当与第三方支付平台联合创办信息披露官方主页,对于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定期报告、投资收益等对投资者切身利益具有重要影响的信息及时进行披露并定期披露更新信息内容。
第三,应当进一步完善投资者的申诉和监督机制。
与基金有关的信息对于投资者的投资判断几乎起到决定性作用,因此,若赋予投资者监督信息披露的权利,不但能够进一步增强投资者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同时能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三)强化投资者风险意识。
余额宝业务的宣传材料显然符合经济学的“不对称信息”概念,支付宝推出余额宝业务,为了吸引金融消费者,并未明确、醒目地告知客户此业务存在的风险以及所谓的“利息”并非银行存款的利息而是购买基金所得收益。
但是,尽管其风险披露如此不完善,余额宝仅仅用了6天时间用户即突破100万,余额宝合作的增利宝货币基金开户数即突破100万。
这反映出消费者在巨大收益面前极其容易忽视其所潜在的风险而盲目消费,将自身的利益置于危险之中。
加之消费者在市场中本来属于弱势群体,而互联网金融存在信息不对称、实力不等、技术风险等特征,因此,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和保护,提高其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变得十分重要。
金融监管机构可深入基层,开展消费者风险讲座、消费者交流会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使得消费者在学习和交流中进一步了解互联网金融特征,增长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证券法中也应适当加入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投资保护内容。
余额宝自从上线以来就成为多方争议的焦点,虽然它存在着众多亟待解决的缺点,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消费者消费观念的转变,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发展已成为必然趋势。
以余额宝代表的金融产品也成为促进我国资本市场进一步准暖升温的重要手段之一。
因此对于余额宝我们不应过分打压,而是应该使之于传统金融业巧妙地结合,各自发挥作用,共同促进我国金融理财活动向着更好更健康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赵鑫。余额宝的法律问题—余额宝高收益背后的巨大风险[J]。知识经济,2013(23) 。
[2]王春丽,王森坚。互联网金融理财的法律规制—以阿里余额宝为视角[J]。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13(5)。
[3]杨东。互联网金融推动金融法体系变革[N] 。 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1.22.
[4]王兰。余额宝:互联网金融时代的“鲶鱼” [N]。中国社会科科学报,2013.8.21.
[5]白牧蓉。从“余额宝”的法律隐患看相关制度之完善[J]。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1)。
范文: 篇四
余额宝法律问题与解决建议
摘要:余额宝凭借其操作简单、收益高等显著特征,自成功上线以来便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然而在高收益的背后也存在着巨大的风险,其安全隐患、销售资格、信息披露不完善问题亟待解决。笔者主要从这几个方面分析余额宝存在的法律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
关键词:余额宝;法律问题;解决建议。
2013年6月13日,阿里巴巴旗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正式推出一项新的功能——余额宝,其实质为支付宝的合作方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一款名为增利宝、集增值功能和支付功能为一体的货币型基金新产品。
相比于传统的公募基金,余额宝具有操作流程简便、收益率高、最低限购金额没有限制、使用灵活等显著特点。余额宝用户只需将支付宝内资金转入余额宝账户,即可像使用支付宝一样随时进行转账、缴费、消费。
余额宝自推出以来吸引了众多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截止2014年5月,余额宝规模已超过5000亿元,客户数超过5000万户,天弘基金靠此一举成为国内最大的基金管理公司,余额宝也成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在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和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宏观背景下,余额宝对于满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低风险理财需求、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发展普惠金融、促进货币市场发展均具有积极意义。
但是,在余额宝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着销售、宣传推介行为不规范,风险揭示不足及风险管理不到位等法律问题,其安全性、公平性、监管性问题亟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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