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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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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揭阳市审计局关于市本级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函》(揭审整改函〔2022〕14号)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落实专人对审计中发现问题的进行认真核实,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

  根据《揭阳市审计局关于市本级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函》(揭审整改函〔2022〕14号)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落实专人对审计中发现问题的进行认真核实,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现将相关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分经济分类科目决算数与实际执行数不符。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决算调整“奖励金”等5个经济分类科目,调整金额合计16640元。

  整改情况:我局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部门决算管理办法》规定,加强预算和决算管理,全面反映预算,根据预算执行情况,真实准确编制决算。

  (二)无预算向全部退休人员发放春节慰问金,涉及金额26800元。市农业农村局无预算开支“付退休人员春节慰问金”26800元。

  整改情况:我局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规范和加强单位预算管理,不再安排无预算支出。

  (三)集中为公务车加油卡充值,涉及金额50000元,且结存较大金额在单位公务车加油卡中。根据市财政局提供的支付信息显示,市农业农村局于2021年12月24日支付“公务用车加油卡充值”1笔50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局加油卡余额为52000元。

  整改情况:今后我局将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执行年度预算,合理安排预算执行进度。

  (四)超范围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标合计32753.24元。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超范围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标支出32753.24元用于非公务用车。

  整改情况:今后我局将加强对预算指标的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预算支出管理,不擅自调整指标支出,确保预算执行合法合规。

  (五)超范围支出项目经费,涉及金额246699.31元。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在“2021年揭阳市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资金项目”“2021年揭阳市现代种业提升种子质量抽检项目”“扶贫工作经费”等12个项目经费指标开支与项目预算内容无关的费用共246699.31元。

  整改情况:由于2021年度决算已完成,今后我局将加强对预算指标的使用管理,不擅自改变预算支出,同时加强项目预算编制工作,优化预算编制。

  (六)会计记账不规范。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12月35#记账凭证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支出“食堂费用”金额84957元,该笔凭证包含了会议用餐12笔7055元、10月和11月份局机关工作人员用餐2笔共77902元。

  整改情况: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要求,规范记账,确保会计信息质量。

  (七)会计科目使用不当,造成会计要素核算不实,涉及金额277789元。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在“专用材料费”列支食堂费用,金额共277789元。

  整改情况:今后我局将加强会计核算工作,区分经济业务内容和费用性质,正确使用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

  (八)新建信息系统未按规定登记无形资产。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6月立项建设的“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数据管理平台”软件部分金额1469800元,系统2021年底前已开发完成并验收交付使用,但截至2022年5月19日,上述金额未按规定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

  整改情况:我局 2020年6月立项建设的“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数据管理平台”,软件部分金额1469800元。自接到市审计局查询函后,与项目实施科室进行核实,项目完成建设于2020年12月7日通过验收,根据合同约定,项目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项目金额1498600元的95%人民币1423670元,2020年12月18日向财政局申请直接支付1423670元。2022年7月根据审计整改函的意见补充登记“无形资产-信息数据”1423670元。因新冠疫情影响,原计划通过线下方式开展各县区系统培训工作,部分改为线上方式,减少了乙方投入的人员和工作量,同时,乙方人员复用提升效益,项目整体售后成本下降,经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友好协商,同意核减合同金额人民币74930.00元(原合同总额5%),所以“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数据管理平台”实际建设费用为1423670元。

  (九)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车牌号为粤V38559和粤V69166的2辆公务车共发生26次无订单用车记录。

  整改情况:我局将严格执行公务车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平台申请、审核、派车、结算等操作流程,保证公务车辆管理规范透明,使用过程合规有序,高效节约。

  (十)市动物防疫监督所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2021年市动物防疫监督所车牌号为粤VEX799的1辆公务车共发生16次无订单用车记录。

  整改情况:我局严格执行公务车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平台申请、审核、派车、结算等操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公务车的使用管理。同时,督促公车使用人员加强“广东公务出行”软件学习,严格按照软件设定程序使用公务车。

  采纳情况:采纳审计建议。我局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规范和加强单位预算管理,不再无预算安排支出;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形成对一般性支出有效的制约机制,及时堵塞管理漏洞,杜绝随意挤占项目资金行为,保证项目资金能专款专用、安全高效。

  采纳情况:采纳审计建议。我局将严格执行年度《预算法》规定,合理规划预算执行进度,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从细节、从日常入手,改变旧思想、旧习惯、旧风气,公务支出精打细算,倡廉戒奢,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预算执行管理。

  采纳情况:采纳审计建议。我局将提高核算水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部门决算管理办法》要求,真实、准确、全面、及时地编报决算。

  采纳情况:采纳审计建议。加强公务车使用管理,按规定在“揭阳市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录入用车订单,执行平台申请、审核、派车、结算等操作流程工作,保证公务车辆管理规范透明,使用过程合规有序、高效节约。

  采纳情况:采纳审计建议。我局 2020年6月立项建设的“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数据管理平台”,软件部分金额1469800元。自接到市审计局查询函后,与项目实施科室进行核实,项目完成建设于2020年12月7日通过验收,根据合同约定,项目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项目金额1498600元的95%人民币1423670元,2020年12月18日向财政局申请直接支付1423670元。2022年7月根据审计整改函的意见补充登记“无形资产-信息数据”1423670元。因新冠疫情影响,原计划通过线下方式开展各县区系统培训工作,部分改为线上方式,减少了乙方投入的人员和工作量,同时,乙方人员复用提升效益,项目整体售后成本下降,经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友好协商,同意核减合同金额人民币74930.00元(原合同总额5%),所以“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数据管理平台”实际建设费用为1423670元。

  今后我局将及时做好无形资产核算工作,加强无形资产管理,真实全面反映资产情况,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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