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精选7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众鼎号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7篇《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希望朋友们参阅后能够文思泉涌。
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篇一
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的共同努力,“金秋助学”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已经成为党政认可、职工拥护、社会赞誉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经市总工会研究决定,今年要在全市广泛开展以“回顾十年助学路,爱心共铸学子梦”为主题的“金秋助学”活动,帮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的子女按时入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金秋助学”活动开展十周年为契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工会运作、社会参与的要求,积极推动完善国家助学政策体系,落实国家现行助学政策,拓展助学内容,延伸助学链条,创新助学方式,协助各级党委、政府解决好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在国家助学政策体系中发挥拾遗补缺作用,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与社会和谐。
二、帮扶对象
今年助学的主要对象是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经覆盖到但仍需要进一步救助、已建档案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新考入大学的上学子女。具体资助对象包括:
1.20xx年高考考入国家大专以上院校并被正式录取,因家庭成员因患大病、残疾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入学学费的困难职工家庭高中毕业生;
2、进一步延伸助学链条,拓展助学覆盖面,对往届已救助过的品学兼优的贫困在校大学生进行扶助;
3、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
4、就业困难的困难职工家庭的上学子女;
5、与用人单位建立有劳动关系,生活困难、无力支付学费且加入工会组织的困难农民工上学子女。
三、活动时间
20xx年7月25日——8月31日
四、资助标准
对困难职工家庭的上学子女,每个学生资助20xx元-3000元。
五、申报程序
1、报名。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持本人及子女身份证、户口簿、录取通知书到本单位工会或地方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20xx年“金秋助学”资助学生登记表》。
2、审核。由困难职工(农民工)所在单位工会及上级主管工会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出具审核意见并盖章。
3、申报。由各单位工会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时报送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4、确定资助对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救助对象市总工会将进行入户调查,掌握真实的困难情况,研究确定资助对象。
六、注意事项
1、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凡通过其他方式和途径已获得助学资金的,市工会不再重复资助,基层单位工会应严格把关。
2、已获得市工会资助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因故未能入学的,由所在单位工会负责收回助学金并及时退还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3、凡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除不予救助外,还将取消报送单位次年资助的资格。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篇二
一、实施背景:
让学生充分了解我国各地各民族在中秋节里各种各样的风俗习惯,增加学生学习的兴趣,了解节日的渊源、形成,民间各种不同的庆祝方式以及其中所承载的中国所独有的文化内涵,以此来体验中秋节吃月饼庆丰收、庆团圆、送祝福、送亲情的意义;体会班级就是一个大家庭,每个人都是班级大家庭的成员,应该相互关心,相互爱护;增强学生爱父母爱家乡爱祖国的感情,同时通过这次活动,使学生真正了解节日,了解中国传统文化,帮助青少年增强科学节日文化理念,弘扬创新节日文化,让节日真正给我们带来快乐与幸福,学校中秋节活动方案。
二、活动时间:
中秋节前两天
三、活动目的:
1、初步了解中秋节的名称、起源及节日风俗习惯。
2、通过了解家乡过中秋的风俗习惯,激发学生热爱家乡、热爱祖国的情感,体会家庭欢乐、生活甜美的幸福。
3、通过对节日的了解使学生感受中华民族文化的特点。
4、培养学生搜集,整理,比较,分析和运用资料的能力以及语言概括和表达能力,规划方案《学校中秋节活动方案》。
四、活动准备:
将学生分为六组分课题收集各地中秋节的节日和风俗习惯,以及中秋的相关资料。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篇三
为推动解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难问题,进一步延伸助学链条,推进工会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落实剑河县总工会20xx年“金秋助学”活动的工作部署,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拓展我县职工帮扶活动的内容,积极协助各级党委、政府解决城镇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在促进教育扶贫,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以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入学为重点,通过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帮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解决上学难问题。
二、帮扶对象和救助标准
(一)帮扶对象
今年全县工会助学的基本对象是已建立困难职工档案,被二本以上(含二本)学校录取的本届学生。具体资助对象包括:
1、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剑河县低保户人均收入484元),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
2、低保户边缘:是指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剑河县低保边缘户人均收入低于726元),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3、意外致困户:是指职工家庭人均收入高于726元,但是因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4、困难农民工认定还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二是有固定工作单位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三是假如工会组织,拥有工会会员身份。
5、已享受其他单位和部门资助的学生,不能再享受县总工会本年度“金秋助学”资助。
(二)帮扶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给予一次性资助2000元。
三、帮扶时间及工作要求
(一)20xx年“金秋助学”活动时间从7月25日开始,至8月30日结束,7月25日-8月5日宣传发动,调查摸底:8月6日-8月20日各工会联合会及工会委员会接受助学申请,然后按照要求收集完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公〖www.1126888.com〗示后报县总工会;8月21日-25日县总工会困难职工服务中心进行逐个核实审批;8月26日-30日发放助学金(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9月5日前完成助学工作。
(二)请各工会联合会及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一句帮扶的范围和对象,认真调查摸底,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相关证明材料如学生准考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还未得录取通知书的可以在网上打印录取相关信息),户口本复印件(一家人全部),身份证复印件(一家人全部)、身份证复印件、工商银行开户存折账号复印件(必须要工商银行账号便于打钱)和《剑河县总工会困难职工申请审批表》于8月20日前上报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逾期不报、不予受理)。缺项或漏项将无法登录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视为无效申报。
(三)请各工会联合会、工会委员会结合各自实际、做好本地本单位“金秋助学”的组织工作,组织好社会捐资助学活动,围绕剑河县总工会20xx年的重点工作目标,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尤其是做好困难农民工子女的助学工作。活动结束后,于9月10日前将本地本单位“金秋助学”活动总结报告(含基层工会资助情况)和相关统计表格报送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四、申请程序
(一)凡符合“金秋助学”救助条件的,由各工会联合会或工会委员会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后并及时做好汇总、上报工作、各工会联合会或工会委员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的小组,负责领导本领的“金秋助学”工作。
五、活动要求
1、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困难学生入档,归档,回访帮扶档案的管理工作做到依档施助。
2、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工会要与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扶贫办、共青团,工商联等部门做好衔接,分工协作、发挥工会拾遗补缺作用,避免重复帮扶救助,原则上,工会组织无覆盖的单位和个人不接受申报。
3、各级工会要在开展资金,物质帮扶的同时,注重做好对经济困难学生的精神帮扶,各级工会要加大对工会助学活动的宣传工作,扩大宣传面,深入报道开展助学活动。
金秋助学的活动方案 篇四
各村、各驻镇单位工会:
为了切实帮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解决上学难问题,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开展2018年“金秋助学”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和条
今年在我县参加高考,具有我镇户籍,被大学专科以上院校录取的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家庭子女,符合以下条的可享受救助:
(一)享受农村低保,是工会会员的在职困难职工子女。
(二)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已加入工会组织,农村贫困户的困难农民工子女。
(三)民政、教育、扶贫等政府主要助学体系尚未覆盖到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四)在工会帮扶系统已建档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
所有需救助对象的单位必须是按期交纳会费的成员单位;完成新建工会组织任务;完成工资集体协议的签订;办理了互助保险业务。父母一方是国家公务员或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子女不予救助。已获得政府及有关组织救助的,县总工会不再重复救助。
二、救助标准
今年,凡被大学专科以上院校录取的贫困生,发给入学交通费及第一个月生活费,标准为2000元。
三、救助程序
(一)凡申请救助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子女先向所在单位、村、社区工会提出申请,填写《困难职工档案表》,《金秋助学申请表》、《金秋助学救助人员汇总表》,同时将高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父母低保证、下岗证、与所从事劳务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复印等资料上报到所属工会。
(二)各工会对所申请人提供的`各类资料调查核实,加注意见后报镇总工会。
(三)镇总工会按分配指标和条,严格把关,建立困难职工电子档案,将其所需资料上报到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四)县总工会研究审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知有关人员持子女录取通知书、子女身份证、准考证、到县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领取救助资金。
请各工会认真做好宣传、严格按照助学条、搞好摸底工作,将救助资料于按8月1日前统一报送镇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上报对象不符合条或提供证不完备的不予受理。
工会“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篇五
为更好地协助党委、政府解决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进一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实践活动,按照省、市总工会统一部署,县总工会决定今年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困难职工子女或困难农民工子女,经过国家统一高中毕业考试的考生,本年高考成绩超过一本线,且被一本院校录取的考生(注:统招自费生、民办学校自主招生的自费生、录取院校为减免学杂费的国防生或师范生等不作为资助对象)。具体应具备以下所有条件:
1、考生须为本县户籍,且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属于“双承诺、双诚信”家庭子女。
2、享受低保待遇的困难职工或困难农民工家庭,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救助后生活和上学仍然面临困难的职工或农民工家庭子女;
3、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特殊原因,造成上学困难的低保边缘户(城市:750元/月、农村:352元/月)职工或农民工家庭子女;
4、遭受旱灾、水灾、地质害灾等重大自然灾害、意外灾害,导致家庭困难的职工子女、农民工子女;
二、资助方式和名额
20xx年“金秋助学”资助仍然分为两类。一类学生每年资助5000元,二类学生每年资助3000元,直至大学毕业。届时被资助学生将与县总工会签订助学协议,协议要求被资助学生在校期间应无违反违纪、连续挂科和重修等不良情况出现,如被资助学生出现协议中规定的不适于继续资助的情况,县总工会将停止资助。
三、资助要求
为了更好更有效的开展好今年的金秋助学活动,把助学资金送到最需要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手中,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就学困难的问题,请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和教育工会对本辖区内和各中学考生实际情况认真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学生于7月23日内报到县总工会,逾期未报视为放弃,县总工会将联合县教育局根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提供的名单进行入户实地调查,综合全县情况确定20xx年度“金秋助学”资助学生。
四、申报要求及资料
1、申请“金秋助学”的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本人手写申请书一份,填写盘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请表一份,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不予受理)
2、申请“金秋助学”的学生及父母近期一寸照电子版。
3、在申请表上签父母所在单位意见或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意见并加盖工会公章。
4、非公企业职工、农民工需要有和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当月的工资证明。
5、享受低保的家庭需要提供低保证明,患病的需要提供疾病证明书,残疾的需要提供残疾证。
6、遭受自然灾害的需要有当地政府出具的证明。
所有资料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负责收集,并填写盘县总工会“金秋助学”汇总表,统一交县总工会组宣部,电子版照片直接发邮箱:xx。
五、活动要求
1、各乡镇、街道办工会和各中学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着手做好资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确保不漏报符合条件学生。如因漏报导致符合条件的学生未得到资助,其助学救助工作由其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自行解决。
2、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会除做好县总工会“金秋助学”申报工作外,要结合本单位本辖区的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积极推动整合政府、社会、集体和个人等各方面的助学力量,采用单位或个人与贫困学生结对帮扶、对口资助、劳模爱心等形式,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工会运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助学格局。在本单位组织的助学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情况总结报县总工会组宣部。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方案 篇六
各分工会:
根据省教育工会《关于在省管高校继续深入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x教工【20xx】x号)精神及校工会年度工作安排,20xx年将继续在全校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帮助困难教职工子女按时入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我校正式教职工工会会员。
今年助学的主要对象是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者已经覆盖到但需要进一步救助、已建档案的困难教职工的上学子女。具体资助对象包括:
1、20xx年高考考入国家大专以上院校并被正式录取,因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入学学费的困难教职工家庭高中毕业生;
2、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十分困难的低保或低保边缘教职工家庭上学子女;
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教职工家庭上学子女。
二、活动要求:
1、各分工会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健全困难教职工档案,确实保障家庭困难的教职工子女按期入学。
2、申请资助的困难教职工需持以下材料:
①20xx年“金秋助学”申请表(见附);
②录取通知书复印,向本人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工会审查核实后盖确认并上报校工会。
报送时间:请各工会务必于9月1日(周五)下午4:0之前报校工会办公室(xx),同时电子档发送到xx。
活动时间 篇七
20xx年7月 16 日—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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