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老师的管理规章制度【最新7篇】
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督促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制定规章制度应当体现权利与义务一致、奖励与惩罚结合,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在,就来看看幼儿园有哪些规章制度吧!下面是众鼎号为大伙儿带来的7篇《幼儿园老师的管理规章制度》,希望能为您的思路提供一些参考。
幼儿园规章制度 篇一
一、消防安全职责
1、有防火安全领导组织,有灭火疏散预案,层层签定有消防安全责任书,有宣传标语。
2、制定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单位职工达到“三知两熟悉”即知火灾特点、知重点部位、知灭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岗位职责、熟悉灭火对策。
4、有健全的防火档案,有防火检查记录,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建筑防火
5、幼儿园的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不应超过3层:200m2以上建筑必须有两个疏散楼梯,楼梯间为防烟楼梯间。
6、幼儿园与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火间距小得小于30m,幼儿园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门向外开启,出口处不准有踏步。
7、幼儿园不应直接设在汽车库的上面,下面或毗邻处,幼儿园用房不宜设在地下人防工程内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内。
8、幼儿园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闭楼梯间的最大允许距离为:
(1)位于两个外部出口或楼梯之间的房间为25m;
(2)位于袋形走道或尽端的房间为20m。
9、安全疏散楼梯间内不能附设烧火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
10、幼儿园内不能装设蒸汽锅炉房。
三、电器防火
11、幼儿园内电源开关、电闸、插座等距地面应不小于1.3m,灯头距地面应不小于2m。
12、学校内荧光灯和超过60w的白炽灯,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白炽灯与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0.5m,不准使用落地灯和台灯照明,灯泡不能使用纸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13、幼儿园的儿童寝室内不能随意乱拉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等电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调的幼儿园,空调应有接地线,周围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帘不能搭在空调上,供电接线板和电表等应扩容,达到相应的负荷。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 篇二
门卫制度
一、坚守岗位,做好保卫工作。
二、按时开、关幼儿园大门,注意幼儿入、离园的安全,防止幼儿走失。
三、做好家长和其他来访者德接待工作。
四、做好报刊、杂志、信件德收发制度。
五、做好园包干区的环境卫生工作和领导分配的其他工作。
请假制度
一、所有请假者,必须先到园长室填写请假登记,办理审批手续。
二、请病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区级以上医院),如急诊必须持有急诊章的假条,如续假必须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事假累计。
三、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的需提前请假,经领导准假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紧急情况需电话通知。
四、无故缺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病事假一星期内由班级自行解决,安排好工作;一星期以上由幼儿园与班级协商安排。
六、迟到早退者,由门卫考勤。
七、节假日如外出,需提前告知领导并按时返回,如逾期不回,按旷工处理。
八、法定公假,应事先打招呼,安排好工作办好移交手续方可离岗。
九、未履行请假手续,自行不到岗,则以旷工论处。
奖惩制度
为了鼓励教职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幼儿园多做工作,做好工作,设置出勤奖、超额奖、教育教学成果奖、考绩奖、安全奖、卫生奖、教科研津贴、加班、代班补贴、保教朴贴、兴趣小组津贴、职务津贴。
一、出勤奖
每月出满勤者,奖励80元,病假一天扣5元,事假一天扣15元,旷工一天全扣,婚丧产假,每天扣3元,函授考试等公假每天扣3元,迟到早迟、中途离岗一次扣3元。一学期出满勤者发给全勤奖80元。
二、超额奖
按市规定标准人数计算,凡幼儿出勤率达80%发超额奖,每班超1名幼儿,在班教师每人每月奖4元,特殊班级和后勤、行政人员拿全园平均数。
三、教育教学成果奖
凡在省、市、区、园各项保教活动讦比中获奖或上公开课发表文章者,按获奖等级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文娱节目设特别奖,为参赛项目作出贡献的配班教师和后勤服务人员,可发给适当比例的奖励。
1、国家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160元,二等奖140元,三等奖120元
2、省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12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80元
3、市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8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40元
4、区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4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
5、园级每人每次每篇一等奖30元,二等奖20元,三等奖10元
在杂志上发表文章后,幼儿园再付同额稿费一份。
四、考绩奖
根据考核项目,每月进行一次过程考核,采取打分制,根据所得的分数给予等额奖励,因体罚造成不良影响或发生重大事故扣除责任人当月考绩奖。
五、安全奖
对全年安全无责任事故的工作人员,奖励100元,班组长奖励200元,部门负责人奖励300元,园长拿部门负责人的平均奖。
六、卫生奖
每周对各班进行卫生检查,每月累计公布。每学期对各班组卫生工作进行一次综合评比,根据评比结果评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90元、60元、30元。
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 篇三
1、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
1、必须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布的《幼儿所、幼儿园保健制度》和省、市、区有关卫生保健制度。
2、制定合理的一日生活常规。注意饮食卫生,两餐间隔不少于3小时;每日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每日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
3、每学期全面体检一次,每2个月测量身高、体重一次,每学期测视力一次,对弱视幼儿每2个月测查一次;每学期验血色素一次;每2个月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进行分析;建立幼儿健康档案登记、统计制度。
4、坚持晨检、午检制度,发现疾病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5、新生入园和新工作人员到岗均要先做体检,以后半年验血复查一次,发现肝炎和其它传染病立即离园隔离和治疗。
6、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预防接种工作。
7、每天保证供应充足的温度适中的开水,每天起床后、课间、运动后提醒幼儿饮水,培养幼儿自觉饮水的习惯。
8、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提醒幼儿每天大便一次。
9、建立体弱幼儿档案,定期对体弱儿进行检查和分析,提出保健措施。
10、夏季注意为幼儿抹汗、换衣、洗澡、洗头、洗脚;冬季注意为幼儿防寒。
11、教师必须注意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和生活习惯,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养成正确的坐、立、行、走姿势,为幼儿成长奠定良好基础。
2、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
1、幼儿入园前或转园幼儿,必须持妇幼保健站或县防疫站健康查体证明,合格后方可入园,离园一个月以上的幼儿必须重新查体,并建立入园幼儿健康档案。
2、在园幼儿每年由妇幼保健站或县级医院查体一次,并做好生长发育评价,每季度由保健医生为幼儿测量身高、体重、视力一次,并做好记录、分析、评价、矫治。
3、坚持做好晨、午检和安全观察,认真做好一摸:有无发烧;二看:精神、皮肤和五官(外表);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和患病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值班人员认真填写好各种记录表(晨检、午检、服药记录、交接班记录、体弱儿观察记录)。
5、全体教职工每年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现有传染病不宜在幼儿园工作的人员应及时离职治疗。待痊愈后,持保健站证明方可上岗。
6、炊事员每年在防疫站查体两次,并办理健康证,食品卫生许可证。
3、疾病预防接种制度
1、按年龄及季节完成计划免疫、预防接种工作,并建立幼儿接种登记卡,及时记录接种情况。
2、传染病流行季节,加强晨、午间检查,严禁传染病幼儿入园。流行期间不办理入园和转园手续。
3、及时观察了解本地区疫情,发现有传染病幼儿及时报告,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早处理,对所在班级进行消毒,对接触传染病的儿童立即采取预防措施,控制疾病蔓延。
4、定期为幼儿服预防药、驱虫药,每日定时为带药品幼儿服药。并认真观察幼儿情况。
5、传染病流行期间,不带幼儿到公共场所参加各种活动。
6、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幼儿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7、按照季节特点进行有效的预防措施。
4、幼儿园卫生消毒隔离制度
一、环境卫生:
1、室内外环境整洁、安全、无污染。分片包干,定人负责,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应做湿性扫除,消灭蚊子、苍蝇、蟑螂和老鼠。
2、室内空气保持流通,阳光充足。冬天也要开窗通风,每天不少于二次,每次30分钟。
3、盥洗室要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盥洗室做到无污垢,无臭味,便池勤冲洗。扶手、墙面瓷砖用消毒液擦洗,便池的踏脚处和便架每天消毒二次。厕所的地面用消毒液拖洗。婴幼儿用的便盆要立即倾倒并刷洗干净,用消毒液浸泡。
4、清洁用具每班专用并保持清洁。
二、个人卫生:
1、儿童日常用品要专人专用,并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要用肥皂、流动水洗手。
3、三岁以上儿童早晚要用正确方法刷牙,饭后要漱口。
4、寄宿制儿童应定期洗头、洗澡,每天洗脚洗屁股,洗脚与洗屁股用具分开,毛巾每次用后消毒。每周剪指甲一次,每二周剪趾甲一次。
5、婴儿尿布要勤换,洗净后用开水烫或日光曝晒。
6、儿童服装要保持整洁,衣服、床单要勤洗,被褥每二周晒一次,每月拆洗一次。夏天使用的席子每天用专用抹布和温水擦净后晾干,定期用消毒液擦洗。
7、保护儿童视力,注意室内采光,照明要符合要求。看电视时儿童与电视机的距离应为电视机对角线的5-7倍,一次时间不超过三十分钟,电视机的高度与视线平行为宜。
8、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如不随地大小便和吐痰,不乱丢废弃物等。午睡时要脱外衣、脱鞋,纠正蒙头、吃手、咬被角等不良睡眠习惯。
9、工作人员应保持仪表整洁,不留长指甲,饭前便后及给幼儿开饭开点心前应用肥皂、流动水洗手。上班不带戒指、长耳环,不化妆,不穿高跟鞋,不吸烟。
三、消毒隔离:
1、幼儿园的餐具、毛巾、玩具、便器和室内外空气等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2、幼儿园儿童活动室、卧室、厕所、营养室、隔离室、观察室,应采用含氯、碘等消毒剂每日一次预防性消毒。
3、幼儿园发生传染病或在医学观察期间,应根据不同病种及时严格地做好消毒隔离工作,消毒方法按“消毒隔离常规”要求进行。
4、嬉水池应保持清洁,每日全部换水,水质符合卫生标准。
5、儿童一人一巾一杯一餐具,一用一消毒。
6、幼儿园的环境、物体表面、空气等消毒均应符合卫生标准。
5、幼儿园体格锻炼制度
1、要经常性、有组织地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每天做一至二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2、在正常天气下,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两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
3、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儿童体格。
4、锻炼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循序渐进。运动项目和运动量要适合各年龄段的特点。
5、要根据具体情况,注意个体差异,对个别体弱的及有特殊病情的幼儿要给予特殊照顾。
6、观察并记录儿童对锻炼的反应,及时调整。
6、体弱儿管理制度
幼儿园有义务对体质差、智能低下、有生理缺陷、发育迟缓或患有营养性缺铁性贫血、先天性心脏病的幼儿进行特殊管理。幼儿家长也有义务提前向幼儿园老师告知孩子患有的疾病,以便老师在教学或活动中予以照顾。
1、依据健康检查结果,对体弱儿登记造册,建立专门的档案,在保健医生指导下进行特殊管理。
2、各班人员要随时注意对体弱儿的仔细观察与精心照顾,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对体弱儿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强幼儿体质。
4、保教人员耐心指导体弱儿的各种教育、游戏活动,尽可能地为体弱儿创造机会,使他们在活动中得到生理和心理上的满足。
5、保教人员要经常与体弱儿家长交谈,相互了解幼儿家园情况,做到更周到、更合理地教育和管理幼儿。
7、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8、幼儿园要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
幼儿园规章制度 篇四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教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教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教职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教职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教职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教职员工劳动报酬、保护教职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教职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招用教职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招用教职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教职员工。
第7条教职员工应聘职位时,应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教职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教职员工,不收取教职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教职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单位十分重视教职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教职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教职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单位对新录用的教职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至3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0条单位招用教职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教职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1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教职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12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教职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单位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3条单位与教职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4条教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单位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教职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教职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教职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教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盛市有关规定支付教职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教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7条单位与教职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教职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单位下列损失:
(1)单位录用教职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单位为教职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18条非单位过错,教职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知悉单位商业秘密的教职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教职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教职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单位的损失。
第1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教职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单位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不支付教职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0条教职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1条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教职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教职员工,向教职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2条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向教职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23条单位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24条教职员工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根据季节时间相应调整)
幼儿园规章制度 篇五
一、德育工作(占工资30元)
职业道德教育,严禁体罚幼儿。
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无私奉献。不动粗,不骂人。
二、教学工作(30元)
1、加强教研教学活动。做到积极探索、共同研讨、大胆改革,
2、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纲要》,以《规程》和《纲要》为依据,研究制订好各类教学计划。
3、各教师要深入钻研教材,结合本班幼儿年龄特点和实际发展水平备好课,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严格地按时按质按量作出教学计划的实施方案,认真备好课、授好课,批改好作业。
4、上课时间一切工作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无故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在课室内外座谈或闲谈,如当班时间无人看班,出现一切事故由当班人负责
三、工作制度
1、必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切实做好当天考勤登记。每月累总考勤表,由园领导审查,并在全园教师会公布,以便互相监督。
2、上班要求做到不迟到、不早退。禁止上班时间闲聊、打电话、办私事等。如有急事须向园领导请假,凭请假条请假,先斩后奏作旷工论处;请假二天内的由园领导安排,请假一节课扣3元,请假一天扣20元,学习、公差、住院除外。迟到扣5元,打电话、过班、闲聊、办私事扣10元。骂人,打人,动粗扣10元。家长投诉一宗20元。故意不接学生的扣10元。
3、各种会议以及各项活动,有关人员必须依时参加,在会议期间,做好会议记录。
4、学期结束,各班的教学用具应归还幼儿园,并保证完好无损。
5、班级教职员工要认真积极地协助厨房工作人员做好幼儿用膳工作,调剂余缺。保证幼儿吃好、吃饱。
6、要做到每天小扫除,每周大扫除,保持教室及周围环境卫生,确保幼儿身心健康。
四、室内外卫生管理规定
1、执行上级的批示和决议,贯彻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健制度》,并成立卫生检查小组。
2、各班级必须每天打扫一至二次室内外卫生,做到每天小扫除,每周大扫除,经常保持活动室内空气的流通,讲究环境幽雅,整齐干净,保证幼儿有一个舒适、干净的环境。如发现没扫地的一次扣2元,查没扫干净的扣1元,不准随地吐痰,违者给予警告批评。
3、教室内台、凳、玩具以及幼儿床上用品要摆放整齐,美观有条理,方便使用。
4、幼儿的床上用品应经常或定时地进行清洗晾晒,茶杯面巾等也要经常做好消毒工作,坚持每天冲冼厕所,保持厕所内清洁无污垢,如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扣5元。
5、早上上课前必须点清人数,并做好记录。看睡的教师每天要帮小朋友穿好衣服,叠好被子,搞好卫生,如检查到一项没做好,一次扣5元。
6、轮值看睡的教师不准在睡室做任何私事,认真做好自已的本分工作,照顾好幼儿的睡眠。
7、检查人员不定期检查全园卫生,并公布在宣传栏。
五、安全规定
1、成立安全检查和突发事故应急小组,并制定安全工作制度及防护措施。
2、各班教师要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夏天做好防暑降温和防蚊、蝇工作,冬季做好防寒保暖工作,定期清洗、消毒玩具,保持睡具、玩具的清洁卫生。
3、全体教职员工应全面关心幼儿生活,注意掌握幼儿的饮食、睡眠情况,注意天气变化,及时给幼儿穿脱衣服。
4、严格执行幼儿接送手续,各班要认真掌握好每个前来接送幼儿的家长、亲属或人员情况,预防他人冒领。否则,一旦出事,应追究当班教员责任。(包括一切经济责任)
六、其它各项管理规定
1、教师必须7:30来到园,拖过算迟到。对家长和小朋友要有礼貌。上课或早晚接待时不准擅自离开教室,经发现离开教室者,一次警告,二次以上作缺课论处。
2、各科任教师必须对教学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教学,要求各班科教师开学初写好一份教学计划,班主任要有班务计划、并做好各项记录。期末写好各类工作总结和一篇论文。
3、按上级的各项要求,能备好课、上好课、批改好作业,每天作业应写上日期。
4、班主任能按幼儿园的要求,做好班各项工作,不准出现任何事故。
5、值日教师每天来园后,巡查园内清洁、学习、活动纪律和搞好卫生等情况,并能把各班学生、教职工考勤和园内外卫生记录好。值日领导能检查和督促好本周内值日教师并能作好园内的教学活动情况记录,记好当天教职工的考勤、上课、教学活动、学风纪律、礼貌处理好一周内幼儿园统一布置工作。
6、辞职应向园长递交辞职信,园长接收日起一个月后结算所有工资,并加补贴50元。不到一个月按基本工资计几天发多少工资,满一个月能拿奖金的按实际情况计算。违规扣除违约金200元。
7、坚决杜绝损坏桌椅、破坏公共财物的行为,如发现扣发当月所有领奖金的机会。
幼儿园规章制度 篇六
一、老师不准打、骂幼儿如发现打一次罚款50元、骂一次罚款20元。
二、老师上班时间要穿着得体、注意形象,不能留长指甲、不能穿拖鞋。
三、老师要按时上、下班,不要迟到或早退,如有则扣除本月奖金。
四、老师上班时间不准使用手机,要做好老师的职能。
五、老师热爱幼儿、忠于职守。上班时做到精神集中,不离岗、不打瞌睡,常巡视幼儿的睡眠情况,冬天为幼儿盖被,夏天为幼儿擦汗、换衣,及时纠正幼儿不良睡姿。
六、老师了解幼儿体质情况,按需要做好解尿工作。如有幼儿尿床,要及时换衣换褥
七、老师每周一早上要给小朋友剪指甲,保证每一个幼儿干净卫生。
八、老师每周要把教案提前做好,并公布在告示栏里,让家长随时了解幼儿的学习情况。
幼儿园规章制度 篇七
学习制度
1、政治学习:由书记或支部委员负责主持,全体教职工参加,以集体或小组的形式进行学习和讨论,每周一次。
内容:根据上级要求,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文件、时事及请人做有关报告。
2、业务学习:由业务园长、主任、年级组长主持,全体教职工分组进行学习。
内容:
①系统地学习各类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
②以小组的形式开展研讨活动。
教师组:每周一次,主任或副园长主持。
保育员组:每周一次,保健医或保健员主持。
炊事员组:每周一次,后勤主任或管理员主持。
后勤组:每周一次,后勤主任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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