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华中科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精选10篇】
华中科技大学2021年自主招生简章已经出炉,考生可在2021年3月29日—4月11日进行网上报名。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下内容是众鼎号为您带来的10篇《2021华中科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可以帮助到您,就是众鼎号小编最大的乐趣哦。
招生范围及对象 篇一
面向全国,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申请者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学)全国一等奖(省级赛区)及以上。(其中,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安全”专业的考生,限数学或信息学竞赛;报考“物理学”专业的考生,限数学或物理或信息学竞赛。)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全国一等奖。
上述奖项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名单公示方可报考。
招生计划及专业 篇二
自主招生计划数不超过187人,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招生专业:
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生物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信息安全、环境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功能材料、预防医学、药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信息)
以上专业仅招收理科考生,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一致(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点击阅读原文进行查看)。
工作机制 篇三
1、学校学生工作处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坚持做到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结果公示化。
2、为保证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相关专业专家组成的考核组负责材料初审和测试工作,学校监察处对测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监督。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3、我校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
4、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对于以虚报、隐瞒或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予以清退。
5、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培训班。
纪检监察电话:027-87543616。
.录取政策 篇四
所有取得入围资格的考生,按照以下优惠政策进行录取:
(1)高考成绩要求降至不低于我校在当地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
(2)除上海市考生以外,对于高考总分非750分的省份,降分幅度按照相应比例进行折算,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3)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上海市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浙江省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
特别说明:
①获得入围资格的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合格。
②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以上。
③“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④考生实际高考成绩不能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考生实际高考成绩需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招生计划及专业 篇五
自主招生计划数不超过350人,学校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招生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生物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信息安全、环境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功能材料、预防医学、药学、医学实验技术、汉语言文学、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
.测试 篇六
(1)取得测试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确认考试并缴费,并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考场安排、打印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申请表、获奖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办理测试报到手续。
(2)测试安排
测试形式:分专业面试、体育测试
时间:6月15日—16日 地点:华中科技大学
分专业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在所报专业领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会对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材料内容进行深度考核。
体育测试:测试包括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1分钟跳绳、引体向上(男生)/仰卧起坐(女生)4个项目,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其中2项进行测试。测试评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高三年级标准执行。
具体测试事宜另行通知。
.初审 篇七
(1)学校成立专家组对所有考生申请材料按照审核细则进行初审,考核学生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认定考生是否具备报名条件并从具备报名条件的考生中择优确定参加测试的考生名单。
(2)入围测试的考生名单和测试有关事宜将于5月上旬前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初审通过的考生所提交的竞赛证书、申报材料相关信息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详尽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参加我校2021年自主招生测试资格,考生也可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结果。
华中科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篇八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探索多元化的创新人才选拔机制,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2021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现将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招生范围及对象 篇九
面向全国,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申请者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学)全国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学生。
2、高中阶段在创新和实践方面所取得的成果能代表其在所报专业领域确有突出创新和实践能力的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相关刊物上发表作品、论文的文科生(上海、浙江考生符合此条均可报考)。
按第3条报名条件报名的考生限报汉语言文学、社会学类(含社会学、社会工作)专业。
上海市和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具体科目要求见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联系方式 篇十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7-87542228 87559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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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网址:http://z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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