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财务管理制度(优秀4篇)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制度,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众鼎号为您带来了4篇《最新财务管理制度》,亲的肯定与分享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
财务制度 篇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公司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五条 公司财务部有一名会计。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
第六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一条 公司会计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五)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六)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七)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八)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九)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第三章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一、财务工作管理
第一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五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数据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六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七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八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九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四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五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二、现金管理
第一条 现金的收入、支出范围:
(一)现金收入包括:公司经济业务范围内的一切现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项的退回现金等。
(二)支出范围: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劳务费,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3、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4、发给职工的各种奖金。
5、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收款对方无银行帐号不能办理转帐结算或对方当地有特殊情况等,必须使用现金结算的。
6、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第二条 除本规定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三条 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四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xx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五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七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支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八条 符合本规定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九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十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十一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主管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十二条 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十三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十四条 以各部编报的、经财务部平衡、公司总经理批准的月度货币收支计划为依据,由财务部进行日常经济业务的现金收支管理,对超计划支出,又无批准计划调整追补支出的,财务部拒绝支付。
第十五条 现金收支业务的管理
(一)现金收入的管理
1、无论是否签合同、协议,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经办部门必须连同收款说明书、发票或收据副本等,于收进日(最晚于次日)如数交付财务部,收款部门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准留存于经办部门内。
2、业务人员办理业务预借的现金,其未支用部分应连同有关业务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送交财务部冲销预借款,不得余款不报,留作他用。
(二)现金支出的管理
1、预算内零星采购,由经办部门开具请购单(代借支单),写明用途、金额,总经理签字交财务经理签批后办理,稽核员按预算审核。
2、预算内经常性费用支出(办公费、小额招待费、市内交通费等),无预借款直接报帐的,由指定经办部门开具费用报销单,写明用途,总经理签字,连同发票或收据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交财务部经理签字办理。
3、预算外或超预算支出,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全面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业务部门借领现金(不包括差旅费借款),必须在一周内报帐,对逾期末报的通知该部门报帐或追回现金,必要时停办该部门现金借领业务。试用期人员不许借款,由该部门经理代借。
5业务人员出差借款5000元以上的差旅费时,不得付给现金,可开出支票转入其个人信用卡中(不能使用信用卡的例外)。
三、银行收支结算管理
第一条 银行结算资金管理
(一)银行结算收入的管理。
1、通过银行转来的非支票结算方式的营业收入凭证,财务部转交业务经办部门,由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并附有关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后,由主管会计办理有关手续,并进行会计处理。
2、由银行转来的与其他单位及本公司所属企业的往来款的单据,收到后交经办部门,经办部门填写收款说明书,附带结算凭证,交财务部稽核员审核,交主管会计处理。
3、业务部门收到外单位支付的款项,连同有关凭证、收款说明书,送交财务部,由稽核员审核,交银行出纳员于当日送交银行并作会计处理。
(二)银行结算支出的管理
1、日常采购物资或支出费用领用现金按预算报财务部审批。
2、一个部门已借支三次,不按规定时间报帐,财务部书面通知该部门进行查询,一周内仍无反馈,财务部门停止对该部门签发新的借支。
四、报帐销帐
第一条 各部门预借的现金,结算款项业务处理完毕,应及时执有关凭证(发票或收据、支出凭单等)在一周内到财务部报帐销帐。
第二条 为贯彻经济责任制,报帐采取上级审签办法,即:各部门人员报帐,属预算内支出,由部门总经理审签,报财务本部按权限审批;属预算外支出,均须报公司主管财务的领导审批。各部门经理报帐由主管财务的经理审签,再报总经理审签。
第三条 应付现金的金额在20xx元以上的报帐,原则上应以支票转入报帐人信用卡内。可根据公司情况,由报帐人员到财务部门领取现金。
五、会计档案管理
第一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二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六、处罚办法
第一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第四章 流动资产管理
第一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二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主管财务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三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四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六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序,借款的审批程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于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项目的支付。
第七条 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五章 长期资产管理
第一条 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后,由财务管理中心办理入帐手续。公司对被投资单位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二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②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第三条 固定资产要做到有帐、有实物,帐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
第四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为:
(一)房屋、营业用房 30年
(二)通讯设备、交通运输设备 3年
(三)电子计算机、办公及文字处理设备 3年
(四)电器设备、安全保卫设备 3年
第五条 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第六条 对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财务部审核后,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帐务处理。
第七条 无形资产指被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入帐,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于20xx年的期限摊销。
第八条 递延资产是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分摊期不短于5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第六章 收入管理
第一条 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第二条 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项目,不得截留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
第七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一条 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二条 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二)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董事会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三)固定资产折旧费:指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计算摊销的费用。
(四)摊销费:指递延资产的摊销费用,分摊期不短于5年。
(五)各种准备金:各种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和坏帐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按年末长期投资余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坏帐准备金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1%提取。
(六)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三条 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计提,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3%计提。住房公积金经批准后,由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纳。
第四条 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权限,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五条 公司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管理中心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八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
第一条 公司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支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一)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等。
(二)营业外收入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没收入、罚款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的应付款项等。
(三)营业外支出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废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第二条 公司利润总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照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弥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计提,主要用于公司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五)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根据股东会决议,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九章 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第一条 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公司财务月报表应于次月15日内完成,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次年90日内制作,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第二条 年末还应报送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业务、经营情况,利润实现情况,资金增减及周转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
(二)财务会计方法变动情况及原因,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制表日至报出期之间发生的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为正确理解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财务分析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中心应对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和考核,通过财务分析促进增收节支,充分发挥资金效能,通过对财务活动不同方案和经济效益的比较,为领导或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条 总结和评价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指标包括:①经营状况指标:流动比率、负债比率、所有者权益比率;②经营成果指标:利润率、资本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
第十章 附 则
第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条 本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
关于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第十七条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
财务制度 篇三
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制度 篇四
根据公司发展及管理状况,现将公司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及规定进行明确,公司总经理、财务人员及各部门人员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财务人员
公司财务人员招聘,人事管理、辞退;日常工作的安排、检查由公司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负责。
二、工作职责及行为规范、财务纪律
1. 财务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运用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制度、规定及会计核算方法,维护企业利益。对各类经济活动、经济业务进行全面、严格核算和监督。
2. 财务人员要克尽职守,严谨工作,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会计法规,严格按财务工作程序、规定时间及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
3. 财务人员要正确、完整、及时的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当天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必须在当天处理完毕,并登记各类账簿,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4. 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财务纪律,对公司外部及公司其他部门人员不得谈论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不得谈论财务管理情况,不得谈论与自己本职工作无关的经济业务及账务情况。
5. 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支付或报销不合理、用途不清、不符合财务手续、违反财务规定及财务纪律的任何费用。
6.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或向私人借用公款,财务人员必须坚决予以拒绝。
7. 财务各项收款、退款必须填写收入日报表,财务收款日报表中的所有项目必须填写完整,不得有空格、空项。
8. 违反财务纪律的,一经发现除由责任人承担或赔付全部款项外,并视情节给予处分、罚款、开除等处理。
9. 财务人员对公司的财产有保护、保全、记录、核算的职责和义务。
三、财务印鉴的使用和保管
1. 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由财务保管、盖章。财务专用章只限用于银行支票、财务报表。这二项以外如使用财务专用章须经总经理批准。发票专用章只限用于公司开出的发票。
2. 财务印鉴不得向保管人以外的任何人借用、保管,用印时必须是保管人亲自盖章或在保管人监督下使用。
四、岗位职责
1. 我公司采用的记账方法是借贷记账法。
2. 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
3. 财务人员根据记账凭证编制有关的财务报表。
4. 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1) 负责公司日常财务具体制度的起草、修改,负责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 对各类经济活动所发生的收入、支出进行监督,对各项支出的正确性、合理性进行审核、签字。
3) 对报表的正确性负责。
4) 对公司财务工作流程、帐务处理方式方法等诸多方面保守秘密。
5) 负责办理现金、支票的收、支及对现金、支票的保管。
6) 负责登记现金、填制支出凭证和编制相关会计凭证,当日发生的经济业务须在当日编制凭证并进行分类登记(按工程项目、综合工程、后勤三大类登记),现金日记账及现金必须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7) 负责办理物品的入库审核,月末与行政管理账目人员共同盘点出表。
8) 负责原始凭证的审核,对不符合公司规定的原始凭证一律不予办理报销和结账手续。
9) 由财务保管、购买及签发支票,新购支票一律登记,签发支票时必须在支票登记簿上登记日期、用途、金额、经手人。
10) 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签发支票日期应填写签发当日日期,金额大小写及用途填写齐全。
11) 已签发的支票遗失,出纳应立即向银行挂失。由于使用中遗失支票而发生款项损失时,由使用支票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12) 作废的支票,由出纳进行归档保存。
五、固定资产、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1. 各项财产购入时必须取得完整、合法的凭证,即时建立、登录财产物品的会计账目,详细登记品名、型号、单价、金额、购置日期等。对实物进行编号登记,领用或使用人或责任人签字负责。
2. 固定资产由财务建“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实物由行政部负责监管,并于每季度末对在用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3. 易耗品和办公用品由财务建二级账目核算,由行政部建三级账目对实物进行监管,双方互相核对,月报盘存。
4. 办公用耗材应尽量减少库存,以一个月用量为基本采购数量。购买时由行政部办理入库,财务人员监督,凭入库单报销。
六、收款及退款的规定
(一)收款
1. 各项经济、业务收入的款项须按照类别进行归类登记,在收款日表上登记日期、款项、金额、部门、开据的收据号及双方经手人等内容一并填写齐全,收入任何款项均须开据公司统一收据。
2. 当日所收款项原则上不得过夜,应于当天17:00之前交到财务入账,如当天未能返回公司,应于第二天上午11:00之前交到财务入账。当天未能返回公司的所收款项由当事人负责保管并承担保管责任。
(二)退款
1. 工程退款须于客户亲自办理,特殊情况可写委托书指定委托人办理。但超过5000元的款项不允许代办退款。
2. 退款的办理须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退款申请单》并由部门主管/经理和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到财务办理。
七、借款、申请、报销相关费用的规定及流程
(一)借款
1. 部门借款时需填写《借款单》,借款人、部门主管/经理签字后,由总经理批准并签字。《借款单》必须注明用途、金额。出纳审核用途、金额及各项签字正确后付款。
2. 凡借款款项必须在一周内立即销账或下次借款前必须将上次借款销账。如财务发现逾期不予销账的情况有权对当事人提出质疑并报批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3. 填写《借款单》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填写,如未按规定填写或填写内容不完整,财务有权不予付款。
4. 流程:填写《借款单》→部门主管/经理签字→总经理签字→财务审核→领款。
(二)申请
1. 各部门在申请购置设备、办公用品损耗等相关物品时必须填写相应的《申请单》经部门主管/经理签字确认后,报总经理助理/总经理批准并签字后方可购买。
2. 提交《申请单》时应注明所在部门、工程项目(无法介定是哪个工程项目的,请注明“综合” )、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用途及预估金额。
3. 财务申请款项须注明申请内容、用途及金额经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签字确认。
4. 流程:填写《申请单》→部门主管/经理签字→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签字→购买。
(三)报销
1. 报销人员在报销时需将原始凭证复印,并同时填写《费用报销单》,注明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地址(无法介定是哪个工程项目的,请注明“综合” ),报销内容明细及金额。
2. 《费用报销单》须经手人、部门主管/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理(按以上顺序)签字后,经出纳审核各项内容及各项签字正确、齐全后予以报销。
3. 《费用报销单》大小写金额、名称、项目均不得涂改,凭证金额必须与原始发票金额一致。实际支出小于票面金额的由部门主管/经理在发票复印件上签字注明。实际支出大于票面金额的退回重新开具发票。
4. 填写《费用报销单》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填写,如未按规定填写或填写内容不完整,财务有权不予报销。
5. 一次性购买数量较多的物品或材料,发票填写不下的可附明细单。
6. 凭证要求:抬头、名称、型号、项目、金额、数量、日期、大小写、印章齐全、正确的税务部门发售的统一发票,凡有一项不符不予办理报销手续。固定面额的发票,必须注明日期、实际发生金额,
7. 支票付款由经手人填写《支票领用单》,经手人在支票领用单及支票票根签字后,报总经理,总经理在凭证上签字后,出纳审核无误后方能付款。
8. 找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审批报销时,凡是事先申请《借款单》的,须带《借款单》一同交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审批。
9. 打车、用餐费用报销规定及标准:
(1)外出公干:
1) 打车:原则上外出公干不得打车,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打车,需经部门主管/经理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2) 午餐:三人或三人以上因公需要同往一处办公,中午无法返回公司用餐的,公司给予15元/人标准补助报销。(注:①少于3人,不予报销;②超出标准部分不予报销;③未超出标准按实际金额报销)
(2) 加班:
1) 晚餐:因工作需要,需加班的,经部门主管/经理确认后,公司给予10元/人标准补助报销。(注:①超出标准部分不予报销;②未超出标准按实际金额报销)
2) 打车:因工作需要,需加班超过21:30的,经部门主管/经理确认后,可报销打车回家费用。
(注:打车及用餐费用报销时,必须在报销单上注明用餐时间、人员、原因;及打车时间,原因,目的地,否则不予报销。)
10、所有报销费用必需在两个工作日内报账,过期不予报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销,需填写《延时报销说明》经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销。
11、流程:
复印原始凭证→填写《费用报销单》→将凭证复印件粘贴在《费用报销单》后→部门主管/经理签字→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签字→财务审核(凭证原件、复印件、《费用报销单》填写规范)→领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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