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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学习心得体会【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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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总结,找出工作中的成功与失败、经验与教训,实事求是地总结去年的情况。这次众鼎号为您整理了10篇《民政工作学习心得体会》,可以帮助到您,就是众鼎号小编最大的乐趣哦。

在民政工作会议上讲话 篇一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盟行署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盟委行署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和全区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x年工作,安排部署20xx年民政工作。一会儿,副盟长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两个方面内容。

一、认真履职尽责,x年民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x年各级民政部门在盟委、行署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民政厅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盟委、行署的中心工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8337”为指引,以保障民生为主线,健全制度、完善体系、强化管理、搞好服务,全面落实了盟委、行署的重大决策和民政厅的工作要求,在推进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农村牧区互助养老幸福家园建设、向上争取资金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使我盟的民政事业迈上了新台阶。

(一)民生指标稳步提升,救助体系更加完善

城乡低保方面。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分别月人均提高48元和29元,达到月人均393元和212.75元,分别比上年提高14%和16%;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分别比去年月人均提高44元和22元,达到了月人均329元和155元,分别比去年提高15%和16%。x年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95814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61599人,农村低保对象134215人。支出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一次性生活补贴、临时价格补贴共56114.44万元,其中城市支出25774.33万元,农村支出30340.11万元。五保供养方面。现有五保对象5290人,其中:集中供养1274人,分散供养4016人。五保对象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比去年提高482元和300元,达到每人每年4565元和2796元,均比上年提高12%。x年共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资金1531.34万元,其中:发放集中供养资金260.76万元,分散供养资金1270.58万元。孤儿养育方面。现有孤儿502人,其中:集中供养52人,分散供养450人。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每人每月提高162元和121元,达到每人每月1512元和1311元,比上年均提高12%,共发放孤儿养育资金802.3万元。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方面。现有城镇“三无”人员1163人,其中,集中供养235人,分散供养928人。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集中和分散分别为每人每月896元和672元,分别比去年每人每月提高96元和72元,提高12%。x年,共发放“三无”供养资金1001万元。“三民”人员保障方面。共有“三民”人员1248人,保障标准在当地全额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200元,支出资金871.57万元。临时救助、贫困大学生救助、医疗救助方面。x年我盟临时救助对象13155户,累计支出救助资金1159.39万元,户均救助标准达881元;共救助贫困大学生1051人,支出救助资金128.5万元;建立实施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医疗救助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信息平台已经建立,运行良好。多层次、多形式的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形成。积极响应全区两次物价补贴机制,落实取暖补贴政策、开展重特大疾病慈善医疗救助、实施农牧区贫困家庭1吨煤补助等多项惠民政策,盟财政支出2334万元,为所有低保人员每人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120元。以城乡低保制度为主,以五保供养、灾害救助、医疗救助为辅,以临时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援助相配套,与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救助体系已基本形成。

(二)增强应急救灾能力,防灾体系更加完善

完善了救灾减灾制度。今年7月,行署组织成立了“盟减灾委员会”,印发了《盟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增强救灾减灾联动性,为抢险救灾提供了有力保障。切实做好救灾工作。x年,我盟冰雹、洪涝、干旱、病虫害、低温冷冻等自然灾害频发,受灾人口达15.45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41亿元,尤其是扎赉特旗和科右前旗发生了严重的洪涝灾害。对此,我盟及时启动了救灾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抢险救援,有效实施灾害救助,紧急转移安置灾民3102人,调运救灾棉被800套、帐篷200顶,下拨救灾款1600万元,重建民房779间,维修民房1199间,救助灾民79788人,及时解决了受灾群众吃饭、穿衣、住房等困难,尽快恢复了灾区正常生活秩序,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确保了受灾地区的总体稳定。

(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步伐加快。今年续建新建了盟社会福利院、阿尔山市福利中心、科右前旗巴拉格歹区域性敬老院、扎赉特旗茂力格尔区域性敬老院,新增床位数700张。现养老总床位数达到4602张,入住1931人,入住率42%。共有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42所,其中:公办社会福利院(养护院)7家,床位1373张;民办养老机构24家,床位1660张;区域性敬老院11家,床位1569张。另有17个日间照料中心,床位36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25张,基本满足了社会养老需求。互助幸福院建设有新突破。x年,分别在科右前旗察尔森镇沙力根嘎查新建幸福院15户、扎赉特旗宝力根花苏木永发嘎查新建幸福院10户,科右中旗额木庭高勒苏木车家营子嘎查新建幸福院40户。整合养老资源。根据实际,把基础设施差、入住率低、管理不规范的25所乡办敬老院合并到区域性敬老院进行集中管理。经过整合,解决了养老机构点多、面广、成本高、管理不规范等诸多问题,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高龄老人津贴得到落实。x80周岁以上享受高龄津贴10928人,年发放资金1312万元。

(四)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双拥创建成效显著

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按照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及时下拨各类抚恤资金2512.99万元。加大了义务兵家庭优待力度,按照城乡一体、同役同酬的原则和新的优待标准,及时筹措资金,按标兑现,共发放优待金656.05万元。退役士兵安置培训扎实推进。x年我盟共接收城镇退役士兵694人,其中符合安置条件的408人。接收安置1-4级伤残士兵1人,军队离退休干部、转业士官和军工共6人。科右中旗、突泉县、阿尔山市完成x年退役士兵安置任务,乌兰浩特市、扎赉特旗、科右前旗已将安置计划报到政府,正待政府批复。解决了20xx年以前194名退役士兵的安置问题。积极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分期分批对317名退役士兵进行了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增强了退役士兵就业竞争能力。双拥共建取得明显成效。及时调整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力推进国防教育,积极开展双拥宣传。在 “八一”建军节前夕,对驻军部队官兵进行走访慰问,支持部队建设,提供各类建设用地49.5亩,投入资金165万元。围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深入开展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的自查,健全了双拥制度,完善了双拥机制,丰富了双拥内容,有效推动了我盟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的持续开展。

(五)社区建设力度逐步加大,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有新突破。现有城市社区96个,建成300平米以上的社区办公用房54个,占总数的56%;建成500平米以上的46个,占总数的48%,其中300——500平米之间的8个,尚有42个社区需两年内完成。现有农村牧区社区65个,开展盟级农村牧区社区试点建设8个,自治区级农村牧区社区试点2个。x年向上争取以奖代补资金160万元,争取福彩公益金160万元,共计320万元。巩固嘎查村换届选举成果。完成对新当选的嘎查村委会的培训任务,组织编写《嘎查村务公开目录》,制定《嘎查村务公开实施意见》、《嘎查村务公开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了嘎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实行“532”农村牧区基层民主管理模式,农村牧区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进一步健全。

(六)社会管理日趋完善,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社会组织工作有序开展。全年办理性社会组织年检677个,年检率达95%。办理社会团体注册登记73个,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登记70个,民间组织队伍不断发展壮大。规范了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建立社会组织电子档案,实现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的信息化服务。出台《盟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成立“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评估复核委员会”。区划地名工作稳步推进。地名数据库进一步完善,积极组织开展与黑龙江省和呼伦贝尔市边界联检工作。解决边界纠纷两次,明确了边境界线,维护了社会稳定。惠民殡葬服务落实到位,殡葬管理进一步加强。制定《盟惠民殡葬政策实施细则》。共为1025名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133.8万元。加大生态殡葬建设力度,清理整顿违规坟墓500多处。婚姻登记、救助管理和收养登记依法进行。x年共办理结婚登记16137对,离婚登记5438对,婚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464人次,收养登记合格率达100%。流浪乞讨和未成年人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形成了盟、旗县市、街道、社区四级联动机制,规范了流浪乞讨和未成年人管理救助的各项制度,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和谐做出了贡献。

(七)x年民政工作的亮点和突破

通过积极协调努力,各旗县市安置了20xx年以前遗留的退役士兵194人。盟直对剩余的31人也提出了安置方案,待行署审批。全年积极向上争取各类保障和扶持资金67920万元,较上年增加10924万元,增幅19.2%,向上争取资金总额在全区排名第五,排名提升两位。我盟盟级和6个旗县市克服困难,在人员、编制紧张和经费困难的情况下,想尽办法,通过内部调剂人员和编制,积极向上争取扶持资金和工作经费,均成立了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开展了核对工作,共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的10536人,进一步规范了低保工作,此项工作在自治区名列前茅,得到了民政厅的认可。老龄工作有新突破,积极与民政厅协调,在上级的大力支持下,现高龄普惠制津贴专项资金已全部到位,20xx年将全面开展补贴发放工作。x年盟级财政加大投入力度,落实了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待遇,增补发社区工作人员“岗位报酬”和津补贴资金326万元;为城乡低保人员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每人120元,合计2334万元。投入500万元,其中争取民政厅专项资金400万元,为x149名残疾人员安装了假肢。进一步加大民政宣传工作力度,全年投入20万元用于民政工作宣传。通过网站、户外大屏幕、宣传册等向社会公开工作程序、民生指标等民政工作,让全社会了解民政、监督民政,让民政工作在阳光下运行。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再创新高,x年全年发行销售福利彩票1.58亿元,较去年增长43.7%,增幅名列全区第二。投入20万元,首次开展各级养老机构养护人员专业培训活动,培训120人,并获得了从业资格证书。

此外,民政政策创制步伐加快,社工人才培养和民政干部队伍建设稳步推进,民政廉政风险防控和专项资金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大,民政财务统计、政策理论研究等各项工作也都取得了进步。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结果,是民政厅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广泛理解、密切关注、全力配合的结果,更是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辛勤耕耘的结果,特别是盟行署以从来没有过的气魄和胆识,打破常规思维和种种束缚,解决了民政事业发展中遇到的机构、人员、经费等瓶颈问题。在此,我代表民政局党组向各位领导、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辛勤工作在民政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致以诚挚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这样那样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和经费严重不足,直接影响着基层民政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二是低保对象核对信息平台建设还不够完善,与各部门的信息共享纠错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有待于进一步沟通和完善。三是民政创新管理的一些方式和办法还不够适应现代社会管理要求,工作精细化和科学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应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xx年民政重点工作

20xx年民政工作要紧紧围绕盟委提出的“一个全面贯彻、一个坚持、两个围绕、三个走在前列、四个做出贡献、实现两个目标”的总体思路,以苗书记提出的“开明开放、多干少说、无私无畏、敢于担当,为发展立下汗马功劳”和杜盟长在盟委扩大会议上讲的“定下来的事要雷厉风行、紧盯不放、锲而不舍,坚决用行动、用成效说话,要勇于担当、创新工作、敢啃硬骨头,遇到矛盾问题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的工作作风和创业精神,全面推动民政工作“上水平求突破”。

(一)进一步加强救助工作,完善和改进社会救助体系

进一步规范低保管理工作,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继续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推动旗县市将低保政策落实情况纳入政府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组织开展低保工作年度绩效评价。逐步建立由政府、救助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评估机制,改变平均主义老好人的思想观念,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社会救助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继续推进低保提标工作,对城乡困难群众中的未成年人、支出型困难户、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实施分类救助。20xx年城乡低保补助水平每人每月提高15元和12元。对城乡特殊困难群体,特别是对家庭收入不稳定、在低保保障标准边缘的困难群体,今年要逐户进行摸底调查。6月底前,完成家庭成员、经济收入状况等信息采集工作,下一步可将低保边缘群体视同低保对象统一纳入到信息管理平台中,实施动态管理、分类救助,逐步扩大对边缘特殊困难群众社会救助覆盖面,努力消除政策空白点,实现社会救助结构性全覆盖。

深入开展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规范和完善城乡低保等各项救助审核、审批程序,不断加大对低保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将中央和自治区政策落到实处。在每个自然屯、社区均设立“公示栏”,公布社会救助、优抚、优待等各项政策和监督电话,切实解决城乡低保工作存在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社会不公问题。对在保人员分类救助的同时,细划人群结构和贫困原因结构,对支出型贫困家庭通过多种方式予以救助。完善临时救助的措施办法,着力解决救助制度“碎片化”现象。

(二)积极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抓紧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和全区民政工作会议相关指导意见和措施。已建成的公办养老设施床位利用率要达到60%以上,此项工作作为发放各类奖补资金的重要依据,纳入全年评估工作体系。继续推进养老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积极探索出我盟农村牧区老龄人口集中养老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完善养老机构基础建设和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等配套设施建设。在借鉴好乌兰察布市建设互助幸福院经验的同时,紧密结合我盟实际,推进互助养老幸福家园建设。

进一步完善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推进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12349”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抓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增量提质。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的政策落实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社区引入社会组织和家政、物业等社会力量,兴办老年人生活照料、老年供餐、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项目,拓展社区养老服务领域和内容,力争城市社区综合养老服务覆盖率达50%以上。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发展模式,拓宽民间资本参与渠道,搞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20xx年,按照民政厅《关于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除阿尔山和乌兰浩特市以外,各旗县各选择1个单位进行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民办公补,推进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逐步实现公办养老机构转变机制,实行公办民营。

加强各级养老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确保各级养老机构的安全正常运行。

(三)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继续完善救灾应急预案、灾情会商、灾害评估等机制,进一步抓好救灾物资储备库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每个旗县市至少要建设两处以上应急避难场所。要加强灾情核查和评估,切实做好过渡性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在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受灾群众得到初步救助。根据财政厅、民政厅要求,上半年我盟将出台《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相配套的地方性文件,年内出台与自治区相匹配的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各旗县市要按照救灾资金分担比例安排预算资金。同时加大对救灾资金、物资和地方匹配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旗县市如果没有足额匹配资金,将影响下一年度救灾资金分配比例。积极做好向上争取救灾资金和物资争取工作。积极推广和应用符合我盟实际的防灾减灾新技术新手段,增强救灾减灾工作的科技含量。今年上半年,各旗县市务必成立减灾委员会,制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成立慈善总会,争取成为国家慈善总会的成员。

(四)加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进一步完善优抚医疗保障政策和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制度。做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提标和发放工作,执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政策。协调和处理好军政军民关系,巩固和完善好双拥模范城(旗县)建设成果。加大对退役士兵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通过委托大中专院校和培训机构对有培训意向的退役士兵进行培训,培训率达100%。进一步提高退役士兵的就业率。加强教育培训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解决好退役士兵安置遗留问题,保证零上访。推进军休机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保证服务管理工作科学规范化运行。

(五)抓好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大力推进社区治理机制创新。积极探索学习研究毗邻盟市创新模式,结合我盟实际开展各种类型的社区治理机制创新实践。继续实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加大社区办公和居民活动场所建设力度,x6个旗县市,已有科右前旗和扎赉特旗完成了社区办公和服务场所建设,还有其他4个旗县市共42所社区办公和服务场所需要在今明两年内完成建设任务,任务还很艰巨。要进一步拓展社区服务的新内容、新方法、新途径,积极组织引导社会组织、服务行业、企业等社会主体进入社区开展养老、助残、便民等服务。继续推进农村牧区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特别是要加大农村牧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增加社区试点范围,探索工作经验,促进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

推进社区居民自治制度和社区治理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全面提升社区建设水平。加强对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提高社区基础信息的采集质量和数量,建立特殊群体电子档案,提高基层社区治理效率。争取盟旗两级财政加大社区建设投入力度,确保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的落实。严格执行《盟行政公署办公厅转发关于城镇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待遇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建立正常财政投入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区管理机制,加大农村牧区社区投入力度,缩小城乡差距,促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恢复56个乡镇苏木民政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人员,保障经费,确保高效运转,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管理工作

积极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发展,对这四类社会组织民政部门要做好直接登记工作,不再由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进一步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制度,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系。积极推进各类协会、学会、研究会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脱钩,逐步规范公务人员在社会组织中的兼职、任职。按要求下放基金会和异地商会登记审批权限,实现基金会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管理。按照《盟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全面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形成由社会组织承担、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的工作机制。逐步开展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试点工作,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壮大。

(七)深入推进殡葬改革,规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建立健全殡葬改革组织保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大力推行火葬,改革土葬,进一步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加大对生态节地葬的奖补力度,逐步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重点加强殡仪馆、公益性和生态节地型公墓等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依法加强丧事活动管理,树立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加强婚姻、收养、流浪救助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整体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平安边界”建设和行政区划地名工作,规范地名管理,开展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完善好为老服务体系。扎实做好规划财务统计工作。总之,要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好各项民政社会事务工作。

(八)落实“人才强盟”工程,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根据我盟“人才强盟工程”要求,积极落实社会工作人才培养项目,努力造就一批优秀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做到每个城镇社区要配备1名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抓好“三区”社会工作人才支持计划,落实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任务。鼓励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20xx年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水平考试,力争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量有所突破。完善社会工作人才评价办法,实行社会工作人才登记制度,健全社会工作人才考核评估体系。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优化社会工作者队伍结构,积极开发社工岗位,深入开展试点工作。大力推进社区、社工组织和专业社工“三社”联动机制,积极探索社区社会工作和政府购买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新思路、新办法,发挥社会力量,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

(九)加强民政自身建设

抓好民政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民政系统开展向盟救助管理站王占友同志学习的主题教育活动。学习王占友同志,作为一名普通职工,十几年如一日视救助对象为亲人,不怕苦、不怕累,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优秀品德和职业道德。加强对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有关重大决策部署、民政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民政专项资金等案件,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以及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的问题。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具体规定,加强作风建设,强化纪律约束,建立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有效服务基层的长效机制。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加强民政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水平,增强查办案件能力。

同志们,新的一年,民政任务十分艰巨,民政工作既面临机遇也面临困难和挑战,我们一定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坚定信心,振奋精神,以高昂的斗志、务实的作风,有力的措施,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推动民政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在民政工作会议上讲话 篇二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部署,总结民政工作成绩,分析面临的形势要求,确定明年工作任务,加快民政标准化建设,推进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民政事业发展取得新成就

20xx年,全国民政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深化改革,加强法治,破解难题,推进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基本民生持续改善。国务院作出了全面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部署,明确了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政策措施;出台了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转发了九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意见。民政部协商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开展社会救助家庭存款等金融资产信息查询、申请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等政策措施,出台了养老服务金融支持与创新,养老服务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机构服务收费,中央企业支持公益慈善,慈善表彰奖励宣传,鼓励募用分离等政策文件。全面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各地民政部门着力建制度、补短板、兜底线,提高了保障标准与水平。截至11月底,全国城市、农村低保月人均标准分别达到439元、255元,同比增长9.5%、14.7%,比“”末增长了74.9%、117.9%;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298元、139元,同比增长12%、15.8%,比“”末增长了57.7%、87.8%。前三季度全国共实施医疗救助4550万人次;有442.7万户次家庭获得临时救助,每户次平均救助水平867.4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年人均标准分别达到5883元、4388元,同比增长14%、14.1%,比“”期末增长了99.3%、108.8%。启动5次救灾预警响应和20次应急响应,转移安置受灾群众637.2万人次,高效应对了波及我国西藏地区的尼泊尔特大地震、云南沧源地震、新疆皮山地震等重特大自然灾害。河北、湖北、海南、陕西、甘肃等地出台了社会救助法规规章。广东出台了《社会力量参与救灾促进条例》,安徽、贵州出台了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实施办法。北京、天津、浙江、江苏、湖南、陕西、甘肃等地出台了老年人服务保障法规规章。

二是相关社会治理不断创新。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提供政策建议,报请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办、国办先后印发了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文件,中办印发了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会同中组部印发了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联合国家档案局出台了《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大力推广政社互动、“三社联动”,促进了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不断增强。联合卫生计生委推动建立了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协调建立了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年检、执法、审计、评估等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了规范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指导意见,发布了《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行业标准,推进了全国志愿服务信息互联互通。有8个省份依法有序完成了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有47,429人取得社工师、助理社工师证书,全国持证社工突破20万人。福建出台了行业协会发展促进办法。湖北、重庆出台了志愿服务条例。

三是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坚定有力。围绕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组织抗战老战士、英烈子女代表参加纪念活动,走访慰问境内外部分抗战老战士、老烈属,给5万多名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突出了崇尚、捍卫、学习、关爱英雄的主旋律和伟大民族精神、抗战精神。公布了第二批600名著名抗日英烈、英雄群体和100处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隆重举行第二批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迎接安葬仪式,会同朝方举办开城、安州志愿军烈士陵园修缮工程竣工仪式。协助开展国家公祭烈士活动。推动了我在俄罗斯、老挝、缅甸烈士纪念设施修建。出台军休干部医疗保障等政策,统一了待遇标准。出台了无军籍职工服务管理办法。会同国资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接收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工作的意见》,会同总参谋部制定《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完善了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加强了优抚安置事业单位能力建设,组织了军供区域保障演练。残疾军人、“三红”、“三属”等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同比平均提高20%,比“”末增长了110%;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经费同比增长48%、41%,比“”末增长了110%、160%;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安置对象达到908万人,比“”末增长了44%。联合举办军民迎新春茶话会,增强了双拥工作氛围。修订了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考评办法,对各地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浙江、山东、贵州、大连等地出台了优抚安置法规规章。

四是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审核上报国务院批准了35件县级以上行政区划调整事项。有序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各地领导协调机制逐步健全。开展了“地名的故事·那些历史那些乡愁”系列报道和“寻找最美地名”活动,规范了千年古县地名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完成了津冀线等14条省界联检任务。协调做好澳门特别行政区陆地界线有关工作。明确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照料安置工作要求,规范了滞留人员机构托养工作,加强了受助人员专用车票管理和救助管理机构风险防范。制定了家庭暴力受害人庇护救助措施,积极开展受监护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规范了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条件,印发了《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基本完成了对1994年以后纸质婚姻登记历史数据的补录工作。印发了《收养能力评估工作指引》,畅通了长期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儿童的收养渠道。开展了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各地清明节祭扫工作文明有序。稳妥做好“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及天津港火灾爆炸事故相关善后工作,湖北、湖南、天津等地紧急动员、快速反应,加强服务保障,有序进行善后处理工作。辽宁出台了公墓管理规章。

今年是“”时期收官之年。今年的成绩,建立在多年不懈努力的基础上。“”期间,各级民政部门开拓进取、奋发有为,民政事业取得一系列历史性成就。

这是民政改革不断深化的五年。我们协助召开了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明确了民政在社会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一统四分”的职能定位。施行了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改革,实现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由城乡有别到城乡一体、由计划安置到扶持就业的历史性变革。推进了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探索了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启动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促进了社会组织政社分开、依法自治。推进了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和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加快了养老服务业发展。开展了“救急难”综合试点、农村住房灾害保险试点、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百县千村—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地名地址库试点,推进了部省合作和民政改革创新观察点建设,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拓展了路径、提供了示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了4项部本级审批事项和1项中央设定地方实施的审批事项,调整烈士评定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为其他权力事项,实施了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和经营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先照后证”改革,取消假肢和矫形器制作师准入类职业资格限制,完善了事中事后监管,释放了发展活力。

这是民政法治建设成效显著的五年。我们配合修订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制定修订了《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设立了烈士纪念日。提请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28个政策文件,出台了20件部门规章、76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通过立法创制,强化了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法制支撑,确立了“8+1”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完善了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服务,健全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制度,建立了未成年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协作机制,规范了弃婴收留抚养工作,拓展了孤儿保障范围,强化了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推动惠民殡葬政策从少数省份发展到基本覆盖低收入群众。我们把立良善之法、管用之法摆上突出位置,完善依法行政程序规范,提高了民政法律制度的执行力。推进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建立试行了部权力清单制度,实现了依法设权、照单行权、权责统一,正确履行职能。维护法制权威,部里依法作出了142件行政复议决定,全国共查处1.5万起社会组织违法违规案件。支持省级民政部门普遍设立了法制机构。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活动,民政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民政法律制度的社会知晓率明显提升。

这是民政发展规划发挥牵引作用的五年。我们编制实施了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综合防灾减灾等国家级专项规划,以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儿童福利设施建设规划、福利彩票规划和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积极参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规划及相关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各地民政部门结合实际编制实施了综合性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通过规划的有力实施,民政工作保障条件明显加强,民政事业加快发展,民生福祉显著提升。与“”期末相比,社会救助、优抚安置、救灾等民政事业费从1606.1亿元增加到3265.5亿元,增长了103.3%。中央预算内投入各类规划136.3亿元,比“”增加105.9亿元,增长了348%。全国养老床位数预计达到669.8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预计达到30.3张,比“”期末增长70.2%。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床位数达到8万张,比“”期末增长了31.1%。福利彩票销售总量从“”期间的3455亿元增长到“”期间的8600多亿元,增长了148%。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1.9%,比20xx年增长了22%。社会组织从43.5万个发展到63.8万个。民办社工机构达到4600多家,增长了23倍,志愿服务记录工作广泛开展。争取中央财政集中的专项彩票公益金投入30亿元资助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投入20.4亿元支持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投入6亿元支持县级儿童福利设施建设。协助落实福利企业退免税322亿元。争取中央财政投入68.19亿元实施散葬、零散烈士墓、境外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工程。争取中央财政安排8亿元实施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争取中央财政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补助资金,累计拨付90亿元。中央财政为中西部1096个多灾易灾县购置了民政救灾应急专用车辆,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发展到19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了6551个,灾害信息员扩展到68.25万人。社工专业人才服务“三区”计划,“大爱之行”社工服务项目,社工服务标准化建设示范工程,志愿服务示范项目,“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项目等深入实施。支持西藏、新疆、四省藏区和罗霄山片区扶贫攻坚工作扎实进行。部本级中民北京养老服务中心、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二期工程、减灾小卫星星座建设等项目进展顺利。

这是民政综合能力不断提升的五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开展,民政系统行风、作风不断改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选拔了68名领军人才,建立了38个技能大师工作室,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13.57万人次,部本级开展教育培训800余期。加快了全国低保信息系统、国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优抚四级联网系统、婚姻登记信息系统、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等建设与应用。增强了民政统计服务科学决策和业务发展的作用。部本级实施国家科研项目30余项,获得科研经费支持近2亿元。加大了正面宣传,健全了新闻发布等制度,妥善处理了舆情事件,建立了包含“两微一端”在内的全媒体格局。基层民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各地以落实国发〔20xx〕45号文件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契机,通过增加编制、购买服务、加强信息化建设等方式,切实加强了基层民政机构和服务力量。民政领域国际合作及涉港澳台交流合作成果显著。与29个国际组织、36个国家建立了多双边合作机制,在多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实施合作项目154个,引入境外资金2.28亿元,支持了民政事业发展。成功主办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联合救灾演练、第八次紧急救灾部门领导人会议,联合举办了东盟地区论坛救灾演练、第六届南南学习论坛等重要国际活动,扩大了民政对外开放与经验分享。

在充分肯定民政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不足。主要是,民政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地方、有些业务领域、有些工作项目相对滞后,个别的甚至严重落后;部、省两个层面制定的诸多政策中,有的缺少刚性措施,有的缺少操作性,有些政策落实得不及时、不得力,没有充分发挥政策效应;民政权力运行和资源分配的规范化、透明度不高,有些地方和基层单位公开办事不够,出现了个别腐败案件,产生了一些优亲厚友、“人情保”等违规问题;有些业务领域管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滞后,有些民政干部素养、能力欠缺,不适应事业发展需要;有些民政部门安全管理意识差,有些民政服务机构设施落后、管理不严,导致发生一些安全事故、人身事件,造成恶劣影响。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解决。

“”以来的民政工作成就,服务了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更多更好地惠及了人民群众,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十三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民政工作面临新形势新要求

“十三五”时期,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纵深展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推进,脱贫攻坚进入冲刺期,人口老龄化日趋严峻。民政事业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临挑战亦前所未有。我们要正确认识新形势新要求,推动民政事业实现新的发展。

(一)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谋划民政工作。去年,基于对国内外形势的分析,党中央作出了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重大判断。对民政工作而言,新常态既增加了一些约束条件,又提供了更多发展机遇。经济增长速度和财政收入增长放缓,难免会影响民生保障投入,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提高增长的质量效益,又可能增加民生保障资源。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难免会带来权力、利益的调整变化,产生一些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但实现发展动力转换,释放发展活力和内在动力,又可能达到更好地发展和利益的普遍增长。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难免会产生劳动力结构变化,社会抚养比失衡,增加家庭和社会养老服务负担等问题,但采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对策,又可能增加老年人消费,发挥老年人社会参与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党中央、国务院对民生保障工作和社会治理高度重视,在五大政策支柱论述和部署中,明确要求社会政策要托底,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谋划民政工作,要趋利避弊、因势利导,积极作为、量力而行,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在基本民生保障上,要坚持把重点放在兜底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要避免过度福利化,把救助政策、福利政策建立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上。要加快完善社会救助协调机制,普及“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立主动发现报告机制,提高保障效率。要加快完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做好低保政策与扶贫政策衔接工作,普及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对象审核审批的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精准实施保障制度,用好有限的保障资源。要针对不同困难群体,兜好各自保障之底。对各类困境儿童和城市“三无”人员,要稳妥出台新的保障政策,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在社会治理创新上,要将对社会组织规范登记管理为主,转向规范登记管理和激发活力、发挥积极作用并重,将城乡社区发展民主自治为主转向发展民主自治和增强自治服务功能并重。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为慈善事业重要主体、社会自我调节关键载体,参与基本民生保障、化解社会矛盾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城乡社区的自治与服务功能,把社会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之中,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和居民互助服务的有机结合、共同发展,让人民群众更多受益。

(二)用新的发展理念推进民政事业。xx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五大发展理念既各有侧重,又相互依存、融汇贯通,既有理论创新意义,又有实践指导作用。切实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自觉运用五大发展理念来推动民政事业发展。要善于创新驱动。把创新摆在民政事业发展的核心位置,贯穿于政策创制、资源配置、督促落实、能力提升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不断推进相关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增强民政事业发展活力。以创新为第一动力和持续动力,突破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利益固化藩篱,完善有利于创新的人才培养机制、工作推进机制、考核激励机制,形成鼓励探索、宽容试错、全员竞相创新的良好氛围。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调查研究,紧密联系群众,尊重基层首创精神,认真听取群众呼声,及时发现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积极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把群众的需求、制度的缺陷、工作的短板、舆论的批评当作存在的问题、发展的要求,列为调研课题,安排政策项目,制定工作举措,在发现问题中明确具体工作方向,在解决问题中实现民政事业发展。要增强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加强民政服务机构设施建设和安全管理,维护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发生冲击社会心理和道德底线的事件。要加强科学统筹。统筹兼顾是唯物辩证法在发展上的科学运用,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要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意识,既做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来制定和发展基本民生保障政策,又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和相关社会治理工作来促进经济发展。要加强区域统筹,鼓励东、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四大板块”从本地实际出发,发挥各自优势,在民政改革发展上各展其长,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提高。要推进城乡统筹,统筹制定城乡基本民生保障政策,统筹部署城乡社会治理创新,统筹完善城乡民政工作机制。要强化民政内外统筹,坚持近期筹划与长远谋划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顶层设计与地方创新相结合,政府推动与市场调节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国内发展与国际借鉴相结合,不断增强民政发展动力,不断壮大民政资源,形成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在脱贫攻坚中发挥兜底保障作用。xx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20xx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的目标。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对完善面向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制度、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健全“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等作了部署。为此,现有大多数低保标准低于扶贫标准的地方,要逐步提高低保标准,到20xx年全部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0xx多万贫困人口实行兜底扶贫。要依靠各级政府增加医疗救助资金投入,落实对所有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给予财政补贴并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的政策。要推动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在对象识别上衔接,在优惠政策上共享,在信息平台上链接,充分发挥两个政策在脱贫攻坚中有机结合的重大作用。要创新慈善事业发展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增强工作合力。

(四)发挥党建的保障和促进作用。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履行好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发展的思想武装和政治保障,通过加强党组织建设为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善始善终搞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要求铭记于心,刻印于脑,全面领会,自觉执行。要统筹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依靠党建工作促进业务工作,在业务工作中贯穿党建意识,尤其是在基层群众自治、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发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等工作中,要尊重党委工作部门的指导作用,配合加强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深入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

20xx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十三五”时期的开局之年。我们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编制发展规划为引领,以法治为保障,切实起好步、开好局,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减灾救灾工作。协调制定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方案。协助修订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响应启动标准,推进应急救助、过渡期救助、倒损农房恢复重建救助、冬春救助等环节精准化、规范化、标准化。坚持常态减灾与应急救灾相结合,推进多灾易灾的地市级和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推动加强城市防灾避难场所建设。创建120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举办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农房灾害保险工作。支持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救灾工作。

(二)社会救助工作。谋划“十三五”时期社会救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健全城乡统一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制定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支持政策。推动救助领域专业社会工作发展。加快制定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衔接方案,指导农村低保标准低于扶贫线的地区逐步提高标准。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继续推开救急难工作。推进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量化调整,强化收入核对机制实施,推广低保信息管理系统,提高救助保障的精准化、科学化水平。加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

(三)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研究老年人照顾性政策,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家庭养老支持政策,推动落实医养结合、金融支持等政策,指导地方加快出台老年人“三项补贴”福利政策。继续支持农村幸福院建设,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体系建设。完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监管办法,落实年度报告、综合评估等制度。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业信息统计和动态监测制度。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协调制定加快康复辅具业发展的意见和加快精神卫生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推进建立假肢师和矫形器师职业资格制度。协调落实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协助制定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政策,加强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制度。拓展新型捐赠方式,推进慈善超市、捐助站点运营机制改革,引导慈善组织参与扶贫攻坚。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协调制定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的指导意见、加强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意见,推动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在有需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健全村级民主监督机制。指导落实《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研究建立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研究制定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目录。推动街道管理服务体制创新,加快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

(五)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协助出台《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协调制定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制为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人才工作,规范和引导社会智库、网络社群社团健康发展等政策文件。完善配套政策,稳妥推进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指导地方开展脱钩试点。研究制定章程示范文本、选举工作指引,协调完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非营利组织自身收入免税、公益捐赠物资进口免税等政策,推动税收优惠试点工作。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推行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和专项检查,探索建立已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和基金会年度报告制度、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认定和监管制度。完善和落实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及组织代码制度,探索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结合登记、年检、评估、培训等环节,协同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六)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拓展服务领域,协调制定为老服务、农村留守人员服务、禁毒戒毒、职工帮扶等领域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政策。制定加强社工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继续推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工作,出台社工服务机构基本规范。继续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实践,持续实施“三区计划”,启动实施重大自然灾害与突发事件专业社工服务国家支援计划。制定《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完善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进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工作。

(七)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强化大局观念,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重大改革及裁军30万重大决策。协助制定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意见。规范伤亡评定、两参人员认定的标准和程序。协助举行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烈士仪式,公布第六批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研究制定《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启动第二批在朝志愿军烈士陵园及其他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保护工程,精心做好第三批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迁葬回国工作。推动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法规政策、军休干部医疗保障政策和无军籍职工服务管理办法。加强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建设,增强军供区域保障能力。开展第十轮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

(八)区划地名工作。协助出台设立县级市标准、设区标准和有关程序。健全行政区划调整专家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调整效果评估。制定完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配套办法,加大业务指导和质量管控力度,确保完成年度40%、总量80%的普查任务,同步推动普查成果转化。出台加强和改进地名管理的意见。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推进有关地名文化遗产确认工作。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以农村为重点加大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力度。制定界线界桩设置与维护、界线详图等行业标准,完成冀晋线等13条省界联检任务。

(九)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加强殡葬设施建设,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和绿色殡葬、惠民殡葬。组织开展老一辈革命家签名倡导火葬60周年纪念活动。深化殡葬行风建设。研究制定突发事件遇难人员遗体处理相关善后政策。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加强救助管理机构风险防控。落实无户口长期滞留人员户口办理政策。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源头预防工作。启用全国救助寻亲网。协助制定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统筹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联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等摸底排查。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尤其是乡镇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推动部门间婚姻信息核证共享,加快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进度。推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和颁证工作。依法规范华侨收养,加强收养能力评估。整合升级打拐解救儿童寻亲等平台。

(十)福利彩票工作。加强对福利彩票工作的领导,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安全运行。加强技术研发,优化游戏品种结构。改进市场运行机制,拓展销售渠道。制定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开设公益金资助项目集中展示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推进公开透明,提升品牌形象,健全“阳光福彩”长效机制。

在确定和实施上述十个方面任务的同时,要加强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要深入推进民政改革。要增强改革意识,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和慈善事业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要以信息共享、技术革新为手段,推动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婚姻登记信息核证、对象申请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提升民政对象精准识别、民政工作规范管理水平。要统筹推进救急难、儿童福利、农村社区建设、社工人才等试点试验,扩展民政服务设施的社会功能,发挥部省合作的引领作用,推动民政工作区域先行、重点突破,实现整体提升。要深化部门联动,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减灾、老龄、社区建设、双拥、退役士兵安置、地名、平安边界、流浪救助等部际协调机制作用,增强工作合力。

二是要加强各级民政“十三五”规划编制。中央层面,要精心编制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协调编制防灾减灾、养老服务、殡葬服务和社会福利服务等重点专项规划,配合编制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统筹编制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民政标准化、福利彩票、民政立法等规划。各地要加大力度、争取支持,努力将民政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要加强中央层面规划与地方规划的有机衔接,保证中央层面规划有依据、有支撑、能落地。要发挥地方的主动性,根据需要扩大规划编制领域、数量,增加含金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高且民政工作基础好的地方,发展指标应高于全国水平。要加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组建精干队伍、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研究论证、主动沟通协调,确保规划编制的质量和效果。

三是要加强民政法治建设。配合出台慈善法,协调制定相关配套法规政策。做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志愿服务条例》、《地名管理条例》、《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等行政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加大部门规章、部门联合规章制定力度。指导有立法权地方的民政部门加强法制建设。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快实行简政放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公开办事,提高工作效能,加强廉政建设。探索建立法律顾问队伍和民政法治建设专家库。研究制作一批执法法律文书制式文本,研究建立民政行政复议和诉讼典型案例报告制度。继续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注重简政放权与加强监管同步。制定《民政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四是要加强政策实施的督促检查。继续对重要法规政策、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年度重点工作、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等开展督促检查。创新方式,在最低生活保障绩效评价、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有关民政经费落实等工作的检查中,加强随机抽查方式应用;在有关民政政策执行,民政服务设施建设与管理,民政试点试验、示范创建,有关资金项目使用管理等方面,视情开展第三方评估。广泛吸收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专业组织、行业组织、两会代表委员、新闻记者等参与检查评估工作。各地也要结合实际,统筹做好接受部里督查和组织对本区域落实有关工作的督查,增强政策落实效果。

五是要加强民政能力建设。强化民政事业发展的资金保障,加快民政服务设施建设,严格财务和资产管理。加强各类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和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和人身事件。深入开展民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民政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指导相关院校加强民政职业教育,推进专业化能力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壮大各类人才队伍。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运用。加快推进金民工程一期项目立项论证和实施,建立统一数据共享平台和民政大数据应用中心框架,开展“互联网+”在养老服务、社区服务、殡葬服务、婚姻收养、区划地名、志愿服务等领域推广应用行动。开发应用民政统计APP,增强统计服务功能。深化国家人口库民政业务领域应用。加强民政新闻宣传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民政干部媒体素养。积极推进民政信访法治化改革,做好民政档案管理和开发利用。全面落实部省合作重点事项,推进援藏、援疆、定点扶贫等工作。加强外事和涉港澳台事务管理与服务,积极开展多双边机制下民政领域交流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深化与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采取转移职能、购买服务,运用信息化手段,教育培训,依托基层组织体系等方式,延伸民政工作臂膀,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

四、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

这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结合进行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的部署。近期,国务院出台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及《行动计划》,并即将发布《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我们要提高认识,积极落实。

近年来,在民政部高度重视和民政系统共同努力下,民政标准化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制定了《民政标准化“”发展规划》、《民政管理标准化实施方案》,开展了标准化试点示范,出台了百余项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了民政产品和服务,提升了民政管理水平,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在标准制定修订和宣贯等方面也取得了长足发展,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民政服务对象的肯定。但与党中央、国务院对标准化工作的要求和民政事业发展的需求相比,民政标准化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同一些部门相比总体上还处于落后状态。主要是:标准化意识总体不强。部分领导干部标准化工作意识淡薄、能力欠缺,标准化知识普及宣传不够,多数民政业务领域还没有形成标准体系。标准数量较少,供给不足。不仅与工信部、环保部等拥有几万项标准的“大户”相比严重落后,就是与人社部等与民政业务性质类似的部门拥有上千项标准相比也差距较大。特别是保障民政服务对象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较少,个别业务领域标准存在空白。标准结构有待优化,质量有待提高。已有的标准中,技术类标准多,管理服务类标准少,推荐类标准多,强制类标准少,养老、社会救助、社区服务等备受社会关注的业务领域少标甚至无标可依。部分标准老化严重,近一半标准的标龄达5年以上,近15%的标准标龄达20xx年以上,与实践发展明显脱节。有的标准文本质量不高,操作性不强。标准贯彻实施力度较弱。已发布的标准很多是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没有真正得到执行。标准化工作保障机制尚不完善,多数地方民政部门没有列支专项经费、配备工作人员,缺乏保障激励措施。

改革开放以来,标准不断从生产领域、经济方面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以及政府管理中拓展。同样,标准在民政领域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作用越来越明显,成为与法规、规划、政策同样重要的工作手段,同样具有基础性支撑作用。要依靠标准化实施民政服务对象保障政策。标准是法律法规政策的细化和延伸。保障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或基本生活,既要靠法律法规政策明确对象范围、保障标准、审批程序和工作主体,也要在对象认定、服务提供、流程管理等方面制定标准,对微观性、技术性、定量性的问题作出具体规定,才能够有效实施。要依靠标准化提高民政管理服务水平。民政各类标准尤其是管理服务标准,将广大干部职工的实践经验集成、提炼,以标准形式予以固化、付诸实施,能够增强民政管理服务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提高民政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要依靠标准化防范民政工作风险。民政领域发生一些事故事件的重要原因是相关标准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留下惨痛教训。加强标准化建设,既是民政依法行政的重要载体,也是防范和规避风险的有效措施。要依靠标准化实现民政部门政府职能的转变。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必然趋势。标准作为一种市场衡量尺度和监管依据,日益成为政府履行职能的规制手段。民政部门已取消多项行政审批,在逐步取消不必要的审批事项过程中,要抓紧制定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可量化、易操作的工作规范,并依据标准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才能转变好、履行好政府职能。

为尽快解决民政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适应民政事业发展对标准化工作的要求,我们要以改革的精神、开放的取向、超常规的措施,推动民政标准化工作跨越式发展。会前,部里会同国家标准委印发了《关于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对民政标准化工作明确了目标任务,提出了政策措施,并将民政标准化工作纳入国家标准化工作总体安排之中。各级民政部门要抓住机遇,真抓实干,抓好《意见》的实施。

第一,加快民政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编制《民政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养老服务、康复辅具等专项业务标准化规划,构建科学合理、功能完备的民政标准体系。调动部直属机关和地方、政府和社会、专家学者和一线实务工作者等各方面积极性,加快制定养老服务、救助服务、康复辅具、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标准,争取在几年内快速增加民政标准的有效供给。部本级重点制定基础通用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各级民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在尚未出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领域和事项,可以先行制定地方标准、企业(机构)标准;在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领域和事项,可以针对本地区、本单位特点,探索制定更具针对性、先进性的地方标准和企业(机构)标准。同时,要加强标准复审工作,对标龄超过一定年限、不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的标准,及时进行清理与修订,尽快解决标准老化问题。

第二,创新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要实现民政标准化工作跨越式发展,必须创新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在标准的制定修订上,要通过招投标、定向委托、主动认领等竞争性方式加快制定修订工作;可以探索一项标准任务多途径委托的工作机制,优中选优,确保标准文本质量。在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的建设上,既推动在民政各业务领域普遍成立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又鼓励现有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根据业务需要,成立若干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还可以探索秘书处分设机制,鼓励竞争,增强动力和活力。在标准化工作手段上,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等手段,优化标准立项和审批程序,缩短标准制定修订周期,建立标准文本信息共享机制,不断增强民政标准化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第三,推动多元主体参与标准化工作。各级民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中介机构都可以是民政标准制定修订的承办主体,要充分发挥这些主体参与民政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标准制定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基层单位和一线管理、操作人员对具体标准内容、技术参数的确定更有发言权,要善于根据他们的实践体会研制标准,善于支持基层单位制定企业(机构)标准或参与地方以上标准制定修订工作。要鼓励地方民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制定地方标准或企业(机构)标准,并将其中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转化为民政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直接承担研制民政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工作。要支持有条件的社会组织按照发展团体标准的要求,自主制定和发布民政范畴团体标准,供有关社会组织选择和采用。要鼓励民政标准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显著提高国际标准采标率。同时,支持民政标准走出去,转化为国际标准。

第四,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标准的生命在于贯彻实施,这是标准化工作的“最后一公里”。要确保强制性标准得到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事关民政服务对象的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要运用行业准入条件、生产许可、合格评定、行政执法、监督抽查等手段,确保强制性标准真正成为技术法规和底线红线。要实现推荐性标准在最大范围内得到贯彻落实。标准的特性就是“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民政领域各类推荐性标准大都具有较强的公益属性,旨在规范民政各类管理服务,要充分发挥效益。部里将会同国家标准委,把服务业标准化、全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标准优先转化为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在最大范围内推广试点经验和制度成果。要注重贯彻各类安全标准。在实施民政各类业务标准的同时,民政行业企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还须执行消防、卫生、建筑设施等各类通用标准尤其是安全标准。在推进标准实施时,要首先保证各类安全标准的贯彻实施,守住不出安全事故的底线。

第五,加大标准化工作宣传培训力度。认识是行动的先导,人才是事业发展的根本。只有充分认识民政标准化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只有建设一支既有标准化知识、又懂民政业务的复合型人才队伍,才能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组织新闻媒体报道、举办讲座、编印宣传手册等形式,让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尽快树立标准化理念,增强标准化意识,提高标准化认识。要加大培训力度。把标准化理论知识、主要业务领域的支架性标准文本列入各级民政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采取专题培训、课题研究、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分业务领域和人员层次开展标准化培训,提高民政干部职工队伍的标准化工作水平。要加强民政标准化专家队伍建设。既增强民政系统技术业务专家的标准化工作能力,又凝聚其他方面熟悉民政业务的标准化专家,发挥专家队伍编研标准或指导、咨询作用。

第六,加强标准化工作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制定标准化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形成统一部署、定期检查、及时通报的工作制度;要建立标准化工作领导机构,明确标准化归口管理部门职责,配备标准化专兼职工作人员,统筹做好标准体系建设、专业技术组织组建、协调标准制定修订等工作。要实现管标准和管业务融合式推进。标准是业务内容的遵循和衡量尺度,标准化工作是推进业务工作的工具和手段。各内设部门要把标准化当作推动业务的有力抓手,通过加快推进标准制定和贯彻实施,实现业务工作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标准化归口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要各负其责,紧密配合。要拓宽资金投入渠道。部里已从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列支部分资金,用于支持社会福利及相关公益事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各地民政部门可以效仿这种做法,并力争将标准化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同时鼓励社会力量自筹经费参与民政标准研制,建立多元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要建立标准化工作绩效考评机制。上级民政部门对下级民政部门进行工作督查或绩效考评,要把标准化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考评体系,对标准化工作实效突出的个人和组织予以表彰奖励,根据成果和贡献给予记功或嘉奖。

同志们,“十三五”大幕即将拉开,使命光荣而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上下一心、奋发有为,积极贯彻新的发展理念,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推动民政事业加快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民政工作总结 篇三

一、狠抓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首先进市加强了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学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及其通俗读本,使自己在思想上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与党保持了高度一致,认真学习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使自己进一步明确了党的性质,奋斗目标和指导思想,明确了学员基本义务,熟悉掌握了“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廉洁自律规定,使自己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马,在思想上继续保持了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保持了艰苦奋斗的作用。第二是特别注重了对民政业务知识的学习,由于自己是民政战线上的一名新兵,过去对民政工作只是一个粗浅而笼统的认识,进入民政局后,才知道民政工作的多样性、复杂性和独立性。因此在思想上树立了一次性切从零开始的理念,利用工作间隙,加强了对民政业务知识的了解、认识和学习,一是学习了部分民政工作法规政策,使自己在思想上对各项工作有了一个轮廓性的认识;二是经常阅读《中国民政》、《中国社会报》、《晚霞报》、《中国社会导刊》等民政杂志报刊,使自己对民政工作有了一个更为系统的认识。三是到了优抚安置科后勤部,认真学习了优抚安置有关政策法规,虽然目前还没有达到完全适应工作需要的程度,但对专业知识已掌握了一些基本概念,在今后的工作中还要不断地学习请教,掌握相关知识。第三是加强对公共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认真学习了相关行政法规,积极参加了省上举办的《行政复议应诉研讨班》的学习,使自己对行政法规相关知识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对如何进一步做到依法行政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二、努力工作,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0xx年,我主要负责的是办公室文字工作,在工作中一是完成了第一次民政会议所有文字资料的准备工作,其中包括了主题报告,书记、市长的讲话,先进表彰决定等,指导各县(市、区)和直属单位完成了先进经验材料的撰写及图片展板的收集、整理、制作工作,历时数月,花费了大量的精力。同时完成了大会秘书组交办的其它多项准备工作,只待会议的召开;二是完成了日常公文,诸如请示、报告、函、计划、总结、通知、信息等的起草撰写工作,做到了每项工作有计划、有小结、有总结,为年终顺利通过目标检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狠抓了对外宣传工作,完成了近30篇经验材料的撰写工作,及时报道民政系统内的先进典型事迹,特别是在“非典”期间撰写信息6篇,向“非典”办及时准确地报告民政系统抗击“非典”的系统举措,得到了市防“非典”工作领导小组的认可,本人也有幸被市委、市政府评为防“非典”工作的先进个人。在局领导的指导下,完成了以主题“人民满意最光荣”的图片展板的制作工作,全省第十五次民政会议召开期间在省上参展。积极完成省厅下达的论文撰写工作目标,送交论文一篇,并在《资阳建设与发展》上发表题为《浅析地名管理与经济建设》的论文一篇,为对外宣传民政工作,鼓动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民政工作起到了一定作用。据统计2003年全年,我在办公室工作期间撰写各类文章300余篇,书写文字30余万字,为推动全局工作向前迈进洒下了自己辛勤的汗水。到优安科工作后,积极筹办了元旦、春节期间的慰问活动,完成了慰问品、慰问金的采购、发放工作,做到了分毫不差,特别是在慰问品的采购工作中,到多处商品批零点进行比较,本着适用、价廉、物美的原则确定了慰问品,得到了各县(市、区)和广大优抚对象的肯定。在完成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在办公室工作期间配合纪昌兴主任完成了各项接待工作任务,做到了接待客人礼貌大方,接待来访者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办得到的事即办,办不到的事讲明理由,不该我们办的事指导来访者办,始终做到了说话和风细语,让来访者有一种到家的感觉,得到了广大来访者的认可。维护了集体荣誉,树立了一个民政人应有的良好形象。

三、遵守工作纪律,维护机关形象

工作中,我做到了以不迟到早退,每天上班总是提前到达,准时参加朝会,参加局机关组织的种类学习活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有请示有汇报,不越位,不错位,勤勤恳恳,团结同志,不拉小集团,不打小报告,不阳奉阴违,不做有损集体和他人的事,做事光明磊落,时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有力地维护了机关形象。

四、缺点和不足

由于本人年轻,在市级机关工作的经验不足,工作中时有遇事考虑不周的地方,有时得罪了人自己都全然不知,加之本人性情直爽,喜欢逗乐,给人不够严肃的感觉,同时由于自身水平有限,工作中总有不尽人意之处。我相信有各位领导和“老民政”的支持、帮助和理解,我一定会克服缺点,弥补不足,做一个优秀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民政工作总结 篇四

我乡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一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西食安委的悉心指导下,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为契机,立足实际,突出重点,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认真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打好食品安全攻坚战,使全乡居民用上放心的食品。现就此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根据市食品安全办公室的有关文件精神,我乡立即成立双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袁勇担任组长,副乡长陶红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包村工作组长和村书记组成。对全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研究,作出部署,并要求各村组、单位积极配合,按照部门职责,各司其职,既分工,又合作,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进20xx年新春双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二、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乡政府制定双节期间食品安全值班表,落实值班制度。同时要求各企业和单位在双节期间加强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要求值班人员及时掌握食品安全动态,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准备

三、加强协作,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双节期间组织对辖区内农家乐和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

1、组织人员对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车间进行卫生检查;

2、组织人员对各农家乐食品加工操作间及厨房进行卫生检查,并检查其进货渠道、台账记录及工作人员健康证。要求农家乐及食品生产企业保持整洁卫生,进货渠道必须正规,食品储存要规范,工作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

民政工作个人工作总结 篇五

在过去的一年里,XX镇民政办公室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民政局的正确指导下,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根据县民政局的工作要求,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指导,按照低保调整程序,今年调整低保户89户,106人次。新增低保补偿金122112元。

二、五保对象供养工作。镇敬老院晋级为省一级敬老院,为提高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质量,今年提高了供养经费补助标准,保证每一位老人每天一个鸡蛋,每逢过生日吃生日餐,专门招聘了工作人员,提高了敬老院的服务水平。经县民政局的、多次考核,均居全县前列。

三、社会救助、救灾工作。建立健全了灾害应急预案体系,以村为单位,明确由社区党委书记担任灾害信息员,建立了灾情信息紧急报告制度,全年上报灾情11次,涉及受灾户1300余户。涉及20XX余户,于20XX年8月份、10月份对部分重受灾户发放补助资金18余万元。

四、60周岁退役士兵及烈士子女生活补助金发放工作。截止20XX年底共建立60周岁退役士兵档案信息147人,

已发放生活补助金的有117人,发放补助金81600元;烈士子女15人,发放补助金23400元。

五、殡葬改革工作。殡葬改革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项工作的成效如何,直接影响到我镇的文明形象和土地的综合利用。继续贯彻执行国务院《殡葬改革条例》,坚决杜绝偷埋土葬和“以罚代葬、以罚代化”的现象。截止年底全镇完成火化尸体182具,超额完成县里下发的任务数。

根据上年的工作情况,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殡葬改革工作存在不举报不火化的现象;60周岁退役士兵存在漏报情况等。基于以上工作不足,准备在明年工作中继续做好以上经常性工作,还需加强知识的学习,深入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等人的`家中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及需求。强化民政惠农政策的宣传,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民政政策。残联工作

20XX年共办理残疾证109本,全镇累计办理残疾证712本,超额完成县残联下达的任务。上报残疾人机动轮椅陈燃油补助17人,并为其发放补助金6800元与县医院合作,为35名白内障患者成功做了免费复明手术。发放贫困残疾人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发放救助金3000元。新增重度残疾人低保户22人,增加补助金13200元。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提高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提高残疾人社会救助水平。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营造良好社会环境。要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鼓励各界人士献爱心、帮助关心残疾人。新农合工作

20XX年住院外转患者688人次,共报销补偿金2494727元;门诊患者35309人次,报销补偿金824572元。20XX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26224人,参合率达100.60,比去年增加1240人,增长4.7个百分点,筹集参合资金1835680元。

在民政工作会议上讲话 篇六

同志们:

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县民政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上半年我县民政工作,研究部署下半年工作,动员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继续开拓创新,推动我县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幸福始兴作出新的贡献。刚才,肖欣局长作了工作总结和布置,肖局长的讲话符合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符合我县民政工作实际,各位副局长将在会议的下半节将就分管的工作作具体安排,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并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上半年我县民政工作成绩明显,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过去的半年,全县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抗灾救灾、维护稳定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在面对自然灾害和困难、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建设幸福始兴中做出了积极贡献。突出表现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第五届村民委员会和第四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深入推进,拓展了扶贫济困的新渠道。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双拥优抚安置三大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能力明显提高,抗冰雹洪灾取得阶段性胜利;社会组织、社区管理与服务、专职社会工作在改革中发展。此外,行政区划、地名管理、老龄工作、婚姻登记、收养管理、殡葬改革等取得新成效。

总之,过去的半年,我县民政工作取得了喜人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凝聚着全县民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辛勤劳动。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在座各位,并通过大家向全县民政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突出重点,开拓创新,推动我县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民生保障工作是党和政府最关注,社会各界最敏感,困难群众最急需的工作,是社会稳定的基石,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所以,做好民政的每项工作都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县、镇民政部门要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突出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推动我县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具体来说,要突出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加大改善民生力度,提高民生保障能力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促进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提高民生保障能力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要加大对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的支持保障力度,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一要巩固提高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双拥优抚安置三大保障体系的保障能力和水平。要继续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将农村和社区年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困难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努力抓好低保救助与五保供养、灾民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以及医疗、住房、教育等专项救助的相互配套,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使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和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基本生活得到基本保障,积极开展双拥活动,增进军民团结,密切军民关系。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一站式”服务模式,继续做好优抚对象相关服务工作。二要加强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全面启动和推进城乡综合减灾工作,下半年要出台救灾救助应急预案,推动全县救灾减灾工作的发展;要健全灾害救助制度,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完善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强化抗灾、救灾、减灾综合协调机制,变被动救灾为主动防灾减灾;要针对可能发生的灾害,未雨绸缪加大救灾工作力度,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工作。要为灾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要积极争取资金帮助灾民重建家园。三要认真抓好信访工作,尤其是要高度重视复员退伍军人上访问题,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的思想疏导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提高社会管理能力

社区是社会建设的重要载体,社会组织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社会工作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工程师。一是继续推进“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建设,大力推进农村社区示范点工作。去年我县城北社区、澄江社区被评为省“六好”平安和谐社区。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我们要更加扎实推进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探索发挥基础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基础作用的新手段,建立行政管理和自治管理相配合的良性互动社区管理新体制。为全面开展我县农村社区建设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二是注重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要指导民间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引导民间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更好地发挥服务社会的功能。三是推动慈善事业快速发展。慈善事业的发展水平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发展慈善事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要努力营造“人人行善”的良好社会氛围。此外,要大力推动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要继续深化殡葬改革,规范殡仪馆和经营性公墓的经营管理,加大乱葬乱埋问题的查处力度,巩固火化率,确保“火化率不掉下来,新坟不冒出来”。要继续加强老龄工作,努力营造全县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深入开展老年人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推动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的全面发展。要加强行政区划和地名工作,提高地名信息服务水平,创建平安边界。同时,要进一步推进我县民政信息化建设,提高民政工作的现代化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三)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民政事业发展的活力

要转变观念,敢于创新发展,从法制高度解决民政工作的保障机制问题,要加强执法工作,在提高执法能力、加强执法管理、强化执法监督上下功夫,提高民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要凝聚力量,共谋发展。民政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服务对象也涉及到社会各阶层。要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重视、关心、支持、参与民政工作,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为困难群众献爱心、解难题。要加强上下衔接、横向沟通以及部门协作,加强与上级部门联系,及时了解有关政策信息,争取更大支持。要与相关县直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主动衔接、互通信息,共同做好对上争取支持、对下指导帮助的工作。要加强民政队伍建设。做好各项民政工作,队伍建设是关键是保障。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高素质民政工作队伍。要切实改进和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求真务实,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把与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连的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同志们,民政工作任重道远。希望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县民政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和谐生态幸福新始兴作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民政工作的工作职责 篇七

1、事物受理。接受街道民政办交办的城镇低保对象、优抚对象、残疾人及其他民政对象的调查复核工作,困难群众子女就学救助、大病救助的审查工作,并将调查、复核、审查的结果及时上报。

2、款物发放。接受街道民政办委托的临时救济救灾款物、危房改造补助款及城镇低保对象、优抚对象、残疾人等民政对象的慰问金、补助金等款物的发放,并将发放手续及时上报。

3、业务指导。经街道民政授权,对社区的城镇低保、救灾救济、优抚优待、基层组织建设、残疾人等各项民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居民自治工作进行指导、监促。

4、为民服务。端正作风、深入实际,做好为民服务工作,工作积极主动、态度和蔼、礼貌周到、文明服务,杜绝一切扯皮、拖拉、不文明现象,严防因服务不到位造成群众不满意的事发生。

5、接待来信来访。认真接受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好接待登记、政策解释工作,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24小时内上门走访调查,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当日反馈给街道民政办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意见3日内答复给群众。

6、协助管理,协助街道民政办管理公益性公墓的日常事务,办理死亡登记手续。

7、上报资料。根据街道民政办要求,及时上报各类民政对象统计数据,发放款物的基础台帐、低保户和困难户的申报及调查资料;及时上报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和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的结果;及时提供各类民政信息。

在民政工作会议上讲话 篇八

同志们:

在县委工作会、人代会和政协会结束之后,民政局及时召开这次民政工作会议,全面 总结20xx年工作,安排部署20xx年工作,进一步 组织动员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团结奋斗,真抓实干,为做好今年民政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奠定了坚实基础。刚才宗高局长所做的“全面贯彻科学 发展观,推动民政事业全面进步”的工作 报告,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民政工作在 经济 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民政部门是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承担着救灾救济、社会救助、五保供养、城乡低保、双拥优抚、退伍安置、老年工作等近30项工作,随着新时期民政工作的不断发展,民政工作的内容将会不断增加,民政干部的担子越来越重,责任越来越重大。民政工作涉及到社会事务的诸多方面,点多线长,量大面广,主要服务于困难、弱势群体,为群众排忧,为百姓解难,体现党的温暖,政府的关怀,维护广大群众基本权益和民主 政治权利,化解社会矛盾和问题,为改革稳定发展大局服务,提供有效保障。我们全体民政干部务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崇高的事业心来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把各自承担的工作做好,把所辖区域的工作管好,真正做到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让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

二、突出重点,夯实责任,做好各项民政工作。

20xx年,民政局在党组一班人的集体领导下,全体民政干部齐心协力谋发展,今年在县直部门的综合考评中获得综合考评第二名的好成绩,这是全体民政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县委、县政府对民政工作成绩的肯定。搞好今年的工作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要吃苦耐劳,强化责任。

今年,民政工作的各项任务较重,形势不容乐观,供给予需求矛盾十分突出,全体民政干部务必把握工作的中心和重点,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从现在起对今年的各项工作要分解细化,做到早安排、早部署,制定各项工作措施,夯实阶段工作任务;各乡镇民政干部对所辖区域的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要逐村逐户逐人地排查,全面掌握困难群众的生活情况,尤其是低保对象、农村特困户、五保户等弱势群体的生活要亲自过问,不能麻痹大意,要不畏山高路远,交通不便,深入实地解决他们的问题,关心他们的饥苦,真正体现“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

(二)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新形势下民政工作新的问题、新的难点增多,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民政工作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首先要做到思想观念上更新,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用发展的眼光看待(www.1126888.com)问题;其次是工作思路要适应,要认真履行民政部门 管理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责,进一步转变职能,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既要抓好救灾救济、村民自治、农村敬老院、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等工作,也要做好拥军优属、城乡低保、社区建设、老年福利等工作。三要做到工作方式上适应,要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民政工作,集中精力重点抓好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关注的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如村务公开、五保供养、抚恤优待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活权益和民主权利。

(三)要真情为民,确保稳定。

俗话说:有“民”才有“政”,“民”和“政”是不可分开的,民政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民政工作要注重“为民”,就要把“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作为民政工作的第一要务,要关注民生、民情、民意,做到亲民、爱民,体恤民情,要坚持为群众诚心实意办实事,尽心尽力解难题,要把热爱人民群众这种感情渗透到各项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去,倾注到每一个服务对象上去,要深入基层,深入到边远的村、组、农户的家中了解民意,体察民情,扎扎实实帮助群众解决困难,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民政干部对了解掌握的情况要及时向政府汇报,给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及时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把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样我们的民政干部就会在社会上有威望,在人民群众中有影响,才能体现我们的工作价值。

(四)要切实加强民政资金管理。

随着基层民政机构的建立,我们要建立健全民政资金使用管理、救灾救济物品发放、民政干部职责等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对民政资金要设立专帐专户,实行专人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禁转移用途或挪作它用,对民政对象的有关资金要实行银行代发,让他们按时领取。要切实做好民政资金的使用监管,要分期分批地对各乡镇民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审计,对违规违纪使用资金的有关人员的严肃查处,确保民政资金专款专用。

三、认真学习,加强民政队伍自身建设。

在民政系统开展向周国知同志学习是非常必要的,对于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观、权利观,促进“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宗旨的各项民政工作,必将产生重要的作用。

周国知同志有许多感人的 事迹和崇高的思想,最根本的一点是他始终坚持共产党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实履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正做到了“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要求,我们向周国知同志学习,要学习他爱民、亲民、自觉 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将其作为学习活动的核心内容。全体民政干部要时刻牢记宗旨意识,向周国知同志那样,为人民群众提供周到、满意的服务。我们要结合学习周国知的事迹,加强民政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民政部门的队伍素质, 教育引导民政干部职工继续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政为民、乐于奉献的光荣传统和“孺子牛”精神,以实际行动推动民政事业发展进步。

四、当前主要工作。

春节将至,做好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是民政部门的基本职责,我们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问题,要认真部署,层层落实,决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全县个别地方的困难群众生活是很艰苦的,会后,要立即进村入户,进一步摸清家底,把亲邻互助、干部包帮等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实处,决不能疏漏一人,要让全县所有困难群众有一桌丰盛的年饭,过一个祥和愉快的春节。

在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之际,我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合家欢乐!

谢谢大家!

民政工作总结 篇九

20xx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xx镇坚持紧扣全县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加快发展牢牢把握脱贫攻坚、环保、拆迁拆违、美丽乡村建设,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奋力拼搏。截至5月底,全镇共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2.43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15亿元,财政收入5980万元。

一、抓扶贫,打好脱贫攻坚战

一是落实扶贫政策,精准扶贫脱困。截止20xx年5月,xx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为210户475人,其中已脱贫(享受政策)贫困户161户357人,未脱贫贫困户49户118人,全镇贫困户发生率0.45%。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扶贫成效。今年3月份,分2批次对140余名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进行实用技能培训,激活他们就业新动能。成立扶贫档案巡查专班,逐村逐户查漏补缺、完善档案资料,为脱贫攻坚完美收官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全力开展“百企包百户”活动。自20xx年5月份活动启动以来,累计向全镇107户建档立卡户220人资助44万元,安排10名建档立卡户就业。成立镇村两级爱心协会,先后筹集援助资金40多万元,累计帮助千余户贫困家庭。

该项工作得到上级部门和领导的充分肯定,省市各大媒体均予以报道,《河北日报》《学习强国》都予以刊登,上级扶贫部门正将此项工作当做先进典型予以推广,这也是今年全镇最大的工作亮点。

二、抓环保,打好蓝天保卫战

一是大力整顿清理散乱污企业。全镇共有企业1038家,其中涉气企业379家,机加工企业659家,对违规生产企业零容忍,已对相关企业采取断电停产等措施,至今已取缔片非法刷漆喷漆企业10余家。二是开展污染源普查。730家企业信息准确无误地收集完毕。三是开展砂石料场、煤场、畜禽养殖业专项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非法散煤点全部取缔清理;砂石料场全部办理营业执照,设置围挡和苫盖,有立筛的砂石料场进行登记备案;畜禽养殖企业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并备案。成立秸秆禁烧巡逻队,做到农作物秸秆、垃圾、杂草树叶等一律不准焚烧。

三、抓基础,打好乡村振兴翻身战

一是推动产业兴旺,激发乡村发展活力。截止目前,全镇流转土地14998亩,流转率48.2%(超额完成县下达的流转任务)。二是扭住关键重点,建设幸福美丽乡村。今年以来,清理垃圾50余吨,完成厕所改造707座(高于全年任务量),种植苗木7000余株。文化站被市县确定为重点迎检单位,代林村国防文化广场被命名为沧州市国防教育基地。全镇有2个村被评为省级文明村,3个村被评为市级文明村,3人荣获沧州好人荣誉称号,1人荣登中国好人榜。三是创新社会治理,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深入推行“三议一行一监督”工作机制,从制度上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力地促进村级事务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

四、抓安全,做好社会稳定持久战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我镇共检查各类企业460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共90余处,现均已整改完毕;与17个村委会及所有企业签订《xx镇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依法取缔非法加油点2处(小李庄马占坤加油点、小姜庄天龙物流)。二是网格化监管工作。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覆盖、无盲区”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格局。建立了安全生产网格化台账,明确了各网格长、副网格长及网格员,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漏一个村、不漏一个行业、不漏一个单位。三是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开展了企业复产复工隐患排查,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专项检查、油气输送管线、加油(加气)站等专项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烟花爆竹专项治理等一系列执法检查活动,确保了全镇各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扶贫工作再加强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任务目标,持续提升脱贫质量,全年计划脱贫55户。二是环保工作再提高狠抓工业企业废气治理,全面深化水环境治理,严格落实“河长制”,确保水质质量达标。三是信访稳定不出事。确保全年特别是“十一”国庆期间的社会稳定。四是美丽乡村再提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抓好老沧盐路的排水工作。

总之,我们将举全镇之力,集全镇之智,只争朝夕不懈怠,夙兴夜寐谋发展,不遗余力地完成好各项任务目标,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建国72周年,谢谢大家。

在民政工作会议上讲话 篇十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这次全市民政工作会议是一次重要的年初工作部署会议。全市民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与民政工作会议同时召开,把纪检监察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提要求,充分体现了局党组对全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工作的高度重视。根据会议的安排,全市民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总结x年全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x年纪检监察工作。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等会彭市长、洪局长还将作重要讲话。

一、关于省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

(一)中共益阳市第四届六次纪委全会暨全市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

x年2月4日,中共益阳市第四届纪委召开第六次全体会议暨全市反腐败工作会议,市纪委书记程纪龙作了工作报告,市委书记马勇在会议上做了重要讲话。会议总结了x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部署了x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今年突出抓好八项重点工作: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三是全面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四是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五是强化教育和监督,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六是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七是切实加强机关和干部作风建设;八是进一步做好治本抓源头工作。

会议强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要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要强化责任,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省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

x年2月4日,省厅召开全省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赵强在全省民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作报告。会议回顾总结了x年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分析了x年民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工作任务,要求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省纪委七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狠抓监督、办案、行风和自身建设,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下功夫,在加强监督上下功夫,在改革和制度创新上下功夫,在提高自身素质上下功夫,建设人民满意的阳光廉洁和谐民政。

二、关于全市民政系统x年纪检监察工作

x年,按照年初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部署,全市民政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围绕落实民生搞好监督检查,推动我市民政实现科学发展,为建设阳光民政、廉洁民政、和谐民政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全力服务民政工作大局。围绕民政中心谋划工作、统筹工作、优化工作、推动工作,做到民政工作延伸拓展到哪里,纪检监察工作就推进跟进到哪里。一是根据民政资金量大,投放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特点,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安全运行。市局先后对全市救助、优抚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x年度市本级福彩公益金管理使用情况及三级备案制度在县(市、区)的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总结经验,找准差距,从制度上、从更高层面了解研究民政资金管理使用的办法和措施。各区县(市)民政部门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纪检监察搞好牵头协调,基本上保证了四条硬措施在民政系统的落实。二是围绕群众反映的民生热点问题,加强民政行风建设。根据省厅行风建设工作的要求,转发了《湖南省民政厅婚姻登记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方案》,要求各区县(市)认真自查、自评、自纠,并采取问卷调查和明查暗访等形式多方位征求意见。10月底,与省厅一道,重点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多、社会比较关注的婚登机构和殡葬行业两类基层窗口单位行风建设开展了专项检查。三是主动参与中心工作,加强重大事项监督。局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了局里重大资金分配、重大设备采购、办公楼装修、机关工作人员招考、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的考察等工作,较好地履行了监督服务职能。尤其加强民政在建的和准备立项的工程项目规划立项的监督;加强对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的监督;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工程项目建设依法合规进行。

(二)着力夯实反腐倡廉基础。按照基础先行的工作理念,打基础,利长远,求实效。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市局根据局党组成员分工调整情况,及时修订《益阳市民政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组织各处科室与直属单位分别向局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建立并完善了《财务会审联签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资金备案制度等各项制度和规定。二是丰富了廉洁从政的宣传教育形式。根据市监察学会的年初安排,在全市民政系统中开展了以“构筑勤廉民政”为主题的有奖征文活动,深入广泛地发动干职工投入“构筑勤廉民政”的大讨论中,从思想上进一步筑牢了干职工反腐倡廉的防线,收到各类征文30多篇,并收录成集;不定期地组织干职工开展了多次学习,如市委书记马勇在市委四届四次全会上关于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讲话、余长明厅长在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暨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发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全省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的讲话等内容,并根据市委、市纪委的统一要求,局党组书记、局长洪孝文为全局干职工和二级单位班子成员上了一堂《统筹抓好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全力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廉政党课。通过以上学习,提升了干职工的法律意识、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在工作中树立了良好的作风,在生活中规范了言行举止,推动了工作的发展。三是认真开展小金库清理和厉行节约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局将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和小金库清理工作纳入今年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民主生活会内容,成立了局厉行节约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了厉行节约的总体目标、措施和要求。通过从严控制会议、接待费支出、出国经费、车辆费用和加强对用水、用电、用气设施的维修管理,确保了全年支出总额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

(三)全面落实省市工作要求。民政部门既有自身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也在全党的反腐倡廉建设大局中承担了重要的职能。按照市纪委的分工,市局转发了市纪委《市直责任单位贯彻落实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分工意见》,对涉及我局的2大项、5小项工作制订了落实方案,进行了责任分解,并多次召开民间组织管理局、基政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一是切实规范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将行业协会的清理整顿列为x年度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清理票据,规范收费,改革由市民间组织促进会代领代缴票据的办法,交市非税局管理,减少了中间环节,堵塞了漏洞,提高了管理效率。二是严格年检,规范管理,规定行业协会做到了“四脱钩”的,才能达到优秀标准;对“脱钩”工作不做出任何安排的,作出不合格的年检结论,并责令整改。三是强化监管,督促整改。指导制定整改,参加换届会议,指导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合4个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结合“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市、区)”的申报工作,对各区县(市)村务公开目录进行了收集并汇编,推动村务公开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常态化。三是进一步深化廉政文化进社区试点工作。为适应社区建设形势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经努力争取,x年赫山区新市渡镇养民山村成为全省两个廉政文化进农村社区的试点村之一,通过开展各项廉政文艺汇演、建立廉政教育基地、设立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活动,促进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得到了省厅的充分肯定。

四是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按照“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认真落实市纪委提出的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规定,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一是加强纪检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工作队伍,为开展工作打好基础。二是加强思想建设,提高主动履责意识。结合今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局纪检监察室对干部的学习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按照建设学习型组织的要求,把理论素养和能力的培养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要求,采取自学、集中学习、请人讲课等多种方式学习。三是严格工作程序,提高纪检监察队伍规范办事能力。在信访举报件的处理上,市局严格按照程序认真做好登记、转办、核查落实工作。各处(科)室及各区县(市)对监察转办的信访件均能做到认真负责、准确及时地调查核实和回复。今年以来共接待处理信访23余人次。对群众投诉和信访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处理、个个有回音。

回顾总结一年的工作,尽管事情多,工作忙,但通过大家的努力,成效好,影响大。在此,我谨代表市局纪检组向各位付出的艰辛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x年全市民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及措施要求

x年全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狠抓监督、办案、行风和自身建设,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下功夫,在改革和制度创新上下功夫,通过注重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注重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注重锻造队伍,提升素质,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阳光廉洁和谐民政。

(一)深入学习贯彻省、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保证省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民政民生政策的落实。对民政纪检监察工作来说,首要任务就是全面贯彻市纪委全会精神以及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两型社会建设、扩大内需、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不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市委、市政府政令畅通,确保市局党组的决策要求落到实处。

(二)继续抓好资金监管工作,确保民政资金安全运行。要进一步落实湘民办[20xx]52号文件,切实加强对民政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提高民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讲的四条明确的意见。在省直管县财政体制的情况下,市州对县市区的管理责任没有变、监督责任没有变、责任追究没有变,市州对县市区民政资金的监管力度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进一步规范三级备案制、集体研究制、专项监察制、专户核算制、情况通报制及限期整改制等硬措施在市(县)的强力推进,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度。要突出抓好民政资金的执法监察工作。

(三)全面开展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建设人民满意的民政行风。各区县(市)要切实把基层窗口单位行风建设和评议工作摆到十分重要的位置,要根据评议工作实际,不断充实内容、细化标准、创新方法,拓宽途径、完善制度,使民主评议活动常评常新。按照省里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今年主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配合相关业务科室,细化不同窗口行风建设标准。二是选择1—2类窗口单位试点,稳妥地推行网上评议行风活动。今年省厅将确定几个窗口示范单位采取以奖代拨的方式授牌奖励。春节后,各区县(市)纪检监察部门就要摸底申报。三是开展“阳光救助”行动,配合开展救助对象的大普查,进一步摸清全市城乡低保工作的底数,宣传有关社会救助政策,开展社会救助体系规范化建设。

(四)抓好廉政文化进社区试点工作的提质扩面和宣传工作。今年的主要任务是推介宣传试点工作经验,扩大廉政文化进社区的民政品牌影响。要在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提高全民反腐倡廉意识的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融入到城乡社区工作的各个方面,发挥城乡社区在基层社会稳定中的基础作用。

(五)履行民政部门在反腐倡廉大局中的职能,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重抓好以下工作: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大力整治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打牌、赌博、违规投资入股等突出问题;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工作;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根据分工,继续抓好规范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紧密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抓好涉农资金监管工作。

(六)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市县民政机关建设的始终。继续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和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要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格局,创新先进典型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主题教育方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要把规范机关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摆在更重要的位置,结合贯彻落实党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学习、工作、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形成比较完整的制度体系,真正发挥制度在预防和治理腐败中的治本作用,有效压缩权钱交易、暗箱操作的空间,降低产生腐败的机率。

x年各项工作任务繁重,希望大家认真领会本次会议精神,结合民政实际,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齐心协力,狠抓落实。

一要注重惩防结合。惩治和预防二者紧密相连,缺一不可。预防是假设人是理性的,可以通过教育、制度、监督,提高人的道德感,激发人的自制能力,达到对腐败现象的免疫,可以说,没有预防社会就没有向心力。惩治是假设人有时会有非理性的举动,不惩治不足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可以说,没有惩治就不能对腐败分子产生威慑力。要重点查办民政资金管理使用领域、民政各类项目执行和建设领域及福利彩票发行管理领域等三个重点领域存在的违法违纪现象。要发挥制度建设在防治腐败中的治本作用,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把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为一项突出任务,加快构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腐败制度和惩治腐败制度,着力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科学化水平。要牢牢把握制度建设的正确方向,确保制度建设与中央部署要求以及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相一致,与改革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相适应,与推进科学跨越、富民强市的思路举措相配套,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要求相响应。

二要注重改革创新。今天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新事物层出不穷的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方法和手段也要创新,只有这样才能跟上纷繁变化的形势,提升我们的工作水平。要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要切实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改革创新之中。切实增强群众观念,带着责任和感情与群众打交道,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坚持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和统筹兼顾的方法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改革创新。要大力推进工作理念思路创新,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要大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方式方法创新,超前谋划、统筹兼顾、狠抓落实、开拓创新;要大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机制创新。

三要注重完善自我。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完善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机制,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首要条件。纪检监察干部要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继续开展和深化“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从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要注重才更要注重德。要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协调、查办案件、应急管理和依法办事能力,更要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保持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教育纪检监察干部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人生观,保持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情趣健康,做到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要注重学更要注重干。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变化快,出台的相关法规制度多,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学习,全面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党的要求。要定期开展一些务虚和调研活动,加强对民政纪检监察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进行研究。但更要注重做,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执行力。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大胆负责,旗帜鲜明地同一切违反制度的现象作斗争。要注重形更要注重实。把形式和内容紧密结合,通过鼓舞人心的主题活动凝聚人,又要服从服务反腐倡廉建设大局,把求实效摆在第一位,少换口号,少变频道,不玩花拳绣腿。

谢谢大家!

以上就是众鼎号为大家带来的10篇《民政工作学习心得体会》,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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