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原则新体系的构建优秀2篇
关于老师在教学中的原则 篇一
1、直观性教学原则:根据教学活动的需要,让学生直接感知学习对象。这一原则是针对教学中词、概念、原理等理论知识与其所代表的事物之间相互脱离的矛盾而提出的。
一般地说,直观的具体手段有以下三种:实物直观;模像直观;语言直观。
直观性教学原则的分类以及运用的注意注意事项在讲解时要突出。
2、启发性教学原则:指在教学中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自觉积极性,使得学生能够主动地学习,以达到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3、巩固性教学原则:指在教学中要不断地安排和进行专门的复习,使学生对所学的知识牢固地掌握和保存。这一原则是为了处理好教学中获取新知识与保持旧知识之间的矛盾而提出的。旧知识是新知识的基础。人类早已注意到巩固对于学习的价值,孔子就说过“学而时习之”,“温故而知新”。
4、量力性教学原则(可接受性原则):指教学活动要适合学生的发展水平。这一原则是为了防止发生教学难度低于或高于学生实际程度而提出的。结合维果斯基的最近发展讲解
5、循序渐进教学原则(系统性原则):指教学活动应当持续、连贯、系统地进行。这一原则是为了处理好教学活动的顺序、学科课程的体系、科学理论的体系、学生发展规律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而提出的。
6、因材施教原则:因材施教原则要求教师在教学活动中,从学生的实际出发,根据不同教学对象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方法,进行差异性的教育,使每个学生都能在各自原有的基础上得到自己充分的,最好的发展。
7、理论联系实际原则:这一教学原则是指教学活动必须坚持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和统一,用理论分析实际,用实际验证理论,使学生从理论和实际的结合中理解、掌握知识,并在这个结合的过程中学会运用知识。
8、科学性与教育性相结合原则:指教学要在科学的方法论的指导下进行。这一原则是为了将教学中科学知识的传授学习与思想品德教育统一起来而提出的。
扩展资料: 篇二
教学原则对教学活动的顺利有效进行有着指导性和调节性的意义。作为教学活动的准则,它必然能够对教学活动的各个方面起着指导和调控的作用,能够为教师提供积极有效的开展教学活动的依据。
教学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组织形式的选择。教学原则确定之后,对教学活动中的内容、方法、手、形式的选择,都有着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巴拉诺夫指出:“教学论原则决定教学方法。选择教学方法和论证其效果有赖于作为这些方法基础的教学论原则。教学论原则体系,就是对学习和掌握教材的基本途径的总的说明。”
科学的教学原则可以有效地提高教学效率。科学的教学原则在人们的教学活动的实践中灵活有效的运用,对教学活动的有效顺利地开展,对提高教学活动的质量和效率都会有着积极的作用。
在教学中贯彻这一原则,对于教师有以下要求。
1、充分了解学生。在共同的年龄特征基础上,儿童存在差异。要做到因材施教,必须充分地了解每一个学生。除学习成绩以外,学生的个性特征的各个方面、家庭背景、生活经历等,都是教师因材施教所需要了解的。
2、尊重学生的差异。学生的差异不仅是客观存在的,而且是合理的,因材施教的含义不仅包括承认差异,而且包括尊重差异。
小学阶段的课程和教学以所有正常儿童可以达到的程度为标准,在达到标准的基础之上,教师应当允许学生存在不同方面、不同水平的差异,并且针对每一个学生的具体条件帮助他获得最适宜的个性发展,而不是去普遍地增加难度和深度。良好教育的结果是培养出大批个性充分发展的人,而不是千人一面的“标准件”。
3、面向每一个学生。小学教育是义务教育的组成部分,是儿童必须接受的,完成小学教育是中国每一个适龄儿童的基本权利。现代教育的一个重要理念是,每一个儿童有权利得到适合于自己的教育。因此,现代教育强调,不能够要求儿童适应教育,而是要使教育适应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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