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心得体会(精选5篇)
安全生产是中国的一项长期基本国策,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众鼎号为您带来了5篇《安全生产心得体会》,希望朋友们参阅后能够文思泉涌。
安全生产的心得体会 篇一
作为一名合格的京沪收费工作人员深知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原则,以“安全重于泰山”为理念,确保站区的安全通畅。怀有安全意识可以保护国家财产,为公司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更为公司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为所有司机提供绝对的安全保障,最终还是为了自己和自己的家人。
在思想上要绝对地重视,不能有侥幸心理,要意识到安全责任的重大。更重要的是行动上的重视。行动上的重视分为对自身安全的重视和对驾驶员安全的重视。
一、对自身安全的重视
1、上班期间
首先,进出车道必须要穿反光背心,特别是在夜间,这是收费员防止伤害的第一道防线。其次,禁止横穿直接进入收费岗亭,而应该绕道超宽车道,然后在进入岗亭。最后,在经过收费车道时,收费员必须坚持“一看二停三通过”的原则,特别是看到有来车或者车停在车道时,宁可多等几分钟,让车先通过。
2、下班期间
现在人们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路上的行人车辆是越来越多,我们自己要控制好自己的速度,更不能酒后驾车,酒后驾车酿成的惨剧是一幕幕,切忌安全第一。站里的领导替我们员工想得很周到,不论是工作的地方还是休息的地方都有空调,还有专门的电视房,为了方便我们充电之类的帮我们安装了很多插座,这就要我们随时注意用电安全。电器要根据说明安全使用,千万不能无休止的充电,防止发生爆炸。电器在不使用的时候要及时关闭,一方面是节约用电,一方面防止电器长时间工作,产热过多引起升温发生爆炸。
二、对驾驶员安全的重视
首先,要充分利用好收费站语音提示系统功能在大雾天气条件下收费站要及时更改语音提示内容提示驾驶员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减速慢行注意行车安全在语音提示。其次,规范摆放各类标志标牌清晰醒目标志标牌是恶劣天气条件下驾驶员最需要的。每当遇到大雾天气在桥梁两端明显位置摆放移动式标志。最后,现场管理和疏导大雾天气条件下值勤人员可以在桥梁两端疏导车。
怀着安全意识是百益无一害的,生命诚可贵,请珍爱生命!
安全生产知识心得最新 篇二
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职责重于泰山”这是我们应当恪守的信念。要确保安全,首先必须强化人的安全意识。
它是我们电力安全生产的高压线,是我们工作行为的准则线,是我们思想意识的警戒线,是我们生命安全的保障线。这四条线贯穿一个主题,就是“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管理理念,是安全文化的补充,是对每个人安全行为的约束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然而,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一些员工在安全问题上,总想体现出自我的“小聪明”,凭经验办事,为自我一次次地违业没出问题而庆幸,甚至还有人不惜以自我的亲身体会向别人传授“经验”。这样做,最终为安全埋下了“定时炸弹”,一旦爆炸,后果难以想象,损失无法弥补。作为一名电力企业的员工,仅有用脚踏实地、求真务实的作风和一步一个脚印的态度扎实工作,才能有效地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关键在落实。安全生产不是口头上的承诺,也不是书本上的几段大话,而是一种踏实的工作态度,是我们实际工作中的每一个行动、每一句话,是我们为企业、为自我、为他人负责的一种永久性地表现。企业员工的执行力,直接关系着措施的落实、目标的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更要讲执行力,对我们电力企业来说,安全生产是第一位的、必须常抓不懈。要保证安全生产,必须在管理上下功夫、提高安全保障的“执行力”。所以,要求我们每个人都要从细节做起,重视每个环节链,做到每个环节都执行到位。规章制度不仅仅要让人看,让人记,更要照着去做是对职工生命的关怀。违章与事故、与生命都是紧密相连的,一个小小的违章,很可能就断送了自我的生命。安全生产工作如履薄冰,来不得半点疏忽和麻痹。关爱生命,就要先从遵章开始,关爱生命,就应认真学习、扎扎实实的落实十大禁令。
安全生产无小事,我们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安全意识、规范不安全行为、杜绝各种习惯性违章,消除不安全隐患,努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心得体会 篇三
新的安全生产法法在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方面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为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找准了重心。
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的重心就是依法进一步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真正实现不安全不生产。细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为推动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把加强事前预防、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重要内容,赋予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相应的权力,并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罚则,大幅提高了罚款额度,加大了企业的违法生产成本。
二、为规范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指明了方向。
新的安全生产法要求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分类分级监管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为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实施计划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计划执法既可以提高执法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又要求执法人员严格落实、认真履行,是实施“1+4”工作法的前提和保证。
三、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
新的安全生产法调整了行政许可事项,将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交由建设单位负责,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但同时要求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对验收结果的核查可以与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条件的审查一并进行,即将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条件的审查和现场核查结合起来,避免了以前既要组织验收又要搞安全生产许可证办证条件审查的问题,简化了许可程序,提高了监察效能。
四、为提高执法效能奠定了法律基础。
新的安全生产法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将一些行政法规中关于事故处罚的规定上升为法律条文,大幅度提高了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加大了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罚力度,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将终身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罚款处罚力度,将罚款上限提高了2倍至5倍,并且大多数罚则不再将限期改正作为前置条件,反映了“打非治违”、“重典治乱”的现实需要,增强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震慑力,提高了违法成本,降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能。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向社会公告并通报有关部门。
为保障新安法更好地贯彻实施,结合新变化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责,在认真学习并向煤矿企业及从业人员宣传新安法的同时,还应当及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修订相关法规、规章、标准和规定,明确职责,进一步推动严格执法。
总之,从新安全生产法的字里行间,我看到了党和政府新的执政理念,那就是“以人为本”、“持续健康发展”、“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新的安全生产法是实现“发展是为了人民”美好愿望的法律保障。
安全生产心得体会 篇四
11月8日荣信化工组织第三批职工到转龙湾煤矿下井,主要是体验矿工生活。
到了那里,我亲眼目睹了煤化工与煤矿工人的生产生活环境的迥异,感受良多。
大家经常说矿工人从事的是最危险的工作,常年在地下深处作业,工作场所是最不安全的地方,“安全”二字对于煤矿职工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井下参观时,井口长廊的转角处,都有人员引导我们,并表示热情欢迎之意。两边全是关于安全注意事项的标语,这些已然成为矿工们日常的职业守则和工作习惯。一路上环境、布线、设备安装都很整齐、有规律,电缆全部吊挂起来整齐排列,设备的各种标识牌齐全完备。井下“一草一木”都体现着矿工们优良的工作态度和作风,更显示着他们的事业心和凝聚力。
在矿井进口,我看到下班后的工人,耳目全黑、全副武装地走过,不走近一些,根本辩识不出谁是谁来。但即使是这样,在看到熟悉的人时,他们依然会远远的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憨憨地笑着。阳光照不到的井下,煤尘飞扬,矿工们总是打趣自己做的这份工作,和太阳打不着面。在井下几乎是与世隔绝的,因为煤矿对防爆防电的严要求,很多东西都不允许带到井下。辛劳一个班子之后,他们带着满身的泥灰,夹杂着汗水升井,疲惫地拖着身子下了班,洗过澡之后沉沉地睡去,醒来又将迎来新的工作。
进入工作面入口,很多地方无法直立行走,顶板和底板之间的距离和煤层厚度一样,只有半人高,安全帽和后背不时顶在顶板上。一位师傅告诉我们,工人们一个班要在工作面上往返20多次。几分钟后我们已是大汗淋漓,双腿开始发软发酸了。一个单趟尚且如此,工人常年在井下空间内工作,其艰辛程度可想而知。我一边擦着汗一边感动着,被他们几十年如一日吃苦耐劳、拼搏奉献的精神感动着,被他们不畏艰难、自强不息的精神感动着。感动之余,还有很多感慨,相比之下,地面工作环境非常优越,我们没有理由不好好干,更没有理由干不好。
安全生产心得体会 篇五
安全生产是施工项目重要的控制目标之一,也是衡量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安全生产通过对生产因素具体的状态控制,使生产因素不安全的行为和状态减少或消除,不引发为事故,尤其是不引发使人受到伤害的事故,使施工项目效益目标的实现,得到充分保证。安全生产的中心问题,是保护生产活动中,人的安全与健康,保证生产顺利进行。施工现场中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密集,机、料集中,存在着多种危险因素。因此,施工现场属于事故多发的作业现场。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重点,也是预防与避免伤害事故,保证生产处于最佳安全状态的根本环节。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主要是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和决策,同时又是保证生产处于最佳安全状态的根本环节。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内容,大体可归纳为安全组织管理,场地与设施管理,行为控制和安全技术管理四个方面,分别对生产中的人、物、环境的行为与状态进行具体的管理与控制。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是保护生产力的角度和高度,表明在生产范围内,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肯定安全在生产活动中的位置和重要性。在生产活动中,针对生产的特点,对生产因素采取管理措施,有效的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展与扩大,把可能发生的事帮,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保证生产活动中人的安全与健康。贯彻预防为主,首先要端正对生产中不安全因素的态度,先准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时机,在安排与布置生产内容的时候,针对施工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是最佳选择。在生产活动过程中,经常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采取措施,明确责任,尽快的、坚决的予以消除,是安全管理应有的鲜明态度。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重点是进行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落实安全管理决策与目标。以消除一切事故,避免事故伤害,减少事故损失为管理目的。要达到这一目的,就必须制定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首先,要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责任管理。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及时报偿;施工项目应通过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并得到认可。一切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的人员,依照其从事的生产内容,分别通过企业、施工项目的安全审查,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还需按规定参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监察部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坚持“持证上岗”;一切管理,操作人没均需与施工项目签定安全协议。
其次,要进行安全教育与训练。安全教育、训练包括知识、技能、意识三个阶段的教育,进行安全教育、训练,不仅要使操作者掌握安全生产知识,而且能正确、认真地在作业过程中,表现出安全的行为。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应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临时性人员须正式签定劳动合同,接受入场教育后,才可进入施工现场和劳动岗位。安全教育的内容随实际需要而确定。机关报工人入场前应完成三级安全教育,重点偏重一般安全知识,生产组织原则,生产环境,生产纪律等。结合施工生产的变化、适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结合生产组织安全技能训练。结合发生的事故,进行增强安全意识,坚定掌握安全知识与技能的信心,接受事故教训的教育。针对由于受季节、自然变化影响面出现生产环境、作业条件的变化进行教育。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之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技能、意识的全面安全教育。
最后是安全检查。安全检查是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陷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伤害,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方法。它的形式有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以自检形式为主,是对项目经理至操作,生产全部过程、各个方位的全面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现场管理、安全卫生设施以及生产人员的行为为主。发现危及人的安全隐患时,必须果断的消除。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按制度要求的规模、时间、原则、处理、报偿全面落实。成立由第一责任人为首,业务部门、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要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准备,有整改,有总结,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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