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全市小学生!孝感出台最新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获悉,按照“实事求是、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思路,面向全市小学阶段学生,在试点示范基础上,以校为单位推进,优先三至六年级小学生,逐步推进“游泳进校园”全覆盖
》(以下简称《方案》)获悉,按照“实事求是、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思路,面向全市小学阶段学生,在试点示范基础上,以校为单位推进,优先三至六年级小学生,逐步推进“游泳进校园”全覆盖。
《方案》从确定教学布点、配齐设施设备、编制教学计划、配备师资队伍、开展达标考核、加强安全管理、挖掘竞技人才、完善课后衔接等方面作出工作部署。《方案》指出,2024年,各地自主确定条件具备的试点学校,试点覆盖率不低于县域内小学阶段学校的20%;2025年,各地扩大试点范围,试点覆盖率不低于县域内小学阶段学校的50%;2026年,各地在辖区所有小学推广,确保小学生毕业时达到“人人会游泳,人人会自救”目标。
各地根据学生人数合理布局,城区小学生1000人以上的学校单独开展游泳实践教学,1000人以下的学校可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合并实践教学。每个乡镇至少有一个校内游泳实践教学点。
各地为每个城区、乡镇的游泳实践教学配备“立杆式简易游泳池”,以及必要的救护设备,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因地制宜建设或租用固定游泳池。所有游泳池应当在周边安装安全监控设备,在有水情况下实施24小时监控,建立电子围栏触网报警系统。
全市统一制定教学计划。理论知识学习不少于3课时,以掌握防溺水安全教育、安全救护教学、游泳理论知识等为主要内容。游泳实践学习全程不少于12课时,以掌握游泳技能为主要内容。实践教学原则上安排在5—10月气温较高时进行。
公开招录有游泳教学资质的体育教师,组织学校现有教师考取社会指导员(游泳)证书。学校暂不具备师资条件的,可以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等方式,聘请现(退)役运动员、教练员和游泳专业大学生等专业人士提供教学服务。外聘教师应该参照教职工准入标准,开展有无犯罪记录和有违师德行为的背景审查。鼓励有教练资质的专业人士提供志愿教学服务。
各校要在普及游泳理论课学校基础上开展游泳知识测试,测试合格后再组织实践教学。实践教学结束后组织游泳基本技能达标考核,要求学生在无任何辅助情况下独立完成15米以上游泳。
完善“游泳进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意外伤害应急处理机制。定期开展应急处置和安全救护的培训演练。游泳实践教学时,每堂课应合理安排学生数,游泳教师与学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0,安全员(助教)与学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30。鼓励学生购买校园体育活动综合保险。各学校游泳教学仅面向本校和联训学校学生,不得对外开放,不得开展有偿服务或营利性活动。
搭建学生游泳竞技交流平台,定期举办全市中小学生游泳比赛,鼓励各地开展县际、校际游泳比赛活动,挖掘培养有竞技潜能的学生,为省市专业队提供游泳人才储备。
推动当地公共游泳场馆向学生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优先保障学生课后锻炼需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农村学生提供暑期游泳戏水场所。
《方案》指出,要坚持应知应会的原则,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体化指导,构建“健康安全知识+游泳运动技能”的教学模式,普及生命安全、游泳安全、预防溺水、应急自救等知识,指导学生掌握游泳和溺水自救技能;要坚持安全第一原则,把学生安全作为底线要求,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风险管控,确保“游泳进校园”全过程安全;要坚持合理布局原则,结合学校规模,科学布局游泳教学场地,“一校一策”合理配备教学设备设施,高效集约开展教学;要坚持考评结合原则,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建立体质监测和游泳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将游泳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
我市将成立“游泳进校园”工作专班,教育部门负责牵头推进,将游泳教学纳入小学《体育与健康》科目的教学计划,加强教学研究和评价考核,适时将游泳项目纳入初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内容。《方案》要求各地将游泳设备购置、师资培训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严禁学校向学生收取游泳教学费用或购买游泳教辅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