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说法观后心得总结(最新7篇)
今日说法观后心得总结 篇一
噢E寒假啦E寒假啦!……”我像一只刚刚出笼的小鸟一样,高兴地欢呼起来,“踢”开了妈妈的唠叨声,拿起了遥控板,目不转睛地看起了电视。突然,一个响亮的名字进入了我的视线——雷锋,一提到这个名字,我就被这个频道吸引住了,我指着电视大声地对爸爸说:“他是雷锋!……”这时候今日说法节目主持人讲了一个发人深省的法制故事:湖南省雷锋的故乡发生了一件事,今年放暑假期间,同村有三位小朋友一起到村庄边的水库抓鱼其中一位不慎滑进了深水区生命危险时,另外有一位于岁小朋友奋不顾身用自己的全力把落入深水的小伙伴推上了岸边,而自己由于精疲力竭沉入水底,溺水身亡。奇怪的是被救的和另一位小伙伴不但不救,反而将死者的衣裤悄悄地藏了起来,然后若无其事地跑到死者的邻居家借书和看电视,企图制造不在现场的假象,使寻找死者的工作错过了机会,直到警察侦查时才说出了真象……
看到这里我为救人的小英雄感到可惜,他舍己救人的行为正是雷锋精神的体现,值得我们学习和赞扬,但是,他如果用呼叫的方法让大人来救(因为在不到十多米的地方有人)不会白白地牺牲自己。而另两位小朋友应该受到批评,这么能见死不救呢!特别是那个被救小朋友应该好好地思考一下,假如没有死者的相救死亡将是自己,他应该感到内疚。同时我也从这个事故中感到凡事都要注意安全,尤其是在放假期间,不遵守这一点,它会毁了一个人、一个家。
面对现代的社会,是一个既有权力膨胀、权利不张,又有道德失落、人格异化的转型社会,许多人民群众对法律上存在着疑问甚至迷惑不解。今日说法通过对当今社会所关注的法律焦点问题深入详实的采访和细致透彻的分析,让中国百姓更了解法律,更客观的感知法律,也让法制二字更贴近每一个人的内心。
今日说法观后心得总结 篇二
我前几天看了一个节目,名字叫今日说法,里面讲了一个感人的故事:
一个三岁的小女孩,她的爸爸在一次车祸中全身瘫痪,下半生只能在床上度过。而她的妈妈也因此跟她爸爸离婚了,丢下她和爸爸还有她八十多岁的祖奶奶在家。这个小女孩的爷爷奶奶出去打工给家里挣钱去了,她就要照顾爸爸。
看了这个故事后,我非常感动。因为小女孩实在是太听话了,太孝顺了!家里没有人照顾爸爸,她就开始照顾。这个小女孩照顾她爸爸不但尽心尽力,而且做的还比较好:她每天都会给爸爸煮方便面,给爸爸倒尿。还知道插电源,关电源,使用家里的电磁炉……而我呢?跟她差得太远了:我只知道吃妈妈做的饭,吃完后写作业,写完了睡觉。妈妈整天把地拖得干干净净,而我只会时不时制造点垃圾……
我实在跟她差得太远了!因为人家省略的是优点,而我呢,省略的是缺点(好伤心~)。我一定要向她学习!
今日说法观后心得总结 篇三
在近日收看的几期央视《今日说法》中,涉及到我们人民-警-察的某些人事表现,给人一种非常压抑、忧郁的感受。仅举几例:
在8月27日《追凶20xx年》中,20xx年前农民妇女何爱红的丈夫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刺身亡,报案却遭遇冷漠,此时有人投案自首,民-警却不认真究查他为何自首?与真凶有何关系?结果很草率地把人放了,结果错失了办案良机。公安靠不住,何爱红历尽艰辛自己追凶20xx年!终于在异地找到真凶时,她拾急慌忙地赶回去再报案,不料想公安人员竟说:几年来领导不断地变换,侦查员也不断地更新,这个案子不可能重新再查了。
在9月8日《追捕进行时》中,郑州市民胡广兴由于身份证号码与一名网上通缉犯的相同,结果几个月内分别被本市三家基层警方分别反复地抓了放放了抓。三家接受同一个市局领导,三次抓人也都在相同的地方,竟然彼此之间就不沟通和交流!算官僚渎职?还是算荒唐可笑?有资料显示,由于种种原因在全国估计有近百万人身份证重号,那么要以这三家警方的态度办案,就不知该有多少人要遭遇如此厄运呵!
在9月10日《寻女》中,陕西被骗女子小霞失踪后,其父母找警方寻求帮助,却被派出所拒绝。自己四处探寻无着时有人捎信说在山西某地,赶到去屡次扑空(人被转移),在山西报案还是遭遇派出所拒绝。历尽艰辛,小霞的父亲差点哭出声来,一个素未谋面的人能反复尽心地帮助他,而两地的警方却几乎无所作为。
在9月11日《烂尾楼烂在谁手》中,建筑商齐女士投入了百万元建造的一栋楼房,因建设方的破产而停建,她奔波了7年没要回一分钱,建筑工人的工资也一分没有兑现。在无法讨回债务后她上诉到区法院,虽然胜诉了,下达的判决书却只不过是一纸空文,其后可笑又滑稽的是:同属一市的县法院因建设方曾欠有其辖区某单位20万的债务,就大胆地将此楼180万给拍卖了,钱到那儿去了至今都还在闪烁其词,其间还出现了一个毫不相干的女人办了假房产证(已潜逃)拐走了100万,个中缘由可想而知,而伤害最深、苦难最重的倒是齐女士和工人们。
虽说“十个指头不一般长”,我们不能要求法官都像宋鱼水,公安都像任长霞,但是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明明白白地写入《人民-警-察法》第3条中的。尤其是在第21条里更加明确的申明了职责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这应该说是每一个端这个饭碗的人的基本准则和行为规范。然而在现实中,类似上面几则例子中的情形却屡屡出现,的确令我们忧心忡忡,在法定职责面前的渎职不作为,甚至于违法乱纪,是基本的失职失责。难怪现在许多人眼见危难而畏葸不前,明知真-相却缄口不语,听见盗贼偷窃邻居自己却赶快闭门熄灯(防盗门业现时成了一大行业)……,很值得我们认真总结的是:当人们对正义与安全保卫的渴望与呼唤变成失望时,那曾经疾恶如仇、奋不顾身与邪-恶斗争的激-情也就消融了,留下的就只能是愤怒和辛酸,抑或是对执法疲软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担忧!
更有甚者,某些地方的某些执法部门,纵容与不作为就为黑恶势力和沉渣泛滥提供了生存的土壤与活动经营的温床,这些情形难道媒体报导与我们耳闻目睹的还少吗?如今,一些类似电影里的情景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有“南霸天”式的欺行霸市和胡作非为、有当街持刀(枪)抢劫杀人、有“小姐村”的公开营业,这些与社会主义社会极不和-谐的现象,许多人已经见怪不怪了,个别警-察还伦为土匪(如不久前才见报的四川南部县某某,还是由受害者而非警局监督、监察出来的)。因此最高人民检查院最近明确指出:查办渎职罪案重中之重是严惩“黑保护杀!
当然,在媒体中报导的也好,在我们周围耳闻目睹的也好,日常为人民群众慷慨解囊、排忧解难,抗险救灾中舍己救人、舍生忘死,跋山涉水扶贫救困,不畏恐吓勇揭黑幕、拒绝利诱“得罪”权贵、铁面无私惩恶办案,特别是与邪-恶势力和歹徒斗争中冲锋陷阵,中弹挂彩,流血牺牲的英雄的人民-警-察也是不乏其人,据报导,近几年来,每年牺牲的人民-警-察平均达到了四百人之多,在他们面前,我们只能肃然起敬!只有情不自禁地撒下我们珍贵的眼泪。
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是改革开放与社会转型期,因此真善美好与假恶丑坏同生是必然现象,于是清纯浊杂共处也就不足为奇了,正是这样,我们的党才确定了以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方略,在以法治国中大大地扩充了人民-警-察的队伍,不断改善着物质装备条件,千方百计在加强他们素质的培训提高,党的要求,人民的重托,都寄望于所有人民-警-察都能勇往直前地挑起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呵!
今日说法观后心得总结 篇四
最新一期的《今日说法》讲述的是一个神秘红衣女子的故事。
故事中的红衣女子名叫王燕,她在外地独自打拼多年,才终于找到了一份在一家外企当验货员的稳定工作,由于工作需要,所以会经常到外地出差去验货。一次,她要到外地出差,在检票口验票时却被检票员认为手中拿的是假票,检票员便让她在一旁等候,可当检票员再回来找她时,王燕却不见了踪影,王燕可疑的行为引起了检票员的警惕,检票员便立即通知了铁路派出所。派出所民警根据当时的情况进行了了解:原来,当验票员发现王燕的票疑似假票后,便让她到自助售票机处重新购票,可后来却再也找不到王燕了,经过几番周折,民警在售票处的监控中找到了那红色的身影,最后找到了王燕。王燕对使用假票供认不讳,民警又继续对她的家里进行搜查,找出大量假票。原来,王燕利用职务之便,三年多来共向所在公司报销假票290多张,累计金额达五万元。民警还根据王燕提供的线索抓到了制造假币的犯罪团伙,最后等待他们的是漫长的监狱生活。
通过观看这期的《今日说法》,我深有感触。片中王燕有稳定的收入还不满足,铤而走险走上犯罪的歧途,最后丢掉了工作还要在监狱反省几年。这告诉我们,做人就要做一个正直的人、诚实的人,只有脚踏实地,认真工作、学习,你的路才会越走越宽,越走越广,不应该贪小便宜,这样你的胃口会越来越大,最后容易跌入犯罪的歧途。我十分憎恶这种社会蛀虫,总想着不劳而获,挖社会主义的墙角。我希望我们国家的法律能够更加健全,更加严格,让那些犯罪分子无处可钻,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美好。
今日说法观后心得总结 篇五
昨天,我看了电视今日说法,介绍了一个名叫周大虎的人,他是生产打火机的头人,欧盟起诉了中国打火机反倾销,他觉得这个消息对他们有十万人生产打火机的地方不利,于是他就咨询了有关部门,知道了只要他们生产打火机销售价低于成本价,他们的官司就可以打赢,于是他筹积了200万元 资金请了方方面面的律师,终于在20xx.9.使欧盟撤回上诉。还有一个姓苏的律师,他从报纸上看到了一张照片,是日本侵略中国时埋在中国的炸弹,若干年后这些炸弹爆炸了,报纸上的那张照片是一个中国男人被炸弹炸伤后的照片,这个中国人身体95 %处被炸伤,这个姓苏的律师就把日本告上了法庭,中国历史上告日本一审判诀胜诉的很少,可是苏律师坚定信心,经过几年的努力,终于胜诉了。这两个事告诉我们,只要有理、有胆量,有信心,弱小是可以战胜强大的。
从那以后,我每天都准时观看《今日说法》节目,真是使我受益非浅啊 !看了《今日说法》我变了,我变得懂事了,我懂得了什么事情我们该做,该认真的做,什么事情不该做,该坚决拒绝。同时《今日说法》在生活中影响我,与别人发生冲突,不应头脑发热,总想以打架判胜负,这样往往会使自己无形中走上违法的道路。小偷,小摸是违法行为,应坚决拒绝,抢劫、敲诈也要受到法律制裁。当自己家人,朋友等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吵架,打闹无济于事,而是火上加油,此时法律是我们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最有效、强大的武器。
作为一个合法公民,每一个人都要遵守法律,同时也要懂得利用法律。
今日说法观后心得总结 篇六
今日海口气温预报22度,但是一直阴冷阴冷的,时而有雨,毛毛雨飞飞,挺冷的,至少不敞亮。
中午的今日说法演的是一个16岁的高二女生被男朋友刺杀,顺道着把两个出面解救她的两高三男生一起杀了。杀人的同志解释说,女友要跟他分手,还骗他,看到有男生出面帮忙,以为跟自己女朋友有染,就一起杀了。这兄弟有点偏激,看到个男的就以为跟自己女朋友有点什么,这种人不是心理变态就是太缺乏安全感或者自卑。这档节目帮我解释了一个问题,今天请的是中国公安大学的教授,她说:女儿如果与父亲的关系非常好,那么她的潜意识里就会把父亲作为标杆,若父亲的形象是非常正面,那在女儿心目中是将是非常高大的,那么她以后选择对象的要求就会相对比较高。。。我大概只记得这些了。
爸爸在我心中是绝对属于山一样的人物,打小就觉得没有爸爸办不到的事,有什么问题只要有爸爸就绝对可以很好的解决。他很凶,其实周围的小孩子都怕他,他还以为很和蔼,凶不是表现在脸上,而是无意识的表露出一种愤怒,尤其是眼镜,从小我挺怕他的,只要他一瞪眼我就心虚,所以我讨厌他的眼睛,有条件的话我会选择不直视。但是爸爸真的很厉害,什么都会,别看他的手不漂亮,弄出来的东西一流。他很受老年人欢迎,因为他对老年人很好,绝对的孝顺。我的成长过程深受爸爸影响,在我的意识里,男人,就该什么都会,有担当顾家,像爸爸一样,可是现实很让人失望,貌似都不是这样的,他们不是什么都会,我见过最恐怖的是连跳闸都处理不了。可能爸爸希望我全面,什么都让我自己动手,现在我倒是很多都会,很挫败。
大概我把俺爹的什么都会潜移默化的转移给了别人,以至于衬托出别人什么都不会,所以说,我要是嫁不出去那俺爹要负很大的责任,谁叫他什么都会的,所以他要负责养我一辈子,还不准嫌弃我。
今日说法观后心得总结 篇七
今天中午的今日说法题目是:火车到底算啥东西?
这句话看起来很怪,但是看完节目,你就会感慨,不是火车算啥东西,而是到底执法部门应该以什么为重?是以民心为重,还是应该以生冷的法律为重?
事件的过程大概是这样的:20xx年某月某日南京的一位女士下班回家晚了,没有赶上第一趟19点的火车,在赶第二趟22点的火车回家时,因为嫌人多着急赶车没有从进站口进站,而是选择抄近道钻铁路护栏,导致自己被火车撞死。事发之后,其年逾七旬的老母亲觉得女儿是因为在上下班途中出事的,单位应该以工伤判定给女儿一个说法,但是该女士单位的人事部门和当地劳动局均认定该女士被撞死不应被认定工伤,理由是:第一该女士没有按点赶下班的火车,第二该女士有钻越护栏行为,第三也是引起劳动部门和受伤害家庭的争论的焦点是:按照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工伤管理条例看,火车没被道路安全法规定为机动车,所以单纯根据道路安全法看,该女士行为不能被认定为职工上下班途中被机动车伤害,故不能被认定工伤。
该死者老母亲的老伴20xx年前去世,女儿与妈妈相依为命,老妈妈不能接受女儿在下班途中回家遭遇车祸一事,更不能接受的是孩子不在了白发人送黑发人,而当地劳动部门竟然不给女儿认定工伤的事实,老人一次又一次找女儿单位和劳动部门协商,希望能给女儿一个说法,但是都遭到拒绝,老人家一次又一次找法院申请女儿被认定工伤,当地一级、二级法院也因考虑道路安全法中没有明确提到火车为机动车而驳回老人家的申请。
据媒体报道,媒体也采访南京站上至70岁的旅客,下至6岁小女孩,还有很多铁路职工,大家都认为火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一个6岁小孩都知道火车是机动车,那么为什么我们现行的执法部门就那么死搬教条,不能为死者做出一个合理的裁决呢?从20xx年到20xx年6月,家人都劝老人家放弃讨说法,安度晚年,可老人家哭着说:女儿就这样不在了,我怎么能安度晚年?看着老人家羸弱的身子,想着老人家一次次奔波在这些执法部门之间,我能读懂她老人家那满含热泪的昏花双眼后的哀伤,我更能体会到她内心的不甘。最终,经过六年五次驳回上诉,老人家的申诉在到达江苏省高院后,江苏省高院的工作人员认为不应该仅仅因为“机动车”这个单纯的词语的法律上的缺失,就不考虑事故的真相,而更应该以人为本,考虑事故发生后事故家庭的悲伤。最终裁决:该死者属于正常下班途中的机动车伤害,应该按照工伤对待,驳回当地一级二级法院的原来的判决,判决当地法院在判决生效三十日内给该死者工伤认定。
为了给女儿讨说法,老妈妈在坚持6年后终于赢了。但是我的内心依然很沉重。我知道她要的不只是那十几万的赔偿,她要的是给女儿一个说法,生命和赔偿相比,赔偿金算什么?我们不是为了稀罕那点赔偿金,我们是为了尊重生命,讨个说法。电影“秋菊打官司”秋菊为了那一句话就是要“讨个说法”。如果老人家不能坚持,或者老人家已经经受不了一次次打击,女儿的工亡是不会被认定的,那么她的女儿就这样不明不白死了,虽然她有过错,但是我们国家的法律到底是为什么人制定的?难道火车属于机动车这么一个简单的概念还得去多次求证?试想如果是某个劳动部门的工作人员的家属出了相类似的事故,事情还会是这样吗?其结果还会是有六年的等待吗?
想起自己去年此时下班回家途中不慎撞到随意停放在自行车道的大卡车出了交通事故,那一幕一辈子都会刻骨铭心的记得。我是幸运的,虽然很痛苦,面部重伤,但是仍然捡回一条命,记得当时国家法制办就刚好在讨论拟取消工伤管理条例中第六条“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应该予以认定工伤”,而我刚好就赶在那个时候出事,曾经很多人说我不会被认定工伤,我记得当时电视中播放国家法制办这个新闻的时候,我躺在病床、泪流满面,在内心狠狠的骂道:国家法制办的人就应该被机动车撞死而不被认定工伤!当然我是气愤的,而且很幸运的我在领导同事和好朋友的帮助下辗转反侧终于得到工伤认定和赔偿,算是为自己的心找回点平衡。所以我更加理解那位老妈妈的痛苦和无奈,记住:我们谁都不是为了想要赔偿款才出事的,我们更加看重的是我们的生命权和生命权受到伤害后的那个“说法”。
谁也不愿意有事故发生,但是法律是人定的,也是人修改的,作为相关执法部门是有这样那样的规定,但是修改法律时候是否真心从老百姓角度考虑?记得早在多少年前的古代,就有宰相魏征这样劝诫君王:水可载舟,亦可覆舟。 老百姓是水,国家是舟,制定法律、执行法律,只有切实为老百姓考虑,一切从老百姓的角度出发,而不是从国家的角度出发,才能达到安邦治国修天下的目的。古代君王尚且如此,难道我们的相关执法部门还不如古代君王吗?
也许我很偏激,也许我很狂妄,但是希望类似老妈妈为女儿讨说法的事情不再发生,也希望天下所有的好人一生平安,同时我要真心诚意的为江苏省高院鼓掌喝彩,因为他们的判决才真正体现了顺应民心民意,有他们这样的执法人员,老百姓才能安心,使逝者安息、生者安度晚年,这是作为执法部门应该为国家想到和切切实实做到的。
以上就是众鼎号为大家整理的7篇《今日说法观后心得总结》,希望可以启发您的一些写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