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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研究生院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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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创建于1902年,是中国最早进行研究生教育的大学之一。新中国成立以后,南京大学于1954年恢复研究生招生,到1965年,共招收276名研究生。1978年,南京大学又一次成为全国首批恢复招收研究生的高校之一,1984年,南京大学被列为首批试办研究生院的单位,1995年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对全国 33所研究生院综合评估中南京大学名列前茅,被批准正式成立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的建立,标志着南京大学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随着南京大学首批进入“211工程&rd众鼎号为您精心收集了4篇《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朋友、小朋友们。

南京大学简介 篇一

南京大学是我国一所声誉卓著的高等学府,现为“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A类高校。作为我国最早的招收并培养研究生的综合性大学,南京大学在11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为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培养了一大批精英人才,无论是国立中央大学和金陵大学时期,还是更名后的南京大学时期,她的研究生教育在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高层次人才培育方面都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进入“双一流”建设的新时代,在“立德树人、内涵发展、提升质量”的核心价值引领下,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在“四三三”博士生教育改革和“二三三”硕士生教育改革实践过程中,迎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

南京大学综合性学科优势明显,汇聚了一大批实力雄厚的基础优势学科,且新兴学科发展迅速。学科高原和高峰有利于高层次研究生成长成才。现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8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3个,“双一流”建设学科15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立项学科19个、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18个。 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0个, 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不含一级学科覆盖点)1个, 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8个,博士后流动站38个,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12个,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1个。

南京大学研究生学费标准 篇二

1、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按物价部门批准或备案标准收取,其中中美文化研究中心国际关系专业4万元/年(学制2年),其他专业8000元/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按物价部门批准或备案标准收取,其中金融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翻译硕士、出版硕士、图书情报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口腔医学硕士、临床医学硕士、护理硕士、城市规划硕士、生物与医药(制药工程)、材料与化工(化学工程、材料工程)、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地质工程)、电子信息(控制工程、光学工程、集成电路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微波与无线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物流工程与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等领域、建筑学硕士、教育硕士、国际商务硕士、法律硕士(法学)、社会工作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等10000元/生·年;艺术硕士(MFA)—美术、电子信息(软件工程)20000元/生·年;艺术硕士(MFA)—戏剧28000元/生·年。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按物价部门批准或备案标准收取,其中会计硕士90000元/生·年;审计硕士80000元/生·年;工商管理EMBA254000元/生·年;工商管理MBA13000元/生·年;艺术硕士—戏剧30000元/生·年;艺术硕士—美术20000元/生·年;公共管理硕士29000元/生·年;金融硕士50000元/生·年;工程管理硕士50000元/生·年;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25000元/生·年;新闻与传播硕士20000元/生·年;应用心理硕士35000元/生·年;图书情报硕士20000元/生·年。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各机构主要职能 篇三

综合办公室

(1)协助院长协调研究生院日常行政工作;

(2)负责各类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3)负责月工作小结、学期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的汇总与上报;

(4)负责印信的管理与使用,信件、文件收发、管理与归档;

其它注意事项 篇四

1.2017年全校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学科、专业均实行一次性招生(秋季入学)。入学时间为2017年9月。

招生目录中列出的招生人数为院系招生基准规模,包括硕博连读及直接攻博招生名额。关于导师在本年度即将招收硕博连读及直接攻博考生的情况,请各位考生在报考前咨询报考院系或导师。

2、为保证培养质量,提高科研效率,鼓励考生报考非定向博士生,规定:每名博士生导师原则上每年最多招收一名定向就业博士生(不含特殊计划);兼职导师需与指定专职导师联合招生,原则上每年最多招收一名博士生;每位导师原则上仅可以招收一名特殊计划考生,每位考生最多只能选择一种特殊计划报考;特殊计划包括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考生须慎重选择导师报考,网上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中的报考导师选择不得更改。

3、考生报考类别有两种: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人事关系不离开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只能报考定向就业类别;人事关系离开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只能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

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档案。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和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签定定向协议,因此,该类考生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定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4、为促进西部大开发和我国各民族共同繁荣,我校承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培养任务,招生计划数约30名(具体计划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为准)。将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招生办法,少数民族考生和汉族考生将分别划线,汉族考生录取人数不能超过当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人数的10%。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推荐报考,拟录取者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和地区工作,服务期为8年。

5、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政治素质、专业水平,我校承担“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培养任务。报考条件为:

(1)从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教师。

(2)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一线工作5年以上。

(3)具有硕士学位。

(4)报考专业为: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

该计划将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从报名者中择优选拔。考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且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6、为提高高等学校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使其在管理和教育教学领域掌握必要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备较高的实际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以适应我国教育发展对高层次实践性人才的迫切需求,南京大学从2010年开始招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研究生。详情请参阅教育研究院网站。

7.2013年5月,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已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依据教育部有关“2011协同创新中心” 政策支持意见及《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发展规划(2013-2016年)》要求,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依托相关院系增设南海研究相关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向,院系单位代码为099。由南海中心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籍及日常管理仍属于导师所在院系。

8.2014年10月,人工微结构科学与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已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依据教育部有关“2011协同创新中心”政策支持意见及《人工微结构科学与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发展规划(2014-2017年)》要求,人工微结构科学与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依托相关院系增设人工微结构研究相关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向,中心代码为097。由人工微结构协同创新中心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籍及日常管理仍属于导师所在院系。2017年度仅招收直博生。

9、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万元;教育博士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2万元,学制4年。

10、南京大学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提供“国家助学金”(1.68万元/年)及“学业奖学金”(首年最高为1.4万元,直博生进入博士阶段首年为1.6万元);全日制全脱产优秀博士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3万元/生);特别优秀的博士研究生还可申请“提升计划”项目奖励;此外,学校和院系还设有冠名奖学金和“三助”岗位(具体可查询网址http://grawww。

11、博士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入学资格和学籍。报考博士生所需的报名考试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等均由考生本人自理。

12、我校不出售往年试题,不指定参考书,不办考前辅导班。如有不法分子在报名后发送有关辅导班报名、兜售真题及答案的欺诈讯息,请考生自觉抵制。

13、有关网上报名、初试、复试、申请考核等相关事宜请及时查询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grawww及报考院系网页。

上面内容就是众鼎号为您整理出来的4篇《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希望对您有一些参考价值,更多范文样本、模板格式尽在众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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