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精选6篇)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简称“中飞院”,创建于1956年,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中国民用航空局与四川省共建高校。以下内容是众鼎号为您带来的6篇《2022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亲的肯定与分享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
2021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篇一
飞行技术专业办学情况
学校自建校以来,担负着中国民航飞行员培养的主阵地、主渠道、主力军职责。在65年的办学实践中,践行“远举高飞,博学笃行”的校训,凝炼了“忠诚团结、勤奋严谨、安全精飞、求实创新”的校风,以及“帮思想、教技术、带作风”九字经教风和“勤学苦练、学以致用”的学风,确立了“准军事化管理”模式和“严字当头、德育为先”等一系列基本原则、管理制度和工作遵循,体现着学校崇高的使命追求,彰显着学校鲜明的办学特色,得到社会各界和行业内外的广泛认同。
学校在四川新津、广汉、绵阳、遂宁和河南洛阳建有5个飞行训练分院,在自贡、梧州、哈尔滨建有合作飞行训练基地,同时还与美国、加拿大等国的10余家航校签有飞行员合作培养协议。学校拥有奖状CJ1/M2(Cessna525)、新舟600(MA600)、西门诺尔 (Piper PA44-180)、赛斯纳172(Cessna172R/S)、西锐20(Cirrus SR20)、钻石42(DA42NG)、钻石20(DA20-C1)、阿古斯塔( AW109sp)、罗滨逊66(R0binson R66)、罗滨逊44(R0binson R44)等机型共计21种型号400余架初、中、高级教练机,以及空客、波音等40台全飞行模拟机、固定模拟机和练习器,各型航空发动机500多台。为飞行技术专业学生提供了世界一流的飞行训练条件,是全球飞行训练规模最大、能力最强,安全记录最好的飞行员培养院校。
学校飞行技术专业是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首批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是全国开办飞行技术专业中唯一入选的高校。
(一)培养方向
1、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成都航空有限公司、西藏航空有限公司、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长龙航空有限公司、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等国内20余家民航运输企业飞行员;
2、我校飞行教师。
(二)培养目标
该专业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获得飞行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工学学士学位,同时取得民航局颁发的多发商用驾驶员执照(附加仪表等级),满足进入运输航空公司飞行运行的资质要求。
(三)学生管理
该专业实施准军事化管理,为民航培养“飞得高、飞得远、飞得正”的合格飞行人才。
(四)就业政策
学生在入校前须与委托培养单位(航空公司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学生毕业后达到委托培养协议约定的入职条件,由委托培养单位安排从事相应的民用航空器驾驶岗位工作。
(五)中止飞行技术专业训练课程及安置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中止学校飞行技术专业训练课程:
A 政治条件不满足飞行技术专业相关要求;
B 身体条件不满足飞行技术专业相关要求;
C 心理素质不满足飞行技术专业相关要求;
D 理论学习成绩未达到教学大纲和学校相关要求;
E 飞行技术未达到教学大纲和学校相关要求;
F 未按民航局和学校相关要求通过各类资质考试;
G 在校期间受到两次记过处分或一次留校察看处分;
H 在校期间因为考试作弊受到学校的纪律处分;
I 委托培养单位与学生解除培训关系;
中止飞行技术专业训练课程的学生,按学校相关规定转入其他本科专业,毕业后自主择业。
(六)收费标准
学生每人每年学费人民币4920元,住宿费、服装费、被装费、教材费等其它费用按国家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执行。
飞行训练期间的相关费用由委托培养单位支付。
2021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章程 篇二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院2021年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创建于一九五六年,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培养理、工、文、管、法、艺等门类高层次人才的应用型大学,是培养民航飞行、空管、机务、机场运行等特有专业以及其他相关专业人才的民航特色大学。
第三条 学院全称: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国标代码:10624)。
第四条 办学类型:国家部委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培养层次:研究生、本科、专科。
第六条 学院地址:校本部(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德阳校区(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千山街三段399号)。
以下专业大一阶段在德阳校区就读,大二转回校本部就读: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适航技术、航空航天工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应用气象学、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第七条 联系电话:0838—5182078。
第八条 邮政编码:618307。
第九条 学院网址:www.c
招生网址:http://zsc.c E-MAIL: zsk@c
微信公众号:cafuc_zsc。
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 计划编制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民航局下达的计划总数执行,逐步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批次人数,积极支持国家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实施。保证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新疆协作计划(预科转入)、南疆单列计划的完成。以上计划数均包含在学校年度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内。
第十九条 计划使用及调整:各省分专业的招生人数,以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或教育考试院公布计划数为准。我院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院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及生源质量调控。针对飞行技术专业订单式培养模式,学院有权与各省级招生部门协商增减计划,最大限度完成招生计划。
飞行员录取规则 篇三
第二十条 学院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选拔人才。
第二十一条 根据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录取时,学院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市、区)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二十二条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在提档时,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对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可按考生所在省(市、区)招办的规定进行投档。投档后,学院按照考生投档成绩排队顺序进行录退。我院不认可任何降分投档政策。对于部分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区),按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录取政策执行。
第二十三条 录取分专业时,学院根据考生填报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相邻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一般为1分,不超过3分),各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相同,具体分值设置以能使学院所录考生总体专业志愿满足率达到最大时的级差设置为准。同分排序细则:1、理科考生按照数学成绩和理综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2、文科考生按照语文成绩和文综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3、不分科类考生按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成绩之和进行排序,当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第二十四条 所有已投档考生分科类(或选考科目)按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顺序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实考分减掉一个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进入第二个专业志愿排队,依此类推。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且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否则作退档处理。
在江苏省实行“先分数后等级”录取规则。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2021年该专业面向黑龙江省、山东省、浙江省、江西省、陕西省、重庆市和贵州省招生。考生需参加我校专业校考并取得合格,文化及专业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它事宜详见《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1年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要求 篇四
第十四条 各专业招生具体要求:
(一)飞行技术专业(运输机驾驶):提前批本科,文理兼收,基本学制四年(根据飞行训练安排,实行弹性学制)。报考该专业须提前经过民航专业机构的招飞体检鉴定、民用航空背景调查、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合格。合格考生再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本专业详情见《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1年招飞简章》,查询网址:http://zsc.c。
(二)应用心理学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
(三)交通运输专业(空中交通管制、飞行签派、航行情报):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应满足《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R2)规定,报考该专业考生身体基本要求:肝功正常,每眼矫正远视力不低于5.0(E字表)且镜片度数不大于500度。只招男生,无色盲色弱,无显斜视,无语言、发音或听力障碍,无精神疾病病史等。
(四)应用气象学专业(机场气象预报、航空公司气象分析):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五)导航工程专业(导航应用与规划、空管保障设施):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六)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飞机发动机维修):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只招男生,无色盲色弱。
(七)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飞机结构维修):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八)飞行器适航技术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九)航空航天工程专业(直升机维修工程):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只招男生,无色盲色弱。
(十)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只招男生,无色盲色弱。
(十一)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航空电子设备维修):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只招男生,无色盲色弱。
(十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航空电气设备维修):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只招男生,无色盲色弱。
(十三)交通工程专业(机场管理与工程):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十四)交通管理专业(机场运行管理):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十五)物流工程专业(航空物流):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十六)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十七)市场营销专业: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十八)安全工程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只招男生,无色盲色弱,无嗅觉障碍。
(十九)消防工程专业: 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只招男生,无色盲色弱,无嗅觉障碍。
(二十)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二十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二十二)物联网工程专业:理工类本科,学制四年。无色盲色弱。
(二十三)英语专业: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须加试口语。
(二十四)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二十五)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二十六)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艺术类本科,文理兼收,学制四年。考生须提前参加我院组织的校考并取得合格。
(二十七)空中乘务专业:专科,文理兼收,学制三年。考生须提前经我院组织的面试体检合格,并取得面试体检合格通知书方可报考。
(二十八)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专科,文理兼收,学制三年。考生须提前经我院组织的面试体检合格,并取得面试体检合格通知书方可报考。
(二十九)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理工类专科,学制三年。只招男生,无色盲色弱。
第十五条 入学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并由省级教育考试院提供新生录取名册。
第十六条 学院招生录取各专业外语语种均为英语。
第十七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根据我院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以下补充要求:
除应用心理学专业、英语专业、工商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及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外,其余专业应无色盲色弱。安全工程专业及消防工程专业应无嗅觉障碍。
飞行员报名方式 篇五
考生从2020年11月2日起可登录《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填报招飞申请。
报名网址:ga,点击民航飞行员“报名入口”。参加初检面试前须完成网上报名。
(六)招飞流程及录取方式
1、考生须完成《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注册报名、初检面试、英语测试、体检鉴定(含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确认有效招飞申请和民用航空背景调查等招飞流程。
2、体检鉴定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执行,民用航空背景调查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执行。
3、以上过程均合格者方能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报考本专业。
4、该专业按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合格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5、未完成招飞计划的省市,考生可根据该省市考试院(招办)安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须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要求,在招飞系统中“报考申请”一栏“招飞院校”必须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方为我校承认的“有效招飞申请”。
6、最终录取原则以我校公布的《2021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本专科招生章程》以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规则为准。
(七)入校复查不合格处理
新生入学后,除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复查外,还须按照《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在三个月内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人员体检鉴定专家委员会”进行入校复查。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转入其他本科专业。
飞行员招生录取 篇六
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教育部文件《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民航发[2019]75号)通知要求,我校与国航、东航、南航实施校企合作招飞,同时,受国内其他航空公司委托,为其代招飞行技术专业学生。
(一)招飞省份
2021年我校在北京、河北、山西、陕西、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上海、浙江、福建、安徽、江西、江苏、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重庆、云南、广西、广东、山东、海南、贵州、青海、甘肃、新疆等28个省、市、自治区招飞。
(二)招飞计划
1、学校按照各省飞行合格生源的分布情况和各航空公司委托培养计划来确定总招生规模和分省计划。
2、2021年学校该专业预计招生1500人。各省市招生计划以该省市教育考试院(省招办)面向社会最终公布数为准。
(三)招生对象
在我校开展招飞的地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文、理科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限男性),年龄16—20周岁(2001年9月1日后——2005年8月31日前出生),外语语种为英语。浙江、上海、北京、天津、海南和山东6省(市)招考模式为“3+3”,考生选考科目为物理或化学均可;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和重庆8省(市)招考模式为“3+1+2”,考生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为化学(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
(四)报名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志愿从事中国民航事业,积极弘扬和践行当代民航精神,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相关标准。
2、身体条件:
(1) 自荐标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A 男生身高不足168cm或者超过187cm;
B 体重过重或过轻,体重计算方法:(身高-110)±10%;
C 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D 骨与关节疾病或明显的“O”型或“X”型腿、胸廓畸形等;
E 胆道和泌尿系统结石;
F 传染性、难以治愈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
G 艾滋病病毒(HIV)抗体检测阳性;
H 梅毒、淋病、尖锐湿疣等性传播疾病;
I 胸腔脏器手术史;
J 慢性消化系统疾病;
K 病毒性肝炎、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肝脾明显肿大;
L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畸形,如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M 结核病,如肺结核等;
N 精神分裂等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O 使用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P 眩晕病史、晕车、晕船;
Q 口吃、中耳炎病史,听力差,经常耳鸣;
R 裸眼视力低于C字表0.1(相当于E字表4.0),矫正视力低于1.0,屈光度(等效球镜)超过-4.50D~+3.00D;散光两轴相差大于2.00D;屈光参差大于2.50D;行角膜屈光手术后未满6个月;角膜屈光手术时未年满18周岁;
S 色盲、色弱、斜弱视等;
T 恶性肿瘤,可能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
U 身体任何部位有纹身者;
V 直系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参加邪教组织者。
(2)通过由我校指定的民航体检鉴定机构进行的招飞体检。
3、心理条件:参加民航局组织的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符合检测要求。
4、文化条件:高考成绩须达到最低控制线,各省(区、市)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60%执行;英语高考单科原始成绩达到95分(含)以上;控制线上考生以文化课总分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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