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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中小学要安排“体育作业” 定期开展体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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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6日,北京市东城区西中街小学、北新桥小学阳光体育成果展示活动暨2016阳光体育亲子运动会在地坛体育中心举行

  5月6日,北京市东城区西中街小学、北新桥小学阳光体育成果展示活动暨2016阳光体育亲子运动会在地坛体育中心举行。中新社记者 韩海丹 摄

  中新网5月6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强化课外锻炼,健全学生体育锻炼制度,学校要将学生在校内开展的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列入作息时间安排,与体育课教学内容相衔接,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落到实处。

  《意见》要求,幼儿园要遵循幼儿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中小学校要组织学生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寄宿制学校要坚持每天出早操。高等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学生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职业学校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要注意安排学生的体育锻炼时间。

  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校外全民健身运动,中小学校要合理安排家庭“体育作业”,家长要支持学生参加社会体育活动,社区要为学生体育活动创造便利条件,逐步形成家庭、学校、社区联动,共同指导学生体育锻炼的机制。

  《意见》指出,要组织开展全国学校体育工作示范校创建活动,各地定期开展阳光体育系列活动和“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坚持每年开展学生冬季长跑等群体性活动,形成覆盖校内外的学生课外体育锻炼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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